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
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宗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1.发布渲染风水迷信内容、楼盘升值等内容。
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销售“珑玥府”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机、横幅、活动展板、宣传册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内容、渲染风水迷信内容、楼盘升值等承诺内容,违反《 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60万元。
2.广告中含有“20分钟直达广州白云机场”等宣传内容。
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销售楼盤,通过微信公众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的样板房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的“20分钟直达广州白云机场”等内容,违反《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92万元。
3.发布含有“部队专供油”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广州市象丰润滑油品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内燃机合成润滑剂”广告中含有“部队专供油”等表述,严重违反《广告法》,构成发布含有“专供”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4.发布非法代孕广告。
广州宝如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推广代孕中介业务,招揽有代孕需求的客户,在百度贴吧、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发布非法代孕广告,其行为严重触碰公众道德底线,严重违反《广告法》,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5.擅用钟南山形象做广告。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商场在牛奶商品销售区摆放自行制作、标示有“听钟南山院士的话 喝奶! ……”等内容及钟南山院士卡通肖像的广告立牌和宣传单张,并无法证明钟南山院士有发表此言论的真实性,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6.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
广州状元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4.9万元。
7.将虚构伪造荣誉牌匾悬挂在经营场所。
广州居家瘦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并虚构伪造荣誉牌匾悬挂在经营场所,违反《 广告法》, 构成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3万元。
8.发布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等内容的招商广告。
广州雷军兄弟健康研究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发布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招商广告,违反《广告法》, 构成发布违法招商广告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6万元。
9.化妆品广告内容涉及的实验数据和科研资料均无真实性和合法性。
广州市雅兰丝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的化妆品广告内容,涉及的实验数据和科研资料均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化妆品广告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5万元。
10.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
广州专生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有宣传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1万元。
11.所推销口罩的等级、性能、用途等与实际情况不符。
广州市羽项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上发布“一次性口罩”医疗器械广告,所推销口罩的等级、性能、用途等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12.宣称使用的有关机构名称等信息均未取得相应资质和合法授权。
广东中车检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机动车辆检验服务,在官网上宣称是“中国机动车检测鉴定评估与质量评估中心”,使用有关机构的名称、专用标志以及他人的照片和信息,均未取得相应资质和合法授权,属于虚假内容, 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1万元。
13.广告内容均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广州市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的工程项目家用网线广告内容,均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属于虚假内容,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5万元。
14.广告内容均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广州恋一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和网站上发布婚恋咨询服务广告,宣称该公司拥有“国内顶尖”专业人才等内容,均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属于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0元。
15.发布的广告引证内容不真实。
广州市寻梦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在其网店上发布“印度神油”产品广告,含有“延时”“增大”等内容,引证内容不真实,违反 《广告法》,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 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