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刘益飞
一段时期以来,从中央政治局到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在谈到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严格要求自己时,都突出强调要“管好身边的人”。其实,这样的要求早已有之。远的不说,近十余年来党内开展的“三讲”教育、“保持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党内教育活动,每一次都无一例外地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的人”。可以说,这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的必然要求。
但近年来,领导干部身边的人腐败类案件一直呈快速上升趋势,且多数是窝案串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领导干部出问题,绝大多数都与身边的人有关联。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领导干部提出警示。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管好身边的人”究竟要靠什么?
领导干部“身边的人”,主要是指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一般来说,领导干部与身边的人关系亲密、交往特殊、相互依托、相互影响,这种特殊的关系格局决定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往往具有二重性: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始终追求崇高,崇尚和践行廉洁自律,对身边的人就会有极大的示范作用和积极影响,“管好身边的人”自然底气十足,例如当年周恩来总理那样;反之,轻则放松对身边的人的教育和约束,重则默许或纵容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不当利益,甚至同流合污或者上行下效。因此,强调“管好身边的人”,关键是领导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很有道理的。问题在于,仅仅靠此还是不够。
从历史和现实来看,掌权者要管好身边的人,很不容易。从近年来那些领导干部与身边的人沆瀣一气的腐败类案件来看,领导干部管不好身边的人,无外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某些领导干部自身缺乏崇高的追求,品德不好,贪财好色,为官不正,特别是把官位作为谋取自己政治上经济上不当利益的便捷路径,这就不仅丝毫没有管好身边的人的主观愿望,而且还希望和要求身边的人为满足自身私欲提供种种便利。身边的人自然投其所好,不仅千方百计地助长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而且自己也从中获得巨大好处。一些领导干部与身边的人因此结成“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在公与私的天平上失衡,原则为亲情所困,自然管不好身边的人。一些领导干部本来是正道直行,而一旦面对情深意切的亲情(夫妻情、儿女情、兄弟情等),尤其是面对有悖于原则的亲情诉求,党性的不坚定以及人性的弱点就使得他们最终放弃了“管好身边的人”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出问题的领导干部,有相当一些就是从迁就亲属的不正当要求开始的,有一些则是被亲属拉着做了错事坏事。
三是一些领导干部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生异化,导致从“管好身边的人”走向“放纵身边的人”。我们从一些腐败官员的忏悔录中可以明显感受到,一些领导干部在官场受挫或失利(如面临“天花板”困境、吞下“逆淘汰”苦果、期待值久久难以实现、在官场被边缘化)后,自己不能正确对待而导致“三观”异化,另辟蹊径,滋长了图实惠、捞一把的强烈意识,为此,“身边的人”自然成为最可依赖的力量。这样,在相互依存甚至狼狈为奸的状态下,以往曾经信守的“管好身边的人”的原则,就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反面。
由此看来,只靠领导干部自身的素质来管好身边的人,就有明显的局限性,在不少时候往往靠不住。我们当然不能理想化地认为,领导职务与党性修养成正比,身居高位后就一定能自觉按照党的要求管好身边的人。恰恰相反,我们应当承认,领导干部并不是毫无私心杂念的完人、圣人,他们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人情世故,他们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甚至有时往往被浓浓亲情所左右、被利益权衡所支配、被人性的弱点所驱使。在这种状态下,“管好身边的人”就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要真正做到“管好身边的人”,就不能只靠一种道德的党性的呼唤以及领导干部的自觉性,而还需要依赖一套更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可监督性的制度机制。
要使领导干部“管好身边的人”,固然需要在党内教育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性修养制度等方面继续努力,更需要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在相关的公开制度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项公开制度在体制内外已呼唤多年,其价值举世公认,其对于领导干部“管好身边的人”的意义在于:为公众合理质疑和监督领导干部及身边的人提供客观依据,警示领导干部要清醒审视身边的人在财产来源上的合理性合法性,同时,这也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管好身边的人”的一个很重要的客观标尺。
领导干部身边的人的提拔、安排等事项公开的制度。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往往因“近水楼台”而获超常规提拔及照顾性安排,这不仅是一种为公众所诟病的特权现象,也导致政治生活中阿谀奉迎、溜须拍马一类恶习泛滥,其间还多有不正常的利益交换,已成为领导干部“管好身边的人”不容回避的问题。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路径就是将领导干部身边的人的提拔程序、条件、理由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公开的制度。近年来领导干部亲属利用特殊身份经商办企业、抢先涉足优质资源、优先介入高利润项目,甚至瞒天过海、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已成为腐败的一大病灶,而其中不乏领导干部的默许、纵容和支持。中央对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早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但一直贯彻得不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很难真正公开,一些当事者还想方设法地规避公开。将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及“管好身边的人”的一个重大问题,制定专门的公开制度,已势在必行。
领导干部亲属出国定居情况公开的制度。许多事实证明,领导干部亲属出国定居,不仅为公众高度关注,与党风廉政建设息息相关,而且也成为衡量领导干部“管好身边的人”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参照系。领导干部亲属出国定居,有正常的、合法的,也有不正常、不合法的,关键是要公开,要接受公众监督。近年来查处“裸官”的一些做法虽有进步,但还远没有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还远不到位。
对领导干部身边的人违规违法的处置情况公开的制度。由于领导干部与身边的人的特殊关系,对身边的人违规违法的处置,往往容易出现重错轻处、重罪轻罚甚至规避处置的情况。其中既有法治不健全及“打狗看主”的传统心理作祟,也有领导干部打招呼、干预处置、有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原因。对领导干部身边的人违规违法处置情况的公开,既有利于社会公众的监督,有利于公平正义的体现,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身边的人。与此紧密相关的,就是对领导干部的追责。
一般来说,身边的人出问题尤其是出大问题,领导干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包括道德责任与法纪责任),都理应体现勇于担当的政治道德,但现在要真正做到很难。为此,需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严格的、可操作的、可监督的对领导干部的追责制度,从而警示和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管好身边的人”的责任。
应当说,以上几项制度真正实施的难度都很大,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惟其如此,才是全面从严治党理应面对和推进的,才是解决“管好身边的人”这一难题所不可回避的,才是真正取信于民所必须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