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蕾
【摘 要】在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指引下,为完成“30·60”目标,我国经济需要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化发展转型。这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发展,目前存在发行人积极性不高、投资环境尚不成熟的问题,并且两者之间存在内生性。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在完善政策制度、完善激励政策、营造投资环境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Abstract】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vision of carbon peak and carbon neutrality,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30·60", China's economy needs to transition to green, low-carb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is provides great opportuniti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green financial market and green bond market, but also brings many challenges. China's green bond market develops in a top-down way. At present, there are some existing problems, such as low enthusiasm of issuers, immature investment environment. And there is endogeneity between them. China's green bond market still has space for improvement in improving policy system, improving incentive policy and creating investment environment.
【关键词】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债券;绿色金融
【Keywords】carbon peak; carbon neutrality; green bond; green finance
【中图分类号】X322;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1)08-0068-03
1 引言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中国将加大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使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随后于2020年10月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到:“十三五”规划目标即将完成,在此期间我国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四五”规划提出的远景目标是到2035年,我国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在“十四五”阶段的国家建设中,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的进步,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型的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要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在“30·60”目标的指引下,碳达峰、碳中和远景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中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而经济整体向绿色低碳化转型以达成碳中和愿景需要大量的资金在相关领域的投入。金融行业在绿色低碳化浪潮中应该把握国家发展的大趋势,发挥好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为“转方式、调结构”添砖加瓦、凝聚市场力量,为经济发展的绿色低碳化起到正向影响作用。
2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绿色金融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
2.1 绿色金融发展的目标
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Erik Solheim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年会上指出,对于绿色金融的讨论,不应局限于它为绿色企业提供的融资额度多少的问题,而应该聚焦于绿色金融如何帮助世界向绿色市场经济转型。继习近平主席提出“30·60”目標后,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制定行动方案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由此可见,以碳中和为最终目标,金融行业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引导资金向绿色低碳行业和企业流动,帮助企业完成绿色升级转型、完成高效的金融资源配置,最终发挥使国家实体经济水到渠成地开展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2.2 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为我国金融行业带来的巨大机遇
在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指引下,能源、产业和经济结构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是未来我国发展的重要方向。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目标,一方面要降低生产环节中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另一方面要通过负排放技术来减少已经排放的二氧化碳。因此,在能源、工业、交通、农业、土地等多个领域,都将推出一系列的措施以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费比例,以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取而代之。同时,推广普及绿色交通、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数字经济等绿色低碳经济。此外,负排放技术的发展也是最终实现碳中和远景过程中的重要研究内容。
实现上述能源、产业和经济结构的转型,需要大量的绿色低碳投资,为我国金融业带来大量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联合18家研究机构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实现1.5℃目标导向转型路径,需要累计新增投资大约138万亿元人民币,超过每年GDP的2.5%。而据中国投资协会和落基山研究所的估计,在碳中和愿景下,我国在可再生能源、能效、零碳技术和储能技术等7个领域需要70万亿元人民币的投资。2018年10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IPCC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其中提出为应对气候变化,几乎所有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路径都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负排放技术,未来将创造万亿美元以上的投资机会。
总而言之,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中金公司的一项研究成果估算从2020-2060年,平均每年的绿色经济投资在万亿元以上。如此巨大的资金投入需求,将为金融行业提供巨大的机遇。
3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3.1 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
绿色债券区别于一般债券的特点在于其绿色属性。根据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三部委《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5)》则明确了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范围主要是将募集资金用于节能减排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污染防治、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2020年,《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了统一,删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的相关类别,增加了绿色建筑、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类别。此次调整进一步使得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范围更加贴合碳中和远景的达成。
我国针对绿色金融市场的研究相较于国外学者要晚一些,绿色金融市场的起步也略晚。但绿色债券市场自2015年起在我国开始发展以来,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2020年,我国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贴标绿色债券2752.8亿元,其中,在境内发行绿色债券192只,发行规模1961.5亿元;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9单,发行规模329.2亿元,合计2290.7亿元。
3.2 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困境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在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纵观发展过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主要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发展。林伯强(2021)把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分为2个阶段:萌芽期(2013-2015年)和初始发展期(2016-2020年)。绿色金融市场的起点在于中国人民银行与联合国环境署2014年8月成立的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发布从制度上推动了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将绿色债券纳入绿色金融体系。随后的一系列文件分别从信息披露、评估认证、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而作为碳中和目标被提出后的首份政策文件,《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将绿色金融的方向引导向气候变化领域。
自上而下的发展过程,导致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以政策为导向,而债券发行人面临的问题和实际需求的自下而上反馈不够及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发展。
一方面,相比一般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发行人没有动力选择发行绿色债券。除非在债务融资渠道受到政策卡紧或募集资金用途管控趋严的情况下,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项目才会倾向于选择发行绿色债券作为融资手段,并且在發行过程中还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完成绿色项目的相关认证。
另一方面,社会责任投资者缺乏、绿色投资的意识和氛围缺乏。目前,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往往更关注风险和收益的匹配,而对投资标的是否具有绿色属性并不关心。社会责任投资的意识尚未建立,发行人为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做的投入并不能在投融资环节中获得肯定。在国际上,联合国于2006年牵头发起责任投资原则,一定程度上引导投资者关注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投入和所承担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应当被发现且影响外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评判。截至2020年末,全球超过3615家机构愿意遵守责任投资原则,涉及的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万亿美元。另外,全球已建立近50个绿色债券基金。相较而言,我国尚未建立社会责任投资者的制度,也缺乏绿色投资的氛围。
以上2个方面的问题,相互之间也存在内生性。自绿色金融、绿色债券发展以来,以自上而下的方式为主,从顶层设计的角度鼓励绿色债券业务的开展,以先建立起绿色债券的制度环境为主,尚未涉及投资交易端。而投资交易环境的缺乏,也反过来影响发行人的积极性。一个活跃、有效的投资交易环境有利于发行人降低融资成本,这是吸引发行人选择绿色债券的重要原因。当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市场需求能够相互反馈、相互促进时,绿色债券市场才能对绿色产业发展起到高效的支持哺育作用。
4 发展绿色债券的几点建议
4.1 完善绿色债券政策和制度
首先,对于绿色债券发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在当前背景下应当尽快融入碳中和目标的要求,对绿色项目目录、绿色债券发行制度、绿色项目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第三方认证评估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目标的项目衡量标准条件。
其次,应尽快制定统一完善的绿色债券认定标准。目前,有大量未贴标未经监管机构认可发行,但其募集资金却投向符合标准的绿色产业的“实质绿”债券。“实质绿”债券对于发行人而言省去了信息披露、第三方评估认证方面的成本,是一种重实质、轻形式的形态,有利于鼓励绿色项目、引导绿色投资。但是“实质绿”债券不利于识别,无法进行准确的计算和统计,也不利于管理。
4.2 完善激励措施
加大财政和税收对于绿色债券的优惠力度。国际上,美国、巴西、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对绿色债券均推出一些税收减免、补贴等激励政策;在国内,一些省市推出了贴息奖励政策。税收减免、贴息、奖励等激励政策可以进一步进行推广,以提高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
完善绿色债券的评级制度。评级结果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对于绿色项目的评级,应该同时关注信用评级、绿色评级和主体评级3个方面,这就需要制定和完善一套综合评级体系。尤其是绿色评级,现有的评级机构缺少绿色产业相关的专业背景,对于债券的绿色属性评判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手段。除了提高绿色债券评级机构的专业性,还应关注到对第三方认证评级流程进行统一,以及第三方认证评级评估报告的同业可比性。
增加企业增信工具。在绿色产业中,民营企业不占少数。民营企业在信用评级中不占优势,这往往带来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可以采取保险、新型利率衍生工具,也可以鼓励地方政府进行担保等方式来降低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
4.3 营造良好的綠色投资环境
在制度建设方面,可以将绿色责任纳入金融机构的考核评价体系。以美国为例,《超级基金法案》规定商业银行对其信贷资金投放的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结果承担永久连带责任,以此倒逼金融机构将企业的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纳入投资决策过程。
在金融市场构建方面,丰富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如绿色基金、绿色债券指数基金等。吸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绿色债券,进一步拓宽境外投资者,使其对我国境内绿色债券投资。提高绿色资产的流动性和市场定价能力,提升绿色投资的活跃度。
在投资者教育方面,培养投资者的绿色投资理念,提高社会对绿色行业的关注度以及对绿色债券的接受认可程度。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展业过程中可以适当引导客户关注气候与环境风险,向客户普及ESG和绿色金融概念,引导督促客户加强绿色投融资相关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完善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绿色债券市场的透明度。目前,不同绿色债券品种在存续期内呈现信息披露频率及内容差异化,进一步增加投资人获得募投项目实际资金去向和效益相关信息的难度,不利于绿色投资的推广。应尽快推进绿色债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统一化,提高绿色债券市场的透明度。同时,监管机构也要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定期核查,以督促发行人将募集资金切实投向绿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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