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冰冰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 200232)
建筑垃圾是指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等[1]。随着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南京市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产量持续提升,但与建筑垃圾处理相配套的管理政策尚不健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存在明显缺口。建筑垃圾产量大、组分复杂,简易填埋会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2,3],从而制约城市的建设及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每年产生工程渣土约2000万m3,泥浆约400万t,拆迁垃圾约400万t[4],装修垃圾管理在规范过程中,尚未建立装修垃圾清运量的准确统计数据。
南京建筑垃圾按照拆建垃圾(包含拆除垃圾和施工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分类进行资源化利用。
拆除垃圾:南京市征收拆迁项目实行房屋拆除工程与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体化管理,即各区(园区)征收实施单位将拆除工程与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一并发包给具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的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或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单位和拆除工程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拆除垃圾主要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运送至捆绑投标的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处置。
装修垃圾:装修垃圾由于成分复杂、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目前处于规范过程中。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装修垃圾主要由物业联系五小工程车运输企业,上门收运装修垃圾;无物业管理的区域,主要由街道或社区托底,联系五小工程运输企业收运装修垃圾,也存在居民自行联系收运车辆的情况。终端处理设施较为匮乏,大部分装修垃圾资源化设施正在建设中。
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再利用价值较高,有价值的部分被源头被分流,可回收物直接进入废品回收系统,剩余部分基本用作修建施工便道或用于基坑填埋。
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大多用作工程回填、场地标高抬升及堆山造景等,南部新城工程渣土就地资源化,将工程渣土转化为路基材料,应用于道路建设。
工程泥浆:工程泥浆大多运往南京市泥浆综合处置中心,部分工程项目正在试点泥浆现场干化。
目前,南京市共有19家手续完备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1家在进行装修垃圾资源化试点),主要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资源化产品主要为填料及再生骨料;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较为匮乏,部分外围区设有临时性处置设施;建成南部新城渣土资源化利用厂(6000 m3/d),将工程渣土转化为路基材料,应用于道路建设;建成运行南京市泥浆综合处置中心(180万m3/年),并于地铁等工程项目现场试点泥浆源头干化,破解泥浆处置难题。
南京市19家手续完备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主要通过分选、筛分、破碎等工艺,将拆建垃圾转化为再生产品,再生产品主要为再生骨料,仅2家企业深加工做再生砖,深加工产品缺失。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统筹推进和综合管理工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运输管理工作,发改、规资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成立了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中心,并建立了全省首个地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协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架构基本形成。同时,南京市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政策文件(表1),切实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理念贯彻落实。
表1 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政策文件
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涉及的主体多、对象多、环节多,存在多头管理、部门掣肘、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部门统筹难度较大。同时,随着《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的出台,与之配套的政策体系亟待完善,再生产品标准体系亟待建立[5,6]。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受用地及“邻避效应”的影响,一般较难落地,因而存在较多临时性设施,临时性设施由于无土地使用权证、用地面积小、搬迁成本高,企业不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装备升级和环保治理;现有手续齐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缺乏深加工成套设备,再生产品附加值不高。同时,现有资源化设施布局分散,不利于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条[7,8]。
现状再生产品主要为再生骨料,产品种类不丰富、产品附加值低,且南京市暂无强制使用再生产品的政策要求,而再生产品市场接受度低,仅依靠市场力量,再生产品很难与天然建材竞争,不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可持续运营。
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逐步规范化,但还存在对建筑垃圾底数不够全面、清晰等问题,此外,针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各环节,各部门相应建立了不同的建筑垃圾管理平台,但各平台资源尚未完全实现互联共通共享,全过程精准监管难以实施。
成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组,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建筑垃圾各个环节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形成多部门权责明晰、联合监管、协同增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健全源头减量、收费管理、产业扶持、再生产品推广使用等关键管理制度,制定再生产品认证、质量、验收标准,形成建筑垃圾全过程覆盖的政策体系。
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垃圾专项规划,保障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拆除垃圾具有盈利性质,用地原则上由企业租赁或自有用地供地,装修垃圾具有公益性质,由政府划拨用地或给予用地补贴。同时,鼓励企业整合拆除、运输、处置和利用等产业链,引导拆除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建材生产企业、技术装备研发企业交流合作,并加大对龙头示范企业的培育支持,引导资源向正规、有实力的资源化利用企业集聚,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等各主体研究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砖、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绿色建材,丰富再生产品种类,提升再生产品附加值。探索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强制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可行性,在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审批阶段规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使用比例,并对强制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监管。同时,加大再生产品宣传力度,提高再生产品市场接受度[9],拓宽再生产品应用领域。
首先,对涉及建筑垃圾的行业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包括建筑行业、水利行业等,对行业底数进一步核准,并动态更新,做到行业底数清、数据明。其次,进一步整合建筑垃圾收、运、处、资源化等各环节监管平台,整合城管、建委等管理部门数据资源,包括备案数据、建筑垃圾产生动态信息、车辆运输实时数据、重要路段智能采集数据、卸点消纳监管数据、资源化利用设施监管数据等,做到建筑垃圾数据库统一汇集与管理。最后,健全建筑垃圾信息平台功能,完善备案、资源调配、信息发布、定向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监管、再生产品流向监管及供需发布等功能,实现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理、再生产品等环节全覆盖、全天候、全流程的精准监管。
建筑垃圾资源化作为未来建筑垃圾发展的大趋势,不仅能解决建筑材料资源紧缺问题,还能创造经济价值,带动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已被列入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未来,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应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国内国际双循环等一系列新政策、新形势,加快建立“过程可控、全产业链、低碳绿色”的建筑垃圾处置新格局,以推进“强富美高”新南京再出发,助力南京市“无废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