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汪月含
与上一篇讲到的连音记号相比,这一篇的断音记号,无论写法还是奏法,都要复杂得多。历史上关于断音记号的争议不断,争议的问题在于:到底有几种符号可以表示断奏?这些记号代表一样的奏法还是不一样的奏法?同一种标记只有一种奏法还是也可以有多种奏法?不同作曲家之间的同一种标记是否代表相同的奏法?断音记号是指同时变短和加重吗?二者可以分开存在吗?
古典主义时期的断音记号有两种:一种是圆点(dot),一种是短竖线(stroke)。尽管我们偶尔会在今天的乐谱版本中看到呈倒三角状的楔形(wedge)断音标记,不过,通读古典主义时期的文献,作者们都只讨论了两种记号,未曾提及第三种。克莱夫·布朗(Clive Brown)在他的著作《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时期演奏法 1750—1900》中,特别注释到,那个年代没有必要特意区分短竖线和楔形有什么不同,因为楔形只是某些印刷商的习惯而已。通常印刷成楔形记号的地方,原本都是写的短竖线(楔形断音记号在进入19世纪以后,确实逐渐演变为一种不同的断奏与重音标记)。
卡尔·菲利普·埃曼努埃尔·巴赫1753年写到,断奏可以用两种记号表示,为了不让短竖线和指法的数字“1”混淆,他自己在乐谱中全部使用圆点来标记。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当年确实有两种记谱方式;第二,对于卡尔·菲利普来说,这两种记号没有任何区别。在威廉姆·米切尔(William Mitchell)的英译本中,两种记号的翻译用词为“stroke”和“dot”。有意思的是,该书的谱例却用的是楔形和圆点。由此是不是也可以印证短竖线和楔形在那个年代确实没有差别呢?
卡尔·菲利普认为,断奏通常出现在音程跳进较多或者速度快的乐段中;标了断奏记号的音,意味着最终手指保留的时值要比记谱时值的一半还少一点儿。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对比例关系的描述,即略短于原时值的一半;二是对原本音符时值的关注,这说明不是所有的断奏都是一样长(短)!虽然同为断奏,但最终的弹法和效果是多种多样的!作者提醒演奏者需要从如下方面考虑:原本记谱时值、乐曲速度的快慢、乐句力度的强弱。
卡尔·菲利普的观点可以简单归纳为:一种符号,多种弹法,时值略短于一半。利奥波德·莫扎特在他1756年小提琴著作中的观点与之基本一致。他也赞同只有一种标记,他使用的是短竖线。实际保留时值会变短,但没有具体说明短多少。与卡尔·菲利普相比,利奥波德提出了断音记号除变短外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标示重音。他在书中写到,看到短竖线标记,需要特别地加重(strongly accented),并且把每个音之间隔开。
例2 利奥波德·莫扎特
在书的第七章中,利奥波德会使用单个的断音记号来表示重音与强调,在上弓和下弓中都适用。
例3 利奥波德·莫扎特
这种重音用法需要演奏者小心谨慎地判断,万万不可一概而论全部演奏成重音,正如下文蒂尔克特意强调说明的内容。
丹尼尔·戈特洛布·蒂尔克特意强调了两个弹断奏的误区。第一个是把所有的断奏都弹得很响,作者说常常可以听到这种错误演奏。断奏一样可以是很轻的音量!第二个误区就是把所有的断奏都演奏得特别短。蒂尔克同样认为需要以原本的时值为标准,加上断音记号后,手指需要留住原时值的一半(比卡尔·菲利普的略长一点儿),绝对不可以忽略音符的原本时值。
蒂尔克有三种标记:第一种是(a)的短竖线,第二种是(b)的圆点,第三种直接标注staccato。针对两种图案标记,蒂尔克写道:(a)和(b)的意思相同,但也有些人觉得用(a)标记的音要比(b)短一些。蒂尔克的说法已经体现了18、19世纪一部分音乐人的观点,即两种符号是不同的,二者所指的时值不一样。
例4 蒂尔克
蒂尔克在卡尔·菲利普的基础上,更加详细地描述了弹断奏时应该考虑的因素:第一,整个乐曲的性格与情绪。当作品是严肃、温柔、悲伤的性格,里面的断奏不能像活泼、幽默的作品里的断奏一样短。第二,曲目的速度。柔板里的断奏不可以和快板里一样短。第三,音量。强音可以比弱音更短一点儿。第四,音程关系。跳进可以比级进更短。
从记谱符号来讲,古典主义时期确实存在两种图案。一类音乐人认为这两种记谱本质上并没有差别,可以归为一种符号;另一类音乐人认为这两种符号是不一样的,代表了不同的意思。这两类观点并没有按照时间先后划分。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这两类观点同时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断奏标记难有统一解读标准的原因。历史上就是不确定的。而且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也远,不同的乐器间也有差别。况且,有时可能只是个人的书写习惯不同而已。
在认为短竖线和圆点代表两种意思的音乐人中,依旧有分歧。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短竖线会比圆点更尖锐、更短,但也有一部人认为短竖线需要演奏得更尖锐、更长。
除了时长上的分歧之外,从19世纪初开始,德语区与法语区之间还有关于重音的差异。在德语的文献中,大多数人都认为短竖线是更响的那一个,形容词诸如“短的、尖锐的、更有力的”。对圆点的形容词都类似于“轻巧的、轻柔的、小巧的”。可是在很多法语文献中,短竖线却是更轻的那一个。
在德语体系中,侧重短竖线的重音功能而非其变短功能的例子并不少见。比如,克莱夫·布朗和桑德拉·罗森布鲁姆(Sandra Rosenblum)都各自在书里提到了贝多芬《“黎明”奏鸣曲》的第三乐章左手。
例5 贝多芬《“黎明”奏鸣曲》第三乐章
但正如上文中蒂尔克所说的那样,即便是在德语区里,这种解读方式也不是绝对的。在本系列的上一篇《连线的奏法》中,专门写到了连线末尾加上跳音的奏法(详见《钢琴艺术》2021年第3期)。末尾写上断音记号的目的是为了更清楚地分句,所以必须演奏成轻的,不能当成重音记号去演奏。有时,确实难以判断短竖线是作为重音使用,还是作为提示分句使用。比如,蒂尔克的书里有这样一个例子。
例6 蒂尔克
如果不仔细分析,很容易将第二小节的D和第三小节的E弹成重音,因为这两个音正好落在节拍重音上,且加上了可以有重音含义的短竖线。但是,该乐句的正确分句是GCED—GDFE—CEG,所以,带断音记号的两个音其实是句尾音,应该演奏成轻的。因此,这个地方的断音记号是强调分句用的,而不是提示重音。
和连线一样,18世纪的法国音乐,如果加了断奏记号的音就不能再做“Notes Inégales”(不均匀演奏)了。如果使用圆点标记,单纯指均匀地弹;如果使用短竖线,指均匀与断奏。
如果把断音记号放在附点节奏的那个点上,而不是音符上,那么这个点所代表的时长转变为休止。这种用法在卡尔·菲利普和贝多芬的作品里都有出现。贝多芬《G大调小提琴钢琴奏鸣曲》(作品30之3)第二乐章中,小提琴和钢琴部分均有这种写法。在该曲的手稿中,通过比较贝多芬的书写习惯,不难发现断音记号是特意放在了附点上。这在乐曲发行的第一版中,也得到印证。可惜的是,这个细节在后来再版时被忽略掉了。
例7 贝多芬《G大调小提琴奏鸣曲》(作品30之3),手稿
例8 贝多芬《G大调小提琴奏鸣曲》(作品30之3),钢琴部分(第一版)
当断音记号和连线组合在一起使用时,就是次断音(portato)。圆点和短竖线都可以分别与连线组合。利奥波德专门对比了二者的差别(针对弦乐)。
例9 利奥波德·莫扎特
例10 利奥波德·莫扎特
在例9中,每四个音一弓,每个音之间要分开,分开方法是轻轻地压弓。例10中,连线下的三个音是一弓,每个音之间依旧要分开,但是弓子需要抬起来。也就是说短竖线加连线的音需要更短一点儿。
回到键盘乐上。18世纪下半叶,更多是使用圆点加连线。这时的次断音,指的是对音符的强调作用,并非特指时间变化。卡尔·菲利普写道:这样的音依旧需要弹成连奏,但每个音要明显地被加重一些。
例11 蒂尔克
蒂尔克与卡尔·菲利普的观点一致,解释得更详细:圆点代表每个琴键需要受到的压力,连线代表演奏者需要一直保持住声音直到记谱时值完成。这种弹法也被其他音乐人赞同,比如马尔普格(Marpurg)。
进入19世纪以后,让·路易·亚当(Jean Louis Adam)在他1804年的书中写到,次断音符号下的每个音,只需要演奏其书写时值的四分之三,这种处理方法在其他文献中也被反复提及。当然,也有不少作者提到音符同时需要稍稍加重,比如车尔尼、胡梅尔等。还有部分19世纪的钢琴家会使用琶音来诠释次断音下的音程与和弦,比如下方1825年莫舍莱斯的例子。
例12 莫舍莱斯
除了上文常见的次断音演绎之外,卡尔·菲利普在书中介绍了针对楔槌键琴(clavichord)的特殊揉弦(vibrato)弹法(原理详见《钢琴艺术》2020 年第5 期)。
例13 卡尔·菲利普
进入19世纪以后,克莱门蒂和亚当都总结过关于断音记号的时长问题:短竖线<圆点<次断音。但是,在18世纪下半叶甚至整个19世纪,我们都不能对上述三种符号一概而论,无论是时长问题还是强弱问题。因为,对于断音记号,每位音乐人的关注点始终不一样。一部分人会更注重时值变短,一部分人则会更注重重音功能。(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