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执法“重庆模式”退出历史舞台

2021-08-09 06:16本刊综合
中国公路 2021年12期
关键词:执法权路政总队

文|本刊综合

5月19日,重庆交巡警官方发布消息:自2021年5月20日起,重庆市全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道路安全工作将统一由重庆交巡警处理,未来将不再存在高速执法。至此,延续27年的全国“独一份”高速交安执法“重庆模式”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5月19日,重庆交巡警官方账号发布消息:重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接警处理等高速相关执法权将在2021年5月20日,正式从重庆交通下属的重庆高速执法大队移交给重庆市公安局重庆交巡警总队(以下简称“交巡警总队”)。这一移交工作,标志着未来重庆市全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道路安全工作将统一由重庆交巡警处理,未来将不再存在高速执法。

据了解,重庆高速公路执法模式源于1994年。彼时,重庆市第一条高速公路——成渝高速公路通车前,重庆市6个职能部门共同组成一个课题组,研究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方案后经协商,并报四川省政府审批决定,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归属公安机关,稽征、路政、运政和“交通安全”管理统一由交通部门负责。1998年和2001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别通过相关决定,明文确立了“重庆模式”这一全国独一无二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随着重庆高速公路建设发展,从1994年跨越27年至今,重庆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从无到有,目前超过了3400公里。尽管重庆境内高速公路执法主体及其名称曾发生过些许变化,但执法权一直掌握在交通部门手里。据媒体报道,关于重庆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权问题,曾引起过多次争论,特别是涉及交通安全事故时,到底是由交通部门还是公安部门认定,是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辩论。

2018年,跟随国家交通事业管理体制变化的步伐,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依然作为其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保留。而执法总队又下辖5个高速公路执法支队,拥有对重庆市境内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权。

5月14日,一位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5个高速公路执法支队中将有580名队员换装成为重庆交巡警,负责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5月19日,交巡警总队官方确认了这一消息。从2021年5月20日零时起,重庆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统一由执法总队调整为交巡警总队负责。本次职责调整后,交巡警总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高速公路接处警、交通违法查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根据官方消息,交巡警总队通过增设高速公路第一至五支队,替换了执法总队下属的5个高速公路执法支队,未来将具体承担重庆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执法总队继续履行高速公路路政、运政执法职能,其他区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不变。

此外,重庆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已于5月20日,由原来的“96096”和“12122”统一变更为“110”,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外的其他高速公路道路救援、路政咨询服务等仍可继续拨打“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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