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及对策研究

2021-08-14 14:36白育铭缑建芳张玉娥李敏敏杜晓刚孙超超
山西农经 2021年14期
关键词:年龄结构科技人员科技人才

□白育铭,缑建芳,张玉娥,李敏敏,韩 晋,杜晓刚,孙超超

(1.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山西 吕梁 033000;2.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31;3.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山东 济南 250100;4.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 吕梁 033000)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关于农业农村的重大政策,就是为了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助力乡村振兴,使农业产业尽快跟上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1-2]。

实践证明,我国农业发展滞后的一个很大原因是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比较滞后,人才供需不平衡、衔接不合理,以致新技术推广速度缓慢。因此,农业战线更需要打造一支发展超前、供需平衡、衔接合理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山西是能源大省,煤炭等工业经济发展实力较强,而农业经济相对薄弱。这样往往会出现“重工轻农”的现象,随之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重点往往会侧重于工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忽略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这必然导致山西省农业产业和农业科技整体水平在全国较低,这是影响山西省农业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3-4]。

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生产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深度分析了当前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的现状及主要瓶颈,并针对瓶颈提出合理对策,以期促进新时代山西省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推动山西省农业经济的高质量转型。

2 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通过深入调研及对现有资料的梳理,将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划分为3 个类型。第一类为研究开发型人才,主要以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为主。第二类为科技推广和管理型人才,主要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市(县)农业农村局等农业职能管理部门的科技人员为主。第三类为生产应用型人才,主要以山西省各地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人员为主[5-6]。

2.1 第一类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根据深入调研及查阅相关资料,第一类科技人才发展现状、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现状如下。

2.1.1 第一类人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结构

现阶段,山西省从事农业研究开发的第一类人才的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结构见表1、表2。

表1 第一类人才的正高级专业人员年龄结构

表2 第一类型人才的副高级专业人员年龄结构

由表1 可以看出,山西省从事农业科技研发的第一类人才的正高级研发人员年龄结构比较老化,基本以“50 后”“60 后”为主,所占比重为83%。“70 后”“80后”占17%,“90 后”为0。目前,“50 后”已全部退休,“60 后”也相继退休,将会空出大量正高级指标,而新生代资格不够,形成正高级空闲期,出现人才“断层”现象[7]。

由表2 可以看出,副高级研发人员的年龄结构基本以“60 后”“70 后”为主,占82%。“50 后”占比非常少,“80 后”3%,“90 后”1%,同样面临新生力量接替不足。“80 后”大量人才拥积在中级区,将会出现副高级竞争激烈,正高级严重短缺,副高级指标不够,正高级大量富裕,人才“断层”现象仍然严重。

2.1.2 第一类人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结构

第一类人才中的研发人员中农学专业占的份额最大,其次为土壤学、动物学、农技推广及管理学,这5 个学科占总人员的78%,其他学科占的比重很小,见表3。特种蔬菜、中药材基本没有[8]。

表3 第一类人才研究开发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结构

在农学专业中,基本是从事玉米、小麦、棉花、高粱等大宗农业种植专业,从事小杂粮研究的专业人员非常少[9]。

2.2 第二类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第二类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主要是指省、市、县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和管理的人才,如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及各市(县)农业农村局的科技人员。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各市(县)农业职能部门的科技人员由于历史原因,职能部门不同专业的科技人员不同程度上出现了人才“断层”现象。也就是说,能够单独指导和处理工作的科技人员大多为“60 后”,这类人才仅占管理型人才总数的20%左右。

由于长期以来,省厅及地方职能部门“50 后”和“60 后”人才长期占用岗位指标,“70 后”“80 后”新补进人员很少,导致职能部门这个年龄段的人占比很少,没有形成梯队型衔接式的发展,而处于阶段性断裂式的发展状态。近年来,“50 后”“60 后”的管理人员大规模退休空出较多指标,而招聘进来的大量“90 后”由于工作年限短、工作经验少,还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许多地区形成“青黄”不接状态,人才短缺现象非常严重。

2.3 第三类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第三类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主要是指山西省内一些较为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人员,如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公司、山西天渊枣业有限公司、吕梁市兴县山花烂漫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科技人员。

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目前山西省被认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约480 家,农业科技型企业约1 200 家,每家平均拥有实用性农业技术人员约3 人,实用型农业科技人员依然较短缺[10-11]。

3 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瓶颈

3.1 第一类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瓶颈

第一类人才为研究开发型人才,这一类人才队伍集中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研究认为,现阶段这类人才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3 个方面。

3.1.1 年龄结构不合理

目前研究型高级人才年龄偏大,基本以“50 后”“60 后”为主,这个年龄段基本处于退休和快退休状态,年轻的高级人才不能及时“顶上”,形不成合理的梯队式衔接发展模式,存在某种程度的断档现象。“70后”“80 后”人才被积压的时间太长,缺乏高端独立研究开发经验,扛重担能力较差,导致这个年龄段的中级人才太多,高级人才太少[12]。

从研究型人才队伍的整体年龄结构看,“50 后”占10%,“80 后”占10%,“60 后”占44%,“70 后”占35%,“90 后”占1%。这个构型中,基本以“60 后”和“70 后”为主,这两个年龄段占总数的79%。“80 后”占的份额太少,仅10%,大量指标被“50 后”“60 后”长期占用。“50 后”“60 后”大量退出后,则由“90 后”“00 后”大量充实,“80 后”研究人员太少已成定局。“70 后”加上“80 后”等于“60 后”的总数,未来扛大梁主要靠“70 后”和“90 后”的人才,“80 后”已经造成亏缺。具体年龄结构见图1。

3.1.2 专业结构不合理

由于山西省长期以来在农业产业结构设计上和周边省份一样,主要以研究普通大宗粮食作物生产为主,在第一类人才队伍中专业结构配置基本以从事普通粮食作物研究的专业人才为主,“特”“优”农业产业研究的专业人员较少。比如长期以来山西省大部分农业科技人员都是从事玉米、小麦、大豆、高粱等普通作物研究,随着改革开放推进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周边省份农业发展迅速,山西省发展缓慢,导致山西省普通的农业产业在全国不占重点位置。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几乎没有太大变化,仍然以普通粮食作物研究为主,占全国重点位置的小杂粮、特种水果、特种养殖、中药材产业等科研人员培养却很少,人才战略和产业发展极不匹配,专业分配情况见图2。

3.1.3 理论研究型人才多,实战研究型人才少

目前,山西省农业科技研究型人才队伍中,大部分研究人员理论研究水平较高,实战型研究人员较少,大部分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转化为生产力,每年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另外,在众多的研究型人才队伍中真正投身于生产,到生产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科技人才更少,这也是山西省特色产业发展较慢的主要瓶颈。

3.2 第二类人才队建设面临的主要瓶颈

第二类人才队伍中存在的主要瓶颈是各级管理部门普遍出现人才短缺、人才断档现象等问题。尤其是各市(县)农业技术推广和管理部门这一现象普遍较严重。各市(县)真正能独当一面的农业科技人才较少,大多数科技人员都没有工作经验。研究认为,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50 后”“60 后”的科技管理人才占用编制的时间太长,“70 后”“80 后”的人才无法有效补充。“50 后”“60 后”退休后,“90 后”呈现快速充实的态势,但这部分年轻人几乎没有工作经验,不能迅速投身于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管理中,这就形成人才断档现象[13]。

3.3 第三类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瓶颈

第三类人才队伍中存在的主要瓶颈是各地的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中,人才短缺且专业素质较低。长期以来,山西省各市(县)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注重企业硬件投资,这些企业可以建设全国一流的厂房和一流的设备,但是不注重企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导致山西省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同全国相比发展缓慢[14]。

4 新时代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建设的对策建议

4.1 优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

为使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长盛不衰,保持活力,能够长久适应不同时期的产业发展需求,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实施梯队式衔接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和发展模式,使未来农业科技队伍的科技人才在生产服务中衔接性好、不断档,始终在产业发展的竞争中具备强盛的活力和竞争力[15-16]。

在正高级研究人员的培养上注重年龄结构合理。目前,“50 后”已全部退休,“60 后”也相继退休,要重点培养好“70 后”和“80 后”的正高级人才。研究认为,目前正高级的年龄结构应为3∶5∶2 模式,即“60 后”占30%,“70 后”占50%,“80 后”占20%。将来“60 后”全部退休后,“70 后”挑大梁,“60 后”腾出的正高指标由“80 后”顶上。这样就可形成人才队伍的梯队式发展,没有断层,活力旺盛,经久不衰。

在副高级的人才队伍年龄构成上,可以建设2∶4∶3∶1 构型,即“60 后”占20%,“70 后”占45%,“80 后”占29%,“90 后”占6%。这样的人才结构在“60 后”全部退休后,“70 后”大量进入正高级挑大梁,腾出的副高级指标由“80 后”及部分“90 后”顶上,这样就可以形成高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较为合理的连续不断代工程。

4.2 优化农业科技队伍的专业结构

第一类人才中的研究人员,农学专业占的份额最大,其次为土壤学、动物学、植保学及管理学,这5 个学科占科技人员总数的82%。在农学专业中,大多是从事玉米、小麦、大豆等大宗农业专业[17]。现阶段,山西省农业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农业研究的主攻方向大都仍以上述专业为主,但是在农业产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山西省的常规农业产业几乎没有竞争优势。而山西省目前特种小杂粮产业、特种果蔬、特种养殖及中药材产业虽然在全国有一席之地,但是生产技术水平差、科技跟不上,这才是山西省未来农业科技发展的主攻方向。研究认为,未来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重点培养特色产业的科技人员。

4.3 优化农业推广和农业管理型人才招聘选用制度

现阶段,各市(县)农业科技管理人才的补充主要是采用考试招聘制,而且是采用常规考试方法。这样势必形成所学非用、学用不符。研究认为,对于农业推广和农业管理岗位招聘的设置上必须专业对口,比如各市(县)农业系统招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进行专业分类,与岗位相近专业方可报名。第一轮大考时参考人员必须与岗位专业相近才可考试,必须细化专业,不能笼统以大类招考,避免造成招进来的人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通过第一轮大考入选的人员,再进行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同时要考察参加科研成果情况,这样筛选出来的人才,才能确保胜任农技推广和管理工作[18]。

4.4 加强实战型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

针对第一类人才队伍中有实战经验的科研人员少、理论研究人员多的情况,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求,要加强实战型科技人才的培养。比如山西农业大学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虽然有不少人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但由于较大一部分专家教授既从事科研又从事教学,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生产实践的时间、精力不够,在科技开发研究方面相对原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的科技开发研究人员的技术开发和推广经验略差。研究认为,目前山西省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开发研究型科技人才太少,应进一步加强培养这方面的人才,实战型农业科技人才的比重要大于理论研究人员的比重。今后要解决好理论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的关系,在不影响理论研究和教学的情况下加强开发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实战型农业科技人才的比重,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达到50%以上,适应山西省农业“特”“优”战略和乡村振兴的需求[19]。

4.5 拓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渠道

当前山西省各市(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科技人才非常缺乏,一般都是以本地土生土长的技术员为支撑。据调研得知,各市(县)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技术力量非常薄弱,许多合作社基本没有科技人员,都是合作社成员以较低级的生产技术来支撑农业产业。比如许多蔬菜专业合作社、果树专业合作社、中药材生产合作社、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基本没有高级技术专业人员为其服务。为了提升山西省特色农业产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建议加强对特色产业生产服务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企业可以招聘大学生来补充,也可将有专业生产经验的技术骨干送出去培养,也可请有经验的专家来企业培训技术人才,也可以从根本上优化校(院)企合作制度,拓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渠道,增强农业生产一线的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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