焦作市深化农村改革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2021-08-23 02:53董艳
河南农业·综合版 2021年7期
关键词:焦作市集体经济集体

董艳

2021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在安徽省小岗村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务必用好农村改革这个法宝,系统谋划推动新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近年,焦作市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农村金融为重点,每年推进一批重点改革事项,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基本经验和成效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逐步扩大。焦作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80 200 hm2,占全市家庭农场承包经营总面积的51.41%。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指导147个村实现了整村流转。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全市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合作社达到6035家,分别建成国家级示范社19家、省级示范社37家、市级示范社164家;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到1840家,指导培育出2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焦作市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基础、多元化服务主体广泛参与的服务格局。土地流转服务體系进一步健全,11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83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1706个行政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占行政村的90%。土地承包纠纷乡村调解、县市仲裁的司法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全市9个涉农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75个涉农乡镇建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1306个行政村建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机构,占行政村的71%。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截至2020年底,焦作市1857个村(居委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部完成,登记赋码证书全部发放,30多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首次分红,100多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始了经营业务,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初显。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稳步推进

焦作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成为33个“三块地”改革试点外全省率先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地区。2020年,焦作市马村区、武陟县和修武县的10个村集体挂牌成交13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块面积40 hm2,成交价款近亿元,有力壮大了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资源保障。

(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创新

农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焦作市积极开展政策性种植险和养殖险业务承保工作,保障范围覆盖主要支柱及特色农业,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支持农险机构做大做强,实现保险分支机构市县全覆盖,为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焦作市加快推进以普惠金融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普惠授信、信用信息、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展,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五)农垦、供销社等改革持续深入

焦作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推进顺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全市恢复重建和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6个,领办创办沁阳金天汇种植专业合作社、武陟喜耕田种植专业合作社、修武益宁农林专业合作社等19个专业合作社,发展1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累计托管土地面积3 533.33 hm2;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实现玉米单产1090 kg;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新建农村电子商务实体示范点10个、虚拟网店20个,2020年全系统电商经营额达到6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发展活力不足

一是近年粮食价格不稳定,生产资料成本上涨,种粮收益下降,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土地流转价格、用工成本逐年增高,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逐步显现,农业规模经营风险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普遍遇到困难,面临进退两难的困境。

(二)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不强

一是规模不大。焦作市的农村基础条件较好,农民收入高,但整体上,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底子薄、债务重、功能弱。抽样调查统计,全市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占近50%,空壳村比例较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大多是临近城镇和公路沿线的村,通过物业租赁经营、土地租赁等办法,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而地处偏僻、村落分散、信息闭塞的村,除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可以说是无资源、无资产、无资金、无项目,仅靠转移支付运转,经济发展严重乏力。二是基础较差。很多村集体没有可利用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加上集体经济发展势必带来管理、分配、运营等一系列挑战,基层干部普遍存在畏难心理。三是办法不多。各级财政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但是真正用在项目上的并不多,大多数村没有发展思路,没有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城乡要素流动不畅

一是人才下乡难。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工资水平悬殊,农村工作环境不好,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留住本土人才难、引进外来人才难,人才向农村、向基层流动的通道受阻。二是技术下乡难。小农户生产占比较大,农业经营相对分散,农业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接受新技术、新理念、新思想能力较差,集约高效的农业生产新技术下乡推广较难。三是资本下乡难。吸引工商企业下乡投资的相关政策还不完善,涉农项目贷款难,直接融资难,项目投保难,资金压力大,工商资本不愿下乡。

(四)金融服务创新不够

农村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问题普遍存在。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门槛高,程序繁杂,受理时间长,农民普遍缺少抵押担保物,即使能贷来款,也因担保费、保险费而抬高了融资成本。抵押物估值困难,没有相对独立的评估价值作参照,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主观判断成分较大。抵押物处置困难。农地是城镇化过渡期农户家庭的重要保障,处置这类抵押物与保护农民权益存在冲突。在农业保险方面,存在供需两不旺现象。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比例低,没有真正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农业生产存在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多重风险,农业保险品种繁多,服务对象分散,经营农业保险成本过高。农民抵御风险意识不强,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主动性不高。

三、建议

(一)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精神,保障“长久不变”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顺利实施,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二是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家庭农场,重点扶持有经营能力的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合理确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将更多的规模经营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大各级示范社创建力度,加大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力度。三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拓宽小农户增收空间,维护小农户合法权益,促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

(二)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提高农地使用效益

农村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和增收致富的核心资产,也是农民现阶段所拥有的最大资源。把农村闲置的土地、农民闲置的农房、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厂房、建设用地等资源,通过改革,变资源为资本,把土地收益用于乡村振兴,既解决了资金难题,又发展了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注入资金“血液”。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处置、收益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采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资本”的方式,通过股份合作,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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