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志虹
福贡县委书记杨永铸同志(右,中)汇报档案馆业务建设自评情况,县委副书记余莉同志(右,女)参加见面会
按照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的工作安排,6月15—21日,由副局长龙岗同志带队,对保山市施甸县、昌宁县、怒江州福贡县、贡山县、大理州永平县5 个县国家综合档案馆进行业务建设评价。
工作组对照《云南省95 个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实地查看了各个档案馆的安全管护设施、库房、计算机机房、查阅大厅、展厅,并按比例抽查了馆藏档案整理质量,核查了档案接收征集、库房温湿度记录、档案查阅利用登记、数字化加工等方面的台账,从基础设施、人员经费、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4 个方面的31项内容进行逐项评判计分,形成评价意见并计算出了各个馆的总分值。
施甸县档案馆建筑面积4237.68 平方米,完成了全部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字化。昌宁县档案馆建筑面积5018 平方米,配备了安全管护设施,业务经费达到每卷2 元,档案文化产品开发成果较多。福贡县档案馆建筑面积2745 平方米,配备了安全管护设施。贡山县档案馆业务经费达到每卷2 元,已接收了所有乡镇的档案,周期内的接收均有交接文据和划控意见。永平县档案馆建筑面积3831 平方米,配备了安全管护设施,文书档案接收文据齐全并有划控意见,馆藏档案目录数字化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