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与正义相关性角度论《理想国》的国家观

2021-08-19 21:23李胜楠
西部学刊 2021年13期
关键词:理想国本体论正义

摘要:《理想国》是一部集政治与哲学于一体的著作,针对城邦奴隶制危机的现实,将哲学思想和政治理念融为一体,其哲学核心是理念论,政治观念为正义观。与一般意义的正义不同,作为《理想国》的主线,柏拉图所讲的正义为本体论正义。在探求正义的过程中,国家视角的引入使人们对正义的理解得到升华。从国家的起源、结构及政治体制方面入手,分析了国家与本体论正义的相关性,认为柏拉图笔下的理想城邦作为正义实施的载体并非仅为“理想”,相反,国家与正义的结合使其国家观更具引导性,这也为现代国家的建设勾勒了一幅理想蓝图。从国家与正义具有相关性的角度去分析《理想国》的国家观,不仅可以进一步理解柏拉图的国家观和正义观,而且可以在分析二者关系的过程中体会柏拉图的本体论逻辑思维模式。

关键词:国家;正义;国家观;本体论

中图分类号:B502.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3-0047-03

作为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一生著述颇丰,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理想国》。这部著作主要论述了柏拉图心中理想国的构建、治理和正义,主题是关于国家的管理,涉及政治学、教育学、伦理学、哲学等多个领域,思想博大精深。它不仅是柏拉图国家观念的展现,更是一部论述“正义”思想的著作。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引导人们超越感性,从正义出发构建哲学王统治的城邦国家,其中以国家正义类比个人正义,正义则被赋予了本体论层面的意旨。《理想国》不仅开辟了西方政治学发展的道路,也揭示了哲学理性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引领和批判作用。但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以及人们对政治哲学实用性的要求,使得《理想国》的引领性和批判性作用遭到忽视。因此,本文从国家与正义的相关性分析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国家观,反思其所蕴含的批判价值、引导价值。

一、正义与国家起源、基本结构的相关性

对于“正义”概念,柏拉图的定义是“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那么,正义是怎样同国家建立起联系的?事实上,柏拉图对正义的探讨是从两个层面展开的:个人灵魂正义和整个国家的正义。柏拉图认为对正义的探讨要“由大见小”,从国家着手,由国家正义推及个人灵魂的正义。柏拉图以寻求正义为切入点,从正义国家的起源、基本结构等得出国家正义的内在要求,进而以国家正义类比个人的灵魂正义,在正义与政治体制的相关性中勾画理想城邦的蓝图。

城邦起源的推演是柏拉图阐述正义与国家相关性的重要切入点。在国家起源问题上,柏拉图从个人的特殊个性和多重需要着手。他认为就个人不同本性来说,专攻优于兼顾,但需要的多样性,又使人难以“放弃其他事情而专搞一行”。因此,城邦便诞生于人们各尽其职、取长补短、彼此满足。

国家与个人灵魂结构上的类似性是寻求正义的重要途径。首先,柏拉图叙述了国家结构的规定性,即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由统治阶层、武士阶层和生产阶层构成。智慧属于统治者、勇敢属于护卫者、节制则是一种和谐,它存在于三个阶层的相互协调中。三个阶层各安其事、各尽其责,智慧、勇敢和节制的美德分属不同的阶层,整个城邦自然也就会具有正义的品质。这里,柏拉图定义了他在《理想国》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正义。正义在智慧、勇敢和节制这些美德中起统领作用,使得不同阶层之间存在某种协调,从而建立起一个秩序井然的国家,这也是国家得以正确运行的重要条件。其次,柏拉图指出个人品性不同并受灵魂支配,不同阶层由不同灵魂支配。柏拉图将灵魂分为三个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理性是智慧的,它为整个心灵的利益谋划;激情服从和协助理性;欲望属于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是种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如果不对欲望加以控制,使其不再恪守本分并企图去控制支配其他部分,人的灵魂就会堕落。个人灵魂中的三个部分与国家不仅在结构上而且在各自所具有的内涵规定上相类似。因此,用以判断国家是否正义的根据,同样可以用于判断个人是否正义。正义的达成需要结构、内涵相类似的两部分都处于和谐状态。灵魂各部达至和谐,个人则会在理性的支配下行动,国家各阶层各司其职,国家则会在正义的引导中走向强盛。

二、本体论正义与国家的相关性

作为西方传统哲学的核心原理部分,本体论力求在可观世界之外开辟一个新的领域,并以此回答人们在日常经验范围内难以回答的问题。在探究事物本质时一般講求名副其实,但在本体论研究中会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即“名”没有与其相符的“实”。本体论认为可感世界中的事物多变易逝、难以为真,而处于可感世界之外的理念则“是其所是”且始终如一,因此事物要从理念中得到证明。以“大”这个理念为例,若以“大”来形容某物,此处的“大”只有程度上的不同,但这个“大”并不是“大”本身,而是“大”这个理念在可感世界中的表现。

本体论是一种纯粹的理论,它不是以事实去论证原理,相反,事实要从原理中得到证明,它的论证过程就是概念的逻辑演绎过程。若从经验性和实用性出发分析苏格拉底的论据,将苏格拉底所言与现实世界的经历进行对比以寻求“名副其实”,则是对柏拉图本体论建构的误读。柏拉图所指的正义并不是可感世界中的正义现象,“这种正义是现象界中的楷模,甚至是作为目的那样的东西存在的。”正义作为一种理念,它是对现象界忽大忽小事物的高度提纯和升华。《理想国》以构建理想国家的方式论述正义,并不是以正义现象来论述正义,而是通过寻求正义来论述正义,这个过程也就是正义理念自身运动的过程。柏拉图通过论述国家正义来引述个人灵魂正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二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从本体论意义来说,正义的理念是普适的,它能够以一般意义的形式呈现出来,而从国家和个人两个层面论述正义,从某种意义来说也是正义思想的演绎。

柏拉图的正义观是一种本体论,也就是通过逻辑地推演所得到的范畴体系。这个体系被认为是绝对真理、客观规律,它代表了西方哲学所标榜的理性主义的基本精神。通过对柏拉图本体论的解读,可以得知正义所涵盖的范畴不只可感知世界的正义现象,正义理念因“是其所是”而处于完满状态,同时国家正义和个人灵魂正义实际上是通过理性联系起来的。

三、正义与国家政体的关联性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几种不同政体的分析,不仅在于揭示这些政体的缺陷,还在于凸显正义和国家不同政治体制的关联性。

首先,柏拉图认为人格决定政体。这是从政体最初形成来看的,柏拉图对理想城邦的构建,首先是以具有不同品性、从事各种各类职业的人为切入点,以城邦的组成部分来界定整个城邦的属性,进而分析其政治制度。正义的国家是柏拉图所要建构的理想国度,它以正义、善的理念为根基。柏拉图从人的品性出发分析现实存在的几种政体,在阐述不同政体的特性及其演变、更替的可能性中证明其并不完善即非正义。在正义国家中人们各安其事、各司其职,而国家无法使公民处在适当的位置时,国家就背离了正义原则。柏拉图认为第一种不完善的政体是荣誉政体,它是理想政体的异化。不同族类的混杂使得统治者难以保持纯洁品性,进而追求荣誉、军功,并且具有自大、好胜的心性,智慧和学识的作用遭到忽视。灵魂被欲望充斥,国家失去了智慧的品质,正义也将不复存在。荣誉政体之后是寡头政体。柏拉图认为寡头政体是从荣誉政体中蜕变来的,在荣誉政体中财富日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这些人崇尚金钱,不再重视荣誉、美德,当他们执政时穷人则被排斥于权力之外,由贫富悬殊引起的国家矛盾从而激化,战争也将无法避免。而一旦战争爆发,平民取得了胜利,那么就产生了第三种政体——民主政体。作为平民胜利的标志,平民政体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过度的自由。柏拉图眼中的过度自由显然是我们今天所批判的绝对自由,这与法治下的自由是两个概念。在这种“自由”的民主政体之下,民众只有意见而没有知识,在政治上也就不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因而不能正确地选择执政者。这时,一些自称为民众领袖的人就可以通过欺诈手段来蛊惑人心、窃取政权,这就是第四种政体,也是最坏的一种现实政体——僭主政体。僭主是“醒着时能够干出睡梦中的那种事的人”。在僭主专制统治之下,人民失去自由成为强权的奴隶。柏拉图认为这就是物极必反的道理,也是不正义的体现。柏拉图所论证的政体演进、蜕变的过程也就是政体的衰落过程,政体在蜕变中越发腐败。因此,柏拉图认为只有灵魂中的理性主导激情与欲望、只有那些“天赋具有良好的记性,敏于理解,豁达大度,温文尔雅,爱好和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的人来统治国家,才能构建理想的城邦。

其次,柏拉图认为政体决定人格的产生。这种说法强调政体在下一代公民人格形成中所起的作用。荣誉政体下人们争强好胜,寡头政体中则崇尚金钱至上,民主政体内则追求随心所欲,僭主政体下却惨遭奴役。在四种不正义的政体中人格脱离理性的指导,因而无法产生拥有理性的公民,国家也在理性的丧失中走向正义的对立面。

四、国家与正义实现的相关性

柏拉图认为在正义国家中每个人做适合自己的事以实现国家和谐。他从哲学和理性的角度著手,以寻求正义为切入点所建构的理想版图,这也是对古希腊城邦现实问题的回应。柏拉图从正义出发构建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国家,强调正义在实体上的意义,不仅是对习俗正义观的批判,也是借助国家力求感性世界的正义。一直以来人们对政治理论的关注在于其可行性和经验性,而此处国家作为正义的化身所强调的是一种批判性和引领性。在《理想国》中,正义不只停留在伦理层面,更在本体论意义上存在于国家中,且要靠国家来推行。

首先,正义并不属于某一阶层。品性、能力的限制使得单一个体不能凭借一己之力推行正义。从德性层面来说,统治者对应着灵魂中的理性部分,理性又统领着激情和欲望,因此统治阶层能够凭借着智慧和理性的德性去引导、统领武士阶层和生产阶层,去更好地管理国家。柏拉图理想国家中的公民根据其特有的德性,在城邦中各司其职:统治阶层因拥有智慧而处理城邦事务、武士阶层品性勇敢则担当护国大任,生产阶层尽心本职的同时服从等级间管理。国家中的正义并非某个人、某个阶层所能赋予,个人或阶层所理解的正义所带来的不是混乱就是专制。柏拉图所探讨的是理想国家的正义,在这种理想国家中,正义需要整个国家的共同作用。

其次,从出发点来说,国家既是实现正义的渠道,又是正义实现的目的。一方面,国家是实现正义的载体和渠道。柏拉图论述的正义是本体论正义,正义并不是对可感事物的直接描述,而是在逻辑推理中得到证明。作为一部探讨理想社会制度的著作,虽然其经验性、实用性并不突出,但其引导性和批判性可谓经典。柏拉图从国家出发推导正义,此时国家是追寻正义的渠道和媒介。通过对正义的探讨,以“由大见小”的方式将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相类比,以此无限接近圆满的正义概念。正义通过国家来实现是指正义借助国家这个有形载体来无限接近自身。另一方面,国家本身也是正义实现的目的。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论述的正义思想不只是以国家为载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也是正义的目的。之所以提倡正义、推行正义,不仅因为正义本身,正义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柏拉图关于理想国家的蓝图是对现实问题的积极回应,他是从个人角度对社会整体责任的回应,在哲学角度对政治现实的回应,最终也是以哲学家视角来赋予国家正义。

最后,环境对于人的成长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国家作为一种共同体,其法律法规的制定、社会秩序的稳定、文化氛围的建设对后世影响深远。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充分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以多种方式推行正义。法律条文的颁布、社会秩序的治理、文化氛围的烘托等都可以作为实施正义的手段。

五、结语

后世对《理想国》的批判与现实对它的否定基本上是同一条思路,即“假言命题的真理不可能变成真言叙事的事实”。自由主义者抨击柏拉图的整体主义观点,认为这将直接导致国家机器的干涉,损害个人的权利。波普尔就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猛烈轰击柏拉图的学说,认为柏拉图是极权主义政治的“祖师爷”。《理想国》是一部拥有理想性质的著作,它的一些理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难以实行,但是其中所蕴含的开创性、引导性思想能给予我们众多启发。从国家与正义具有相关性的角度去分析《理想国》的国家观,不仅可以进一步理解柏拉图的国家观和正义观,而且可以在分析二者关系的过程中体会柏拉图的本体论逻辑思维模式。理想国确实具有乌托邦性,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理性的创见。研究正义本身是什么,研究《理想国》的国家观,可以绘制一个关于理想社会的版图,并以这个版图或者说以这个版图所赋予的启示去衡量我们的时代、我们的国家、我们的观念。对理想版图的悬设并不是要将其在现实世界中复刻,而是引导人们通过对历史必然性的认识,怀抱某种基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希望来指引人们为之奋斗终身。当今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所带来的一些危机,政治冲突、环境危机、生态危机和价值观念的变化使人们越发想要探寻更好的解决方式,同时人们也逐渐认识到理性规范的重要性。不管理想国是否可以存在,柏拉图的国家观都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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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胜楠(1996—),女,汉族,山东济宁人,单位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责任编辑:马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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