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雯
深度参与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应有之义,是更好服务对外开放大局的必然选择,是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的客观要求,是健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迫切需要。
2020年11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提出了我国涉外知识产权工作亟待解决的时代命题,促使我们对如何“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做更多的思考和研究。
一、现状与问题
当前,我国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与水平,与我国国际地位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一是缺少顶层设计。我国在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過程中,由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国家层面缺少权威机构进行顶层设计,难以沟通信息、统筹谋划、形成合力、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二是缺少对相关条约的研究与参与。WIPO管理的26项国际条约,我国已加入14项,未加入12项。其中4项已签署未批准,另外8项未签字、未加入。亟待组织相关机构和高端人才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权衡利弊,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是缺乏高端人才。WIPO高层管理团队中,中国籍管理人员缺乏既懂业务又懂管理和国际事务的综合性人才,结构单一,中高层脱节,后继乏人。国内选拔、培养、储备知识产权国际人才的机制还未建立,“旋转门”人才政策并未落地。
四是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的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
五是知识产权工作对外发布缺少统一平台。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尽快改变涉外知识产权工作责任主体分散的局面,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部门,统一领导、统一谋划、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
二是加快国际条约签署进程。本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尽快完成我国已签署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马拉喀什条约》《商标法的新加坡条约》等条约的加入工作;开展对《地理标志国际注册的里斯本协定》等中国未加入的条约研究。
三是全力支持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建设。 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中心)是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首家机构,对于营造国际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司法部全力支持并推动相关民事主体将涉外知识产权争议委托上海中心仲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支持长三角或更广地区的法院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委托上海中心调解,完善我国国际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四是积极承办WIPO重要会议。WIPO成员国大会、外交大会等在成员国中具有广泛影响力,承办此类高规格会议是提升国际影响、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机遇。下一步,WIPO计划召开外观设计法条约外交大会,上海市已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了申办申请,希望国家全力支持。
五是加快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建议国家尽快完善、落实“旋转门”人才政策;将知识产权设置为一级学科,尽早制定国家近期、中期、远期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规划,完善培养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国际化专业化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通过贯通式培养、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等模式,培养更多既懂知识产权和管理,又懂国际法律和国际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向WIPO输送高端人才奠定基础。
六是建立国家统一发布平台。搭建一站式、国际性、专业化知识产权数据库与信息平台,统一对外发布涉外知识产权信息,拓宽知识产权对外宣传渠道。对接WIPO中国法律数据库,以中英双语、多语种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案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树立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责任编辑:尚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