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英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要求,反映了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对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客观上看,近十年来,区域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督导的权威性、专业性以及督导结果的运用上还不够充分,还不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从区域教育督导队伍的问题及现状入手,积极凝练和总结推进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与方法,对优化当前区域教育督导队伍的素质结构,有效推进区域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厘清问题归因
《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对督学配备、聘用、培训、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教育督导队伍发展指明了方向。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深化教育督导队伍管理改革和区域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也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对照新时代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南京教育督导队伍建设仍有较大差距,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队伍专业化存在短板 从督导队伍人数上看,全市从事督导工作的人员数量不少。从具体的人员结构看,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借用人员多,编内人员少;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大龄人员多,年轻人员少。由于督导室编制不足,大多都是长期借用人员,年龄偏大,结构老化现象严重,流动性较大。因而,教育督导队伍对督导事务研究不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二是管理规范化存在弱项 从督导人员的管理看,虽然市区两级都开展专兼职督学聘任、考核等工作,但在队伍管理上存在“三个欠缺”,即系统谋划欠缺、制度支撑欠缺、刚性要求欠缺。在督导人员选拔、聘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缺乏具体化的管理制度支撑,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保障制度化存在缺陷 在督导工作中,各区都以不同方式在督导条件、督导经费等方面给予了保障。但从督导保障实际来看,经常面临标准统一难、保障协调难、经费使用难的“三难”境地。在督学年度培训经费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费发放等方面,虽然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具体落实时存在无制度、无依据、无标准的“三无”问题。
强化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推进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因此聚焦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内涵,规范制度实施,能有效推动区域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步伐。为此,着力从以下四方面推动相关的制度建设。
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法规 经2019年5月30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于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导条件保障、督学聘任管理、督导活动开展等方面都做了系统的规定,为督导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对涉及督导队伍建设的督学考核奖励、督学职务职级晋升、督学培训等方面,《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都作了原则性的系统化设计安排。
二是规范督学聘任,制定督学聘任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督学队伍,根据《意见》《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南京实际,我市制定了《南京市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兼职督学的任职条件、聘任、职责与权利、组织与管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規范要求。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教育督导经费管理 为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根据《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要求和财务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于2020年联合印发《南京市教育督导人员参加督导评估工作有关费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保障督导人员参与督导活动的工作补助标准、督学培训费用标准、责任督学参加挂牌督导工作劳务费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经费使用过程的规范性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立足常态督导,规范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工作2020年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印发《南京市责任督学“一日督导”工作规范》,明确责任督学常态“一日督导”的“六看”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凝练区域经验
南京市教育督导管理部门,在着力推进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制度重建和经验凝练,具体将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制度重建具体概括为“五个强化”,即:
强化督学选聘制度 选优配强管好督学队伍,是提高教育督导质量的重要保证。在督学选聘上,我们始终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督学选聘标准。我市坚持“专兼结合、多元互补、学段兼顾、择优采用”原则,按照督学任职资格的相关标准,选优配强督学队伍。二是严格督学聘任程序。督学队伍聘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初核、督导机构审核、公示和政府聘任五个环节进行,聘任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督学权利职责。在督学选聘的同时,将督学的权利、职责准确告知督学候选人,保证所有选聘的督学都在权责明确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在选聘后都能同步进入工作状态。
强化学习培训制度 教育督导工作不断面临发展中的新情况、新要求,迫切需要督学在工作中不断适应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发展格局,学习践行新发展理念。在督学培训工作中,我们主要以三种形式开展对督学的培训。一是坚持以会促训。建立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季度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会或现场会,学习规定要求和评估标准,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开展专题培训。2018年以来,我市开展督学队伍集中培训近700人次。2021年3月,我市委托南京大学组织了全市骨干督学研修班,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与教授授课辅导。三是组织考察学习。近年来,我市有针对性地组织各区教育督导室负责人、责任督学约150人次,先后赴北京、大连等地进行考察学习,汲取各地推动督导工作发展的有益经验。
强化理论研究制度 多年来,南京在督导研究上坚持“三个鼓励”,推动督学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行动上积极改进。一是鼓励草根研究。我们鼓励督学队伍着眼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寻找学校发展的新经验,在开展督导工作中着重关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与学生发展实际,开展基于问题、契合发展需求的草根性研究。二是鼓励互动研讨。通过定期交流督导工作动态,对教育督导发展的热点难点共同研究和思考,形成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区每月组织责任督学梳理总结工作情况,学习研究最新政策要求,研讨工作方法,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履职能力水平。三是鼓励撰文发表。2019年起我市在《南京教育》开辟“教育督导”专栏,定期刊发优秀教育督导论文或案例稿件。
强化经费保障制度 通过多年努力,南京挂牌督导工作经费得到了全面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足额”:一是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市、区教育督导经费均入教育财政部门预算,教育督导经费保障充足。在市级综合奖补经费中,安排专门用于督导工作推进的奖补经费。二是足额拨付督导经费。财政部门按要求对督导经费足额拨付,对全市教育督导机构办公条件、移动办公设备等方面都给予充分的经费支持。三是足额规范使用经费。按照《南京市教育督导人员参与督导评估工作有关费用管理使用办法》,规范发放督导人员参加督导评估活动的各项费用,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强化绩效考核制度 督学工作成效对树立教育督导工作的权威性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对督学工作开展绩效考核显得尤为必要。在督导队伍考核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一是加强履职情况考核。近年来,教育督导机构注重围绕履职情况、参与培训、撰写督导报告与总结、开展督导研究等方面内容,对督学队伍进行考核奖惩。二是开展满意度调查。全市督导系统都很重视督导队伍工作满意度评价工作。三是表彰先进典型。在总结各区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办法,定期对先进单位和优秀教育督导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及时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反思成效与不足
推进新时代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基本成效南京市围绕区域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采取了系列化、多样化和递进式的改革举措,有效地推動了区域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三个更加”。
队伍建设更加规范有序。督导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在人员配备、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规定更为具体,为区政府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提供了依据和支撑。
督导工作更加专业敬业。督导队伍在层次上涵盖了各级各类教育,在范围上涵盖了多个领域,在结构上涵盖了多个类别。参与督导人员既有教育领域的知名专家,也有知名的行业专家。由于培训到位、保障到位,在督导工作中,督导队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彰显。
结果应用更加有力有效。由于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教育督导结果的权威性越来越大。无论是对学校的督导还是对政府的督导,都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能的考评结果及时报送市、区党委政府与相关主管部门,相关问题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作专题研究部署。对学校的督导结果得到了学校领导和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及时布置整改落实。
未来新时代区域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努力方向督导队伍建设要加强法制化保障。面对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教育督导的新任务,结合近40年督导实践,我市制定地方教育督导法规,为教育督导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实践证明,积极推进教育督导立法工作,才能创设有利于教育督导队伍发展的法制环境,教育治理体系才能进一步健全完善。
督学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教育督导委员会是政府领导下的跨部门联合议事机构,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是其重要职能之一。一方面,提升督导队伍专业能力需要督导委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另一方面,加强督导队伍工作保障也需要相关单位大力支持。
督导队伍要以专业性提升教育督导权威性。落实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的指示要求,关键在于督导队伍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以专业指导、贴心服务、积极有为实现督导工作的“三有”(有位、有威、有为)。一是要在加强督导工作标准建设上下功夫,督导工作只有明晰标准才能科学评价,督导工作才能专业化、权威化、现代化;二是要在加强督导队伍培训工作上下功夫,积极构建督学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督导任务的需要明确督学培训内容和方法,不断提升督导队伍和督导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作者单位: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