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黠,赵 均,徐春毅
(1.上海大学 体育学院,上海 200444;2.江苏科技大学 体育学院,江苏 镇江 212003)
2019年9 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办发[2019]40号文件《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成定局的今天,人民群众健身难已经不再主要表现为观念和意识的障碍,而是想健身但在生活的合理半径中却找不到合适的运动空间、设施和场所,致使运动健身知易行难,所以要加快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1]。因此从居民到体育活动场所参加锻炼的可行性角度出发,从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因子入手,根据适合居民的体育活动场所设施配置标准及选址布局原则,探究方便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体育活动场所分布策略,使体育活动场所利用率达到理想值,从而提高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
在全民健身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人们对体育活动场所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对于体育活动场所的配置也产生了更多的要求。对此,本文探析影响镇江市市民参与体育活动的因素,进而为城市体育活动场所规划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依据,为镇江市市区居民进行体育活动提供更方便的体育活动场所。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将镇江市中心城区分为主城核心区、南徐分区、丁卯分区、谷阳分区、南山绿核、大港分区、谏壁分区、高资分区8个片区(图1)。其中“一体”指主城区,“两翼”指东西两翼多个功能组团。主城区空间突出“一核四区”,由南山绿核、主城核心区、丁卯分区、南徐分区、谷阳分区组成。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为沿江沿路“T”字型发展,重点向南发展,对接沪宁、优化东西、提升中心。
图1 城市规划总图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类型分为学校体育活动场所,政府所属体育场馆、设施(包括免费或者收费的社区体育设施及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其中学校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但是经调研镇江市学校体育活动场所对外开放率不足50%,本文不将学校体育场所作为调查对象。
表1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数量统计
运用ArcGIS软件作出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的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图,如图2。下文将根据体育活动场所的分布展开分析影响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的因子,具体分为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数量因子、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效率因子、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匹配性因子(本文指体育活动场所分布与人口流量的匹配性)。
图2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分布
对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分布数量进行分析,如图3,能够直观地表现出主城核心区、丁卯分区、南徐分区体育活动场所的数量较多,谷阳分区、大港分区体育活动场所的数量一般,谏壁分区、高资分区、南山绿核体育活动场所的数量较少,基于设施设置的数量分析,从体育活动场所分散程度及分布区域来看,主城核心区、丁卯分区、南徐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较高,谷阳分区、大港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一般,南山绿核、谏壁分区、高资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较低。镇江市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为“T”型,主要向“两翼”发展,体育活动场所建设数量应与城市发展方向一致,因此应大港分区、高资分区、谷阳分区建设更多的体育活动场所,而在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主要分布在南徐分区、主城核心区、大港分区,因此,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数量与城市发展方向不在同一延长线上;故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数量分布存在欠缺。
图3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数量分布
杨胜菊在《体育场地设施对社区体育发展的影响研究》一文中提到,社区内体育活动场所的体育设施的不足会严重影响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动机。居民表示,如果社区内有足够的体育设施,他们参加体育锻炼的动机也会更强烈,即使有一些居民仅是为了体验一下设施,没有长期坚持锻炼的计划,但也会提高社区居民锻炼的参与度,促使居民参加锻炼。因此,政府应增加对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资金投入,一些私人企业也可通过捐赠体育设施来宣传企业知名度[2]。
体育活动场所的设施设置是市民参加体育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通过分析镇江市城区经济增长趋势、现有体育设施情况,推断未来镇江市城区体育活动场所数量需求,确定体育设施设置的数量标准。分析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各个分区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数量,结果表明,镇江市城市体育活动场所规划者应在谏壁分区、高资分区和南山绿核增加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使各个分区在数量分布上达到均衡,进而让每个分区的居民都有场所可以活动,而从城市空间发展来看,更应增加高资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以此来提高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
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效率指一个分区的居民去该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参加体育活动的方便程度。通过对城市规划中8个分区的每平方公里拥有体育活动场所数量进行分析,由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图(图2)、百度热力图(图4,红色代表人口密集,橙色次之,绿色代表人口较少)结合表2可知,主城核心区、南徐分区、丁卯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较高;谏壁分区、高资分区、谷阳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一般;南山绿核、大港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较低。通过分析8个分区的每平方公里拥有体育活动场所数量,可明显看出分布效率不均衡,且差异较明显,因此,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呈现空间分布不均衡。
图4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区域百度热力图
表2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密度表
张大超、李敏认为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效率应满足以下要求:1)有利于明确社区及大众对体育设施的真正需求;2)有利于体育设施供给可持续发展;3)可以避免不必要体育设施的重复建设或过度建设;4)可以发现人们体育健康需求新趋势,建立新的良好体育休闲娱乐方式;5)有利于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大众体育需求优先建设某些体育设施等[3]。
体育活动场所的设施分布效率是衡量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分析镇江市城区建设规模,推断未来镇江市城区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效率,从而确定未来镇江市城区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密度。结合体育场所分布、人口流量及分布密度分析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各个分区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效率,结果表明,镇江市城市体育活动场所规划者应在大港分区、南山绿核建设方便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场所,应分散在大港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而不是只聚集在小范围来建体育活动场所,可以根据居住区来确定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区位,根据居民的数量来确定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规模及数量,从而确定一个合适的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密度,使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效率接近最高,让居民拥有方便参加锻炼的体育活动场所,以此来提高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
将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图(图2)与百度热力图(图4)结合分析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如图5,可直观地看出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的体育活动设施分布与人口数量基本相吻合,在人口流量多的地方建设多的体育活动场所,在人口流量少的地方建设相对少的体育活动场所,这样的规划方便市民参加体育锻炼,但谏壁分区和高资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分布与人口流量供给稍有不平衡,因此规划中的8个分区除谏壁分区、高资分区外,其他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都较高。因此,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供给与需求匹配性存在区域不平衡。
图5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分布与人口流量匹配性
体育活动场所的分布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的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体育法》及《全民健身计划》等。2)成本最低原则。在满足城市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体育设施的成本。3)满意度最高原则。体育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一样,需要满足大部分市民的体育活动需求,让大部分城区市民对体育设施设置的区位满意。4)区域覆盖原则。即在一定范围内,使该体育设施尽可能多得向居民提供服务,因此体育设施设置的区位应尽可能覆盖多的居民,让更多城区居民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5)方便居民原则。优化体育设施设置的区位,将体育设施建设的布局合理化,让居民利益最大化,做到公平与效益相统一[4]。
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匹配性是衡量一个城市体育活动场所发展水平的标准,通过分析镇江市城区镇江市城区人口增长趋势,推断未来镇江市城区体育设施建设的需求。通过分析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分布与人口流量的匹配性,表明镇江市城市体育活动场所规划者应在谏壁分区和高资分区再规划建设体育活动场所来满足该分区的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提高体育活动场所整体匹配性,以此来提高体育活动场所可达性。
3.1.1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配置存在的问题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南山绿核、高资分区、谏壁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数量较少,不能满足周边居民的需求,规划建设的免费的体育活动场所较少,没有针对孕妇、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专门活动设施,且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数量与城市发展方向不在同一延长线上。
3.1.2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配置标准
李克强在2020年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顺应群众需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会议确定,重点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不断适应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健身需求,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面向公众开放的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球场等[5]。赵博伦认为在体育设施设置时要考虑安全问题,体育设施应及时更新换代,跟上时代与科技的发展;也要合理规划体育设施,适当的时候可以加一些清晰的标志,引导居民去往体育活动场所;更要引进专业的人才和设施,让居民了解到如何正确使用设施,如何达到自己的锻炼效果[6]。张春英认为体育设施配置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建设与各级体育活动场所相对应标准的体育设施规模;2)建设与居民区运动项目相匹配的体育设施类型,了解居民的真实需求;3)建设公益性体育设施,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居民更倾向于免费的体育活动场所,因为体育设施的建设应顺应居民的需求[7]。
3.1.3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配置策略
在规划时,根据以上配置标准,可以在南山绿核建设健身步道,让周边居民能够在一个好的生态环境下进行锻炼,在谏壁分区、高资分区建设各类球场、游泳馆,使居民的体育活动多样化,从而增加体育活动场所数量;根据考察发现,大港分区的工业用地较多,体育馆周边空地相对较多,可以在大港分区建设大型体育馆,举办一些大小型体育赛事,提高经济发展,从而满足体育活动场所配置规模;根据查阅相关文献,逻辑分析,可以在老年人比较多的社区内增设气排球场地,在女性较多的社区内建设小广场,在从业人员较多的社区周边建设健身步道,从而使体育活动场所类型多元化。综上所述,在合适的地方建设合适规模的体育活动场所,符合可持续发展。
3.2.1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选址问题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大型体育活动场所选择的位置交通不够便利,停车场设置较不合理。体育活动场所的选址基本在居住区附近,没有考虑到公园广场周边,工业区附近,学校周边的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且部分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分布与人口流量不匹配,体育活动场所呈现空间分布不均衡。
3.2.2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选址布局原则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20〕36号文件《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指出,为推进健身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政府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具体表现在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8]。蔡玉军等认为体育活动场所选址布局要考虑以下原则:1)科学均衡,即规划的体育活动场所要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不仅要满足不同阶层的人群需求,也要考虑到政府管理方便原则,在满足人群需求的前提下,也要适当节约体育设施;2)因地制宜,即根据不同条件的道路设施,考虑到体育活动场所的配置是否合理,不仅要考虑居住区到活动场所的距离、路段实况,也要考虑到活动场所周边交通设施;3)因人制宜,即不同居住人口结构特征配置不同的活动场所,规划的体育活动场所周边的居民区满足一定人口数量,并且建设相对应适合各特征人群的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的规模必须与其服务范围内居住人口数量相吻合。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场所规模较小,只能为居民提供“散步”“慢跑”“拉伸”等最基本的体育活动;区级体育活动场所规模可为市民提供“游泳”“各种球类运动”等项目的体育活动;市级体育活动场所规模服务范围可能超出城市范围,如举办一些大型赛事,其作用在于彰显政府政绩、展现城市魅力和活力、服务体育竞技、激发大众健身激情等[9]。
3.2.3 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选址布局策略
在规划时,根据以上布局原则,可以增多谏壁分区、高资分区的体育活动场所,使其分布与该分区的居民数量相吻合;体育活动场所尽量设置靠近公交站点、停车场,方便居民参加体育锻炼;要关注到老弱病残人口,符合实际需求;可以在工业用地规划一些简单的体育活动设施。
1)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数量不充分。镇江市城区发展方向为“T”字型发展,因此,在规划中,大港分区、高资分区、谷阳分区应建设规模大、数量多的体育活动场所,而根据调查发现镇江市大型体育场馆多集中在主城核心区和南徐分区,这与城市发展方向相悖,所以,要在城市发展方向的延长线上规划再建设体育活动场所,以此来提高该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可达性。
2)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呈现空间分布不均衡。在体育活动场所规划时,不仅在数量上要满足居民需求,在建设区位上更要方便居民参加锻炼,因此在大港分区虽然规划了数量足够的体育活动场所,但其分散程度不足以让居民方便去到该地参加体育活动,因此,使体育活动场所分布密度与该分区居民数量相融合,以此来提高该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可达性。
3)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供给与需求匹配性存在区域供给不平衡。在规划时,要根据该分区的人口流量来规划体育活动场所,使规划的体育活动场所不仅满足该分区的居民需求,更要参考人口流动的数量,因此,提高人口流量与体育活动场所分布的匹配性可以提高该城市规划中体育活动场所的可达性。
1)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规划建设的体育活动场所要考虑城市发展方向,规划建设的体育活动场所分布数量要和城市发展方向在同一条延长线上。
2)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规划建设的体育活动场所在区域分布上大致均衡,符合居民就近锻炼原则,使体育活动场所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
3)镇江市“一体两翼、一核四区”城市规划中规划建设的体育活动场所应在居民生活的合理半径内,使体育活动场所分布与人口流量供给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