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昕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产科,江苏苏州 215128
宫缩乏力是一种在临床上比较常见的产科病症之一[1],指产妇在临产或者分娩的过程中,子宫收缩力减弱或者不协调[2],导致子宫不能够有效收缩扩张和娩出胎儿附属物,严重影响着产妇健康,甚至威胁产妇生命[3]。欣母沛通常用于妊娠期13~20周的流产和宫缩乏力病症,此药物可有效控制出血量、控制致命性的出血量[4],作为产房急救必备药物,受到临床一线妇产科医生一致好评。缩宫素是一种肽类激素,常用于产妇分娩时促进子宫平滑肌收缩,减少出血量[5]。因缩宫素有受体饱和现象,无限制加大用量不但效果不佳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选择2018年3月—2020年3月到该院住院分娩的有潜在产后出血高危因素产妇70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不同时机使用欣母沛预防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择该院分娩且存在产后出血高危因素的产妇70例,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35例。对照组中,产妇年龄24~40岁,平均(31±6.29)岁;初产妇13例,经产妇22例;剖宫产10例,自然分娩25例。研究组中,产妇年龄23~40岁,平均(33±5.06)岁;初产妇14例,经产妇21例;剖宫产11例,自然分娩24例。纳入标准:对相关药物不过敏者;有潜在宫缩乏力致产后出血高危因素的产妇,如巨大儿、疤痕子宫、双胎、羊水过多等产妇。排除标准:患有高血压、哮喘、青光眼、肝病、血液系统等疾病,非宫缩乏力所致产后出血产妇。所有产妇都经临床诊断确诊为宫缩乏力。研究经该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产妇或其家属均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产妇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研究组在胎儿、胎盘娩出后立即使用缩宫素,同时欣母沛宫颈或宫体注射(自然分娩产妇使用欣母沛宫颈注射,剖宫产产妇使用欣母沛宫体注射),而对照组在胎儿、胎盘娩出后立即使用缩宫素,同时进行子宫按摩,当出血量>300 mL则宫颈或宫体注射欣母沛治疗。缩宫素治疗采用静脉滴注方式,对照组胎儿、胎盘娩出后立即予缩宫素(国药准字H32025281;规格:1 mL∶10 U)20 U加入500 mL补液中静滴,同时进行子宫按摩,效果不佳时则自然分娩者可再次予缩宫素20 U宫颈注射,剖宫产者可再次予缩宫素20 U宫体注射,缩宫素可重复给药,但总剂量不应超过60 U。当出血量>300 mL则使用欣母沛治疗。两组采用欣母沛治疗方式:自然分娩产妇使用欣母沛(国药准字H20170146;规格:1 mL∶250μg×1支)宫颈注射,剖宫产产妇使用欣母沛宫体注射。欣母沛使用起始剂量为1 mL(含相当于250μg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此后依子宫反应及阴道出血量可间隔15 min重复给药,但欣母沛总剂量不得超过8支(2 mg)。
对比两组产妇的治疗效果,治疗时间、治疗后住院时间;产后1、2 h及24 h内出血量,对比两组产妇产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临床疗效判定标准:用药15 min后,子宫收缩明显且阴道出血量明显减少定为显效;用药15 min后阴道出血量稍微有减少,子宫收缩较为好转,定为有效;重复给药子宫收缩没有好转,阴道出血量没有减少,甚至出血量增多、子宫收缩乏力恶化则为无效。
经积极治疗后,对照组产妇治疗总有效率为74.28%低于研究组产妇治疗总效果的97.1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产妇治疗总有效率对比
研究组的治疗时间(4.13±1.12)d明显比对照组的(6.41±1.52)d短,研究组住院时间(5.06±1.25)d也比对照组的(7.65±1.96)d明显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产妇治疗时间、住院时间对比[(±s),d]
表2 两组产妇治疗时间、住院时间对比[(±s),d]
组别治疗时间 住院时间对照组(n=35)研究组(n=35)t值P值6.41±1.52 4.13±1.12 7.144<0.001 7.65±1.96 5.06±1.25 6.591<0.001
经过治疗之后,两组产妇的产后出血量均有所下降,但研究组产妇每个时间段的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产妇产后1、2、24 h的出血量对比[(±s),mL]
表3 两组产妇产后1、2、24 h的出血量对比[(±s),mL]
组别 1 h 2 h 24 h研究组(n=35)对照组(n=35)t值P值423.43±45.32 460.23±50.42 3.211 0.002 452.31±40.57 485.23±43.50 3.274 0.002 483.57±33.18 515.32±44.25 3.396 0.001
给药后研究组在头痛、呕吐、血压增高、腹泻等不良反应中发生4例明显低于对照组16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0.080,P<0.05)。
研究[6]发现在临床上导致产妇致死的原因最多的是出血过多而没能够及时止血。正常来说,在产妇分娩后2 h是防治产后出血的黄金时间,这是因为产妇的出血主要集中在产后2 h,其出血量可以占到产后24 h出血量的70%以上。而导致产后大量出血60%以上是因为子宫收缩无力引起的。因此很多时候要防止产后大量出血,就要解决子宫收缩无力的问题,缩宫素在临床上使用比较常见[9-10],其促进子宫收缩的效果较为明显且价格便宜,但是缩宫素半衰期较短且有受体饱和现象,无限制加大用量不但效果不佳而且容易引起高血压、水中毒、心血管等不良反应。
欣母沛通常用于妊娠期13~20周的流产和宫缩乏力病症[11],该次研究中,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97.14%高于对照组的74.28%(P<0.05);研究组治疗时间、住院时间分别为(4.13±1.12)、(5.06±1.25)d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产后1、2 h及24 h出血量分别为(423.43±45.32)、(452.31±40.57)、(483.57±33.18)mL均低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不良反应4例明显低于对照组的16例(P<0.05)。产妇分娩后通常情况下产生一些产后不良反应,如血压增高、呕吐、头痛、腹泻等症状,这些不良反应很多时候也是由于产时的出血量引起的,调查两组产妇产后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发现,研究组在头痛、呕吐、血压增高、腹泻等不良反应中发生例数明显低于对照组,说明使用欣母沛来治疗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还可以起到减少产后不良反应发生率的作用。这与贺荣赛[12]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其对94例宫缩乏力的产妇研究发现,娩出注射组产妇总有效率为97.87%明显优于常规组的82.98%。常规组治疗时间为(6.05±1.68)d、住院时间为(7.85±1.97)d,娩出注射组治疗时间为(4.57±1.15)d、住院时间为(5.28±1.27)d,娩出注射组的治疗时间和住院时间明显比常规组的治疗时间和住院时间少。用药后,娩出注射组产妇产后1、2 h及24 h内出血量分别为(408.47±65.29)、(454.34±52.46)、(495.16±53.44)mL均低于常规组(P<0.05)。娩出注射组中不良反应1例明显低于常规组的8例(P<0.05)。再次说明针对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的产妇尽早使用欣母沛,效果明显。
综上所述,针对具有潜在产后出血高危因素的产妇采用欣母沛治疗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效果非常理想,可以在加强子宫收缩的同时减少子宫的出血量,有利于促进子宫的尽早恢复,提高产妇生活质量,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