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嘉宁 包吉 孟唤婷 刘旸
【摘 要】论文主要针对阜蒙县精准扶贫现状进行分析,通过梳理理论和现实依据对阜新地区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了解,进而提出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的扶贫模式,在分析将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Abstract】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n Fuxin Mongolian Autonomous County, studies and understand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poverty alleviation work in Fuxin area through combing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basis,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mode combined with big data platform.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applying big data to the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blems in a targeted manner.
【关键词】大数据;农村;精准扶贫;阜蒙县
【Keywords】big data; rural areas;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Fuxin Mongolian Autonomous County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8-0174-02
1 引言
本文主要是针对阜蒙县精准扶贫现状进行分析,通过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以及对阜新地区情况的研究和了解,提出电子商务与大数据相结合的扶贫模式。并在分析阜蒙县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2 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领域的必要性
2.1.1 精准、可靠地识别贫困对象
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大数据技术,可以采取动态标识、动态协助的方式,结合阜蒙县的各项实际数据与内部的对应指标,通过数字化信息处理,确定阜蒙县的贫困指数,进而为精准教育帮扶提供参考。
2.1.2 有效提高帮扶工作过程的监管水平
通过大数据平台不仅可以对阜蒙县贫困人口的数据进行更新、维护,而且可以有效监督扶贫工作的实施,遏制了扶贫工作中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对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可以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可视化展现,从而清晰的反应阜蒙县扶贫工作的进程,为阜蒙县政府展开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有效提高帮扶过程中的监管水平。
2.2 大数据应用于精准扶贫领域的可行性
2.2.1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成熟与完善
在互联网技术并不发达的时期,实时数据跟踪,分析数据较为困难。如今信息化技术已较为成熟,大数据平台、云计算等应用可以将数據信息快速调动,可以通过采集多样化的扶贫信息资源,更新贫困人口的需求以及反馈与评估,推进阜蒙县扶贫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2.2.2 大数据与精准扶贫的需求高度契合
大数据相关平台为精准扶贫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大数据平台的特征首先就体现为“大”:大量的扶贫信息储备和数据基础能够为贫困人口的精确发现、分析与决策的评估提供可实现的可能性,从而推进扶贫工作进一步落实。第二个特征是“快”:通过算法,平台对数据的处理速度非常快,这就使其有较强的更新能力,从而便于为扶贫工作提供所需的实时数据。第三个特征是“价值”:相比于传统的小数据,大数据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从大量的数据中挖掘出对未来趋势与模式分析有价值的数据,这说明大数据平台可以通过搜寻,分析出有利于阜蒙县发展的产业,并及时制定符合贫困者需求的扶贫项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2.3 “大数据+扶贫”精准扶贫模式已存在
大数据扶贫平台在我国已经存在,如河南省淇滨区的“互联网+社会扶贫”大数据精准扶贫云系统等,这为阜蒙县创建大数据信息平台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参考价值,有利于大数据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据调查,阜蒙县已使用“社会扶贫”APP将贫困户信息录入的模式,但也仅停留在初步阶段,并没有取得明显进展与成果。
3 阜蒙县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3.1 农业支柱产业抗风险能力弱
据调查阜蒙县的有效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均有很大缺口,在我们发放的问卷中,我们得知有39.17%的受访者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是种植业,并存在着从业人员知识水平较低、劳动力集中在未成年和年龄较大人群等主要问题,导致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不高,对市场信息的把握能力较差,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农产品滞销的隐患。
3.2 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识别困难
一方面阜蒙县对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认识不到位,从回收问卷中发现,有44.07%的受访者听过但不了解精准扶贫政策、申请的条件和程序,13.56%的受访者完全不了解阜蒙县的扶贫政策,不知道如何去申请、何时申請。另一方面,有少数达到贫困水平的家庭未能被纳入贫困户之列,只有15.08%的贫困户享受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政策,有些返贫的贫困户,由于缺少后续的跟踪与监督,无法再次获得政策上的帮扶。
4 阜蒙县运用大数据优化精准扶贫的新模式
4.1 提高农村产业抗风险能力
想要提高农村产业抗风险能力,关键就是提高贫困人口劳动力素质,并依托阜蒙县特色、优势资源建立产业扶贫基地,吸收贫困户来企业就业,做到“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打工不外出、就地脱贫致富”,激活特色产业发展内在基因及动力,使阜蒙县形成自己的产业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的发生。
4.2 精准定位扶贫对象
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大数据技术可以结合帮扶对象的各项实际数据与内部的对应指标,使扶贫对象的个人信息完整地呈现出来。同时新模式中构建了大数据扶贫系统和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准确的大型扶贫数据库和统一的识别标准和数据口径,实施扶贫对象的实名制管理。解决了地区、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从而使得分散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碎片化信息得到整合、对比分析与综合评估。
4.3 增强产业扶持与贫困户对接
产业扶贫是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存发展的核心与关键,是实现稳定脱贫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之策。大数据平台可以通过对外部环境信息的动态掌控,搜寻有利于本地区发展的产业项目,并及时制定符合贫困者需求的、具有特色化、集聚化、规模化的产业发展计划。实现提高产业市场效益和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从而落实产业扶持与贫困户之间的有效对接。
5 完善应用大数据开展阜蒙县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5.1 构建数据扶贫平台
阜蒙县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明确扶贫工作流程以及各级政府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把人员的具体权利责任录入大数据系统中,从而促进责任机制的落实。对于大数据系统而言,可以利用数据平台作为结合当地银行和分支机构管理不同机构和单位信息资源的重要基础,从而确保其所提供的各项数据的应用均符合阜蒙县扶贫管理的标准。
5.2 合理运用信息优势
大数据平台下精准扶贫的目标是实现各种扶贫资源的准确分配,即通过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数据库,从而对扶贫对象和资源进行进一步优化,大大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通过整合贫困信息以及构建集成、统一的大数据系统,从而对信息来源、类型、数量、环境和渠道等指标进行分类,使其最大程度地提供有效数据,营造资源共享、信息共享的开放式扶贫平台,这将提高精准扶贫的效率,从而使大数据平台在信息整合方面的优势展现出来。
5.3 培育电商扶贫品牌
在当今网络化信息化的市场环境冲击下,传统销售模式的效率已大大降低,电子商务是产业品牌发展的新方向,电商品牌的培育和发展对阜蒙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设至关重要。阜蒙县政府可以借助大数据精准扶贫平台,对阜蒙县“特产式”品牌加大推广力度,利用各大互联网平台及新媒体传播渠道(微信、抖音等)大力发展例如“三沟酒业”这样的民族品牌,加大对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社、驻村扶贫单位等主体的政策扶持,以一店带多户和一店带一村的电商品牌扶贫方式,借助电商龙头品牌带头作用,让先脱贫成功的那部分人将经验方法传播给其他贫困户,从而达到共同富裕的脱贫目标。
5.4 建立社会保障机制
阜蒙县政府可以通过大数据平台构建评估机构,并把人员的具体权利责任录入大数据系统中,通过“扶贫点随机抽查”、“异地突击检查”、“调查人员暗访”等一系列手段措施,确保扶贫资金的分配发放,保证物资发放给了真正的被救济者,防止为了凸显地方政府业绩而刻意夸大扶贫攻坚成果的行为。评估机构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监督考评的机制,对于由政府主导的扶贫工作是非常有效的配套辅助系统,可以保证扶贫绩效、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6 结语
总之,大数据环境下阜蒙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应在传统方式开展扶贫工作时,合理利用大数据平台的优势,通过构建数据扶贫平台、运用信息整合资源、培育电商扶贫品牌、建立社会机制等手段,实现对扶贫对象信息及动态的实时把控,减少扶贫工作中资源和精力的浪费,保障扶贫工作有效开展,从而使大数据信息技术可以在精准扶贫方面发挥实际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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