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林农视角下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2021-08-06 01:03王海硕任笑竹李德立
中国林业经济 2021年5期
关键词:户主林农黑龙江省

杨 琪,王海硕,任笑竹,李德立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

推广林业科技服务是促进我国林业发展、实现林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1]。近年来,林农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成为林业经营的主体[2],其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由于林业科技服务具有有效地促使林农增收致富的优点[3],因此林农对于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4]。但林农由于认知水平有限、缺乏基层人员科学指导等原因,其对于林业科技服务的认识不够充分。通过研究影响其需求的因素不仅有利于探索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真实想法,而且对促进林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速林业科技创新、实现林业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黑龙江省于2008 年开始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9年,核发权属凭证总面积111.44万hm2,占集体林确权面积的95%,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85%。本研究利用黑龙江省林农的问卷调查数据,基于林农视角对影响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因素进行分析。

1 相关概念定义

集体林区是与国有林区相对的概念,是指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实行集体林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后,在集体林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部分集体林承包给了农户,进行家庭经营。我国集体林主要分布在南方集体林区,黑龙江省集体林占比较小,但也是黑龙江省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5]。林业科技是指应用于林业生产的科学技术。而林业科技服务正是指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向林农推广林业科技,使林农能将技术应用于其自身的林业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的行为。目前林农的概念较为模糊,缺乏较为全面、系统和权威的界定,因此基于本文所研究的内容和参考其他学者的相关研究[12],将林农定义为在林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将林业科技服务需求定义为林农为了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从而对能提高其生产效率的林业科技服务的渴望。

2 数据来源、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2.1 数据来源

本数据来源于2020年7~8月调查小组成员对黑龙江省集体林林农进行问卷调查,抽取尚志市、宾县、肇东市、饶河县、嘉荫县五个县(市)共7 个乡镇13个村,发放问卷20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184份。

2.2 变量设计

将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是否有需求设置为因变量,将基于林农视角下影响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因素设置为自变量,根据以往影响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因素研究[5-8,12-13]以及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状况,选取户主年龄、家庭劳动力人数、户主学历等14 个指标作为自变量进行基于林农视角下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由于不同地区的发展以及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以及当前对于黑龙江省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研究较少,因此对于自变量不加以区分解释变量与控制变量。选取的自变量设置见表1。

表1 变量解释

2.3 模型构建

模型的因变量为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Y=1代表有需求,Y=0代表无需求,因此是定性二元变量,所以选取二元logistics模型进行研究[9]。其模型形式为:

其中因变量Pi表示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概率[9],有需求定义为1,没有需求定义为0,β0为常数项,βj是第j个自变量的待估参数,Xij是影响林农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自变量,表示影响第i 个林农需求的第j个自变量。

3 研究结果及分析

3.1 样本描述性分析

在184 名受访者中,受访者的年龄平均为42岁,最低年龄为17 岁,最高年龄为64 岁,其中男性占65.8%,女性占34.2%。受教育程度不超过九年的受访者占比为18.5%,专科及本科以上占比为54.9%。人口数为3~4人的家庭所占比例较高,占受访家庭的68%。受访者的人均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对林业科技服务有需求(Y=1)的受访者占比为84.2%,对林业科技服务没有需求(Y=0)的受访者占比为15.8%,这表明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程度较高。

3.2 影响因素分析

使用SPSS 23 软件进行二元logistics 分析,由分析结果可知,模型预测正确率达到88.6%,似然比检验的概率为0.00,小于0.05,表明模型整体是显著的。Hosmer-lemeshow 检验概率值为0.623,大于0.05,Naglkerke 为0.476,认为模型的拟合效果比较好。根据其他学者对此的相关研究成果[12-13]与表2输出结果,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表2 logistics回归结果

3.2.1 户主学历

显著性系数为0.040,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户主学历与其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呈正相关。人们的受教育程度与其对事物的理解、接受能力呈正相关。所以户主学历高则其更易接受林业科技服务,对林业科技服务在林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认识更全面,在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倾向于采取措施,积极解决问题。因此,其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相应较大。相反,当户主学历较低时则不易接受新事物,其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相对较小。

3.2.2 家庭劳动力人数

显著性系数为0.041,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家庭劳动力人数与其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呈负相关,家庭劳动力人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家庭生产经营的规模,当家庭劳动力人数较大时经营规模也会增大。当家庭经营规模较大时则会体现出规模效益,即投入相同的生产资料时,经营规模大则得到的生产效益更大。而当由于务工等原因导致家庭劳动力较少时,林农需要借助林业科技服务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弥补劳动力不足。因此,当家庭劳动力人数越少时,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越大。

3.2.3 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

显著性系数为0.000,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林农是否接受林业科技服务与其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呈正相关。如果林农在以往经历中取得预期效果,则其对林业科技服务更加信赖,也会相应增加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同时当林农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后,其对科学技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也促使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增加。

3.2.4 是否参加林业保险

显著性系数为0.010,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林农参加林业保险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呈正相关。对林地进行投保的林农一般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对林地收入有较高的期望,因此,相较于不参加林业保险的林农,参加林业保险的林农会倾向于向林地投入更多的生产要素,更需要林业科技服务增加其生产效益,从而达到增收的目的。

3.2.5 林业收入比重

显著性系数为0.023,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检验。两者间呈正相关。其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代表着林业收入在家庭中的重要程度。比重较高时,表明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林农会对林业生产更为依赖,对林业收入的变化也更加敏感。因此,林农会采取措施以保持现有收入并努力经营以期增加林业收入。其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研究表明,对于黑龙江省林农来说,户主学历、是否接受过林业科技服务、是否参加林业保险、林业收入比重显著正向作用于林业科技服务需求;而家庭劳动力人数显著负向作用于林业科技服务需求。从模型结果来看,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户主年龄、家中是否有村干部、是否加入林业合作组织、是否获得林权抵押贷款、林地块数、林地面积、对林改政策的评价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影响不显著,但依据模型结果所给出的系数符号,可以看出这些变量对林业科技服务需求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4.2 建议

4.2.1 构建及时、高效的供需沟通机制

随着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科研部门需要根据林改后的形势,满足不同经营类型、不同类型林业科技服务需求的林农。要满足不同的需求,就要构建及时、高效的供需沟通机制。而构建供需沟通的基础就是从林农的角度出发,保证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林农的需求动态并采取措施进行反馈,从而加快了推广速度也使其更加有针对性。利用互联网,构建双向互动的供需对接机制,从而实现林农在林业科技服务全过程中参与的目标。

4.2.2 开展对林农的教育、技术培训

林改前黑龙江省林农对于林业经营的关注有限,且对于林业科技服务求知欲不够强,林改后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提高[14-15]。因此,积极鼓励相关专业人员、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科教单位深入基层,向林农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培训及教育,通过对林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的判断、理解、接受能力以及加深林农对于科技兴农、现代化林业发展的认识程度。同时通过发展现有林农中素质较高的林业生产经营者,鼓励其积极带动、帮助其他有需求的林农解决林业生产问题。

4.2.3 加大相关补贴惠农政策的力度

黑龙江省的林业发展资金多数为政府补贴,社会支持资金占比较少,且林农获取林权抵押贷款面临贷款期限短、手续严格的问题。资金的缺乏是限制林农需求的关键因素,因此,政府部门应提供给林农更多补贴及优惠政策,缓解林农面临林业经营资金短缺的困境,以期提高林农的需求意愿程度,进而帮助林农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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