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
某天,我到朋友家做客。聊得正欢的时候,她家的孩子跑过来,指着电视问:“妈妈,主持人刚才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什么意思呀?”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特别是对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解释,确实有点复杂。朋友思考了一下,说起一个故事——
20世纪90年代,在剑桥大学的一次考试中,一个学生突然对老师说:“请给我一份点心和啤酒。”
这是什么无理的要求?老师当即拒绝了。考生却不慌不忙地拿出一份剑桥大学校规的复印件。这份校规是学校在几百年前用拉丁文制定的,名义上永远有效。其中有一条是:参与考试的所有考生,有权在考试过程中得到點心和啤酒。
见此情况,老师二话不说,很快就买来可乐和汉堡包作为替代品。学生拿到了食物,得意地继续考试。就在学生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时,剑桥大学却给了他一个罚款处分,理由是:他在考试过程中,没有按照那份校规要求,携带佩剑。
说完,朋友循循善诱道:“我们能从这件事里看出什么?”
“这个学生胆子真大!”孩子感叹道。
“这所学校真幽默!”我也感叹道。
朋友立刻无视了我们的回答:“这件事告诉我们,享受规则带来的自由,也要遵守规则带来的约束。法律也是如此。在它面前,每个人都享有它确认的权利,但也要履行它规定的义务。人人如此,人人平等。”
孩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跑去看电视了。
我看着朋友。
朋友露出一副得意表情:“你是不是想夸我的回答既通俗易懂又妙趣横生?”
我摇摇头,真诚建议道:“你还是让孩子换个电视频道看吧!再这么看下去,她的下一个问题,可能你就解释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