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FTA下我国对韩农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分析

2021-08-04 07:37史正保范满江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边际关税出口

史正保,范满江

(兰州财经大学a.法学院;b.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兰州 730101)

引 言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要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具有消除签订国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经济一体化的作用。现今我国已经与30个国家签署了20个FTA和优惠贸易安排,这对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及多边合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我国与韩国作为东亚经济的支柱力量,应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构建全球自由贸易网中。

1991年中韩两国贸易额仅为32.5亿美元①,而如今韩国已成为我国第三大出口市场,是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国之一。Kim指出中韩高速贸易发展为两国在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奠定了基础。2015年中韩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大幅降低关税来助力两国间的贸易往来[1]。王艳萍指出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服务贸易领域受到的影响较小,而韩国自我国进口的粮食和肉类产品进口额变化率最大[2]。赵军华指出中韩FTA有助于扩大我国对韩农产品出口的贸易规模[3]。而韩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市场,在国际间农产品自由贸易方面还很保守[4]。杨宁通过研究韩国与美国、东盟、欧盟等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指出韩国对其国内农产品具有明显的保护倾向[5]。韩国政府在对我国农产品进口时设置了极其严苛的标准,以期控制进口农产品的规模和质量,防止我国丰富的农产品对其农业产生冲击。对来自我国进口的农产品,韩国不仅关税壁垒方面开放程度低,还使用了很多隐蔽的非关税壁垒。梁高山等指出中韩FTA双边农产品贸易面临关税壁垒、技术性壁垒、文化壁垒等问题[6]。因而研究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特征,改善我国农产品出口品类结构、扩大出口规模极为重要。

在对国际贸易研究的发展过程中,Hummels等提出了三元边际分析框架,将集约边际分解为数量边际和价格边际两个方面[7],为研究进出口贸易提供了新的方法。近年来相关学者利用三元边际分析的方法对我国的国际贸易展开了研究。如刘昊等将三元边际分析的方法应用在了研究中越农产品出口增长方式中[8];杨莉计算出我国对东盟各成员国的贸易三元边际和新产品增长边际,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区域贸易协定对出口边际的影响[9];程惠芳等通过三元边际分解模型对我国畜牧产品贸易出口特征进行了分析[10]。因此本文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经验,基于Hummels等的方法,从扩展、价格和数量几个方面分别测算谷物与油料油脂产品、园艺产品、动物产品及加工农产品等农产品出口的边际特征,从新角度来分析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特征,以期进一步优化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结构。

1 中韩FTA关税减让及农产品进出口现状

1.1 中韩FTA关税减让现状

我国与韩国在东亚地区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双方地理位置接近,且由于两国在农产品、制造业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互补,自1992年建交以来,双方贸易往来频繁。2012年11月,我国向韩国提议建立中韩自由贸易区,之后双方开启了13轮磋商。2015年2月25日,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结束。同年6月,双方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决定于同年12月20日和次年1月1日开始第一轮和第二轮减税。自此之后,中韩双方都根据协议进行了大幅减税。双方超过90%的产品都涉及了减税,其中20%的我国产品实行零关税,50%的韩国产品实行零关税。

在协定中,中韩双方都对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冲击的农产品进行保护。韩国实施关税减让的农产品占自我国进口农产品总额的30%,比我国的减税力度低10%。由表1可以看出,韩国没有把一些重要的大宗农产品列入关税减让的范围内,实施例外处理的农产品共计595个税目,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26.49%。列入关税减让对象的农产品共计2 249个税目,占农产品税目总数的73.51%。敏感和超敏感产品的比例高达61.7%,正常农产品立即降为零关税,仅有244个税目,占比仅为11.8%,对本国农产品的保护水平极高。

表1 韩国农产品关税减让模式

1.2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现状

1.2.1 中韩农产品贸易往来频繁

我国拥有广阔的耕地面积、天然多样的气候和大量的劳动力,这使得我国农产品产量丰富且价格低廉,在国际贸易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韩国的制造业相对发达,但是其土地面积狭小,气候单一,很多农产品需要从其他国家进口才能满足需求。因此,我国早已是韩国最大的农产品贸易国,韩国也在2019年是中国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市场,达到488 308万美元②。如图1所示,我国对韩国的农产品出口额2009年、2015年有所下降,但总体贸易额在轻微波动内持续增加,从2004年的228 235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604 468万美元,增幅为165%。同时,从图1中两国农产品贸易情况的走势可以明显地看出,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远远大于进口额,中韩农产品贸易总体趋势与我国对韩国出口额的波动趋势几乎趋于一致,我国拥有绝对的顺差优势,我国农产品对韩国的贸易顺差分别在2018年达到406 073万美元、2019年达到372 147万美元。

图1 2004—2019年我国对韩国农产品贸易情况(单位:万美元)③

1.2.2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歧视和苛刻的非关税壁垒

中韩FTA关税减让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韩国得到大量的税收优惠,11%的农产品在第一轮降税时就立即降为零关税,20%的农产品也在五到十年之内取消关税。当在关税壁垒方面没有操作空间时,贸易逆差国势必利用苛刻的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农产品。非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非常灵活,被实施对象往往难以判断其合理性,很难维护自己的出口权益。自双方签订FTA自由贸易协定后,韩国对我国农产品的TBT+SPS④通报数量逐年增加,这大大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成本。不仅如此,韩国对来自我国的农产品一律进行全检,而由美国、巴西等国进口的农产品,大多只需要进行感官检验和抽检便可放行。这种差异化的检验标准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程序复杂,浪费大量时间,很多保鲜期较短的农产品在此期间容易变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1.2.3 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的品类结构不佳

2019年我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状况如图2所示,海关商品归类编码为HS03、HS07、HS20的货物⑤位居前三,分别为108 636.25万美元、50 456.06万美元、39 647.47万美元,占全部农产品出口额的51.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都是鱼类产品、水果和蔬菜及其制品,大部分是附加值相对较低的初级产品。我国价格低廉加工层次低的农产品在韩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难以抵抗国际贸易中同类产品的竞争,一旦有更便宜的他国产品加入竞争,便会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产生很大的冲击。

图2 2019年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单位:万美元)

2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分析

2.1 三元边际分解框架

国际贸易研究中常利用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来衡量商品的出口情况。扩展边际通过商品种类角度来分析商品总出口额的增加,而集约边际通过商品数量和价格角度来分析商品总出口额的增加。本文将出口国对进口国的出口总额占进口国的世界进口总额的份额的基础上将其分解为扩展边际EMjm和集约边际IMjm,具体公式如(1)和(2):

(1)和(2)式中,j、m、r分别代表出口国、进口国和全世界,i代表农产品的种类。p为出口的农产品价格,x为出口数量,Irm、Ijm分别代表全世界和出口国对进口国出口的农产品集合。因此(1)式中的分子表示进口国由出口国进口的农产品种类的世界进口额,分母表示进口国自世界进口的全部农产品总额。EMjm越大,出口国向进口国出口的农产品占进口国农产品的总进口额的百分比越大,说明出口国对进口国出口的农产品种类越丰富。(2)式中分子表示出口国对进口国的所有农产品出口额,分母同(1)式的分子含义相同。IMjm越大,说明出口国的此类农产品在进口国占据了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集约边际可分为价格边际Pjm和数量边际Qjm。

其中,价格边际和数量边际分别用产品价格指数与产品数量指数来度量。计算方法如(4)和(5)式:

因此,可将我国对韩农产品出口份额分解为扩展边际、数量边际与价格边际,如(6)式:

在取对数后可以得到增长率的形式,如(7)式:

式中,gr为农产品出口增长率,gex为扩展边际增长率,gp为价格增长率,gq为数量增长率。再由此计算出各边际额贡献率:

2.2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特征

目前学界尚未有对于农产品的界定和分类的统一标准,本文借鉴以往研究的方法并根据农产品数据的可得性,采用HS商品编码前24章的界定方式,结合实际中韩农产品贸易情况,将农产品分为4类:谷物与油料油脂产品HS10、1201-2018、1507-1515;园艺产品HS06-09、1209-1214、13、1401-1403、1801-1802、2401;动物产品HS01-05、1501、1506、1516-1518、1520-1522;加工农产品HS11、16、17、1803-1806、19-23、2402-2403。通过三元边际测算可以得到以下特征。

2.2.1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种类较为丰富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种类丰富,多样化程度较高。如表2三元边际分解结果所示,我国对韩国出口的所有农产品扩展边际值从2011—2019年由最初的0.587增至0.733,扩展边际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这说明在韩国的农产品世界贸易中,自我国进口的农产品占比在9年间由58.7%增长到73.3%,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种类占韩国自世界进口的农产品种类比例较高,较为丰富。我国对韩国各类农产品的扩展边际在共同增长中有所差异。从具体数值上看,动物产品的扩展边际实现了较大增长,2011年仅覆盖韩国该类农产品进口种类的4.8%,到2019年这一比例已经达到42.2%。加工农产品的扩展边际值在4大类农产品中是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多样性程度最高的种类,整体来看也有所增长,从2011年的92.7%增至2019年的95.1%。可见我国对韩国各大类农产品的出口种类较为丰富,多样化程度较高。

表2 我国对韩国各大类农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变化情况

2.2.2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价格高速增长但质量并未明显提升

由表2可以看出,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价格边际增长的同时数量边际有所下降。价格边际常年保持在1以上,由2011年的1.236增长到2019年的1.505。这表明我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价格超过了其农产品进口价格的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农产品在渐渐失去价格优势。同时由于农产品价格增长的反向作用,9年间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的数量边际从0.204下降至0.181。其中2011—2014年连续下降至0.168,而2015年开始缓慢增长,这得益于中韩FTA关税减让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从各大类农产品价格边际和数量边际变化情况来看,除了谷物与油料油脂产品和园艺产品价格边际略微下降外,动物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具有较大的上升,且都超过世界对韩国农产品出口价格的平均水平。价格水平最高的是动物产品,达到1.253。可见,我国对韩国各大类农产品出口与其他国家相比在价格上不具备优势,而各大类农产品在数量边际上略有下降。而对于质量的衡量标准应当是价格边际和数量边际都同时有所增长,可见各大类农产品质量均未有明显提升。

2.2.3 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增长主要由价格边际带动

从表3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在2011—2019年有较大增长,但其在韩国农产品进口额的占比中却出现了下降趋势,市场份额在不断萎缩。2019年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占韩国农产品进口的市场份额仅为2011年的19.9%。价格边际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推动,贡献率达25.4%。而数量边际和扩展边际起到了相反作用,其中数量边际的抑制贡献率为106.1%,远大于价格边际的正向推动作用。通过计算不同种类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三元边际贡献率可以发现,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占其全部进口市场的份额均在减少。其中动物产品市场份额降幅最大,2019年市场份额仅为2011年的32.7%;谷物与油料油脂产品降幅最小,但到2019年市场份额也仅为2011年的89.4%。各大类农产品市场份额均在减小,仅有价格边际在我国对韩国各大类农产品的出口增长中起到了推动作用。

表3 我国对韩国各大类农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变化率与贡献率情况

从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三元边际分析结果来看,我国农产品种类繁多,产量丰富,在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在中韩FTA关税减让的背景下,我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种类和出口额都呈增长趋势。然而三元边际分析结果可以发现,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价格边际增长的同时数量边际有所下降,且价格边际增长是我国对韩农产品出口额增长的主要推动原因。中韩FTA关税减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国贸易,增加了我国对韩国农产品的出口,但当前仍存在韩国关税减让模式对敏感农产品保护力度大、非关税壁垒苛刻及我国农产品附加值低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及品类结构有待提升。

3 结论与建议

本文将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通过HS商品编码前24章的界定方式分为谷物与油料油脂产品、园艺产品、动物产品、加工农产品4类,分别从扩展、价格及数量几个方面测算了各类农产品的边际特征,结果发现:(1)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种类较为丰富,多样化程度较高,2019年韩国自我国进口的农产品种类占其全部进口额的73.3%。(2)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的价格边际有所提高而数量边际有所下降,出口价格高速增长但质量并未明显提升。(3)我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呈增长趋势,但是主要依赖于价格水平的提升,边际数量的下降使得我国所占韩国进口市场的份额萎缩。即便中韩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将极大增加我国与韩国贸易数额,但我国对韩农产品的出口质量和品类仍需优化。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就积极利用中韩自由贸易战略、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出以下建议。

3.1 在FTA谈判中设置科学的关税减让模式

通过研究中韩已经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可以发现,双方在关税壁垒开放中基本以等比例降税为主,降税方式比较简单,这种简单的关税减让方式非常不利于对特定产品的出口和保护。关税税率的降低程度及趋势都应当符合产品的特性。在今后的自贸区协定谈判过程中,应该适当引入符合产品特性的更为复杂的关税减让方式,充分利用优惠关税的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自贸区的优势。对于农产品这类特殊的产品,可使用动态的关税减让方式,将农产品降税程度与市场变化相结合,如在前一年某个时间点约定下一年相关农产品的降税政策,更有利于双方市场的稳定。也可以将关税减让程度与商品淡旺季变化相结合,在FTA实施进程中不断进行新的谈判和调整,从而有效应对市场变化。

3.2 积极将非关税壁垒明确化,并建立完善预警机制

韩国一直将农产品贸易视作极敏感的部分,双方签订FTA关税减让协议后,高水平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壁垒使得我国农产品出口受到歧视对待,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应在此行业投入专业人才进行分析和预测,加强信息收集渠道多元性建设、积极收集整理有关韩国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的最新动态,为这些农产品企业建立分析数据库,及时向有关企业提供相应的预警和应对措施,以便我国企业对韩出口的农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并积极与韩国就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的规则和实施标准进行沟通,努力形成明确的规则和条例,减少隐藏的非关税壁垒,尽力避免双方贸易摩擦,最高程度上维护我国的出口利益。

3.3 提高我国对韩国出口农产品的竞争力

3.3.1 积极支持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发展

政府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减免税收或进行适当补贴,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土壤。大力扶持我国刚起步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鼓励其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方面进行科研创新,降低成本,增加国际竞争力。不仅如此,政府还应当合理布局区域产业发展,改善我国农业结构,提高我国农产品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鼓励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大力生产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比如一些热带水果和蔬菜,韩国对其需求量较大,但自身国家的生产量较低,需要大量进口来满足国民需求。

3.3.2 完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监督体制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总是受到国际质疑,政府应完善我国农业生产监督体制。应构建农业部门和相关监督部门的合作机制,设立农产品监督机构,从植物的选种、种植、加工、包装、销售,到动物牲畜的生产、培育、宰杀、销售等各个环节严加把控,杜绝过量使用农药、激素催熟催大的行为,保质保量生产优质农产品。严惩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企业,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努力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实力,全面优化,从源头减少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

3.3.3 制定并执行高标准的检验检疫程序

针对韩国的歧视性通关政策和严苛的非关税壁垒,我国应先行制定并执行高标准的检验检疫措施,积极参考各国的检验检疫标准,并确保产品生产的合格率。从农产品的筛选到包装物的合格性检测,查处不合格企业,改良刚达合格企业的生产加工环境,表扬鼓励优良企业,使其更好发展。统筹安排农业部、海关等相关部门合作,降低韩国对我国农产品的退货率,把好我国出口农产品质量的每一道关口。

注 释:

① 数据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整理得出,以下数据若无特别说明也都来源于此。

② 数据根据我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2019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整理得出。

③ 数据根据我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2004—2019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整理得出。

④TBT为技术性贸易壁垒,SPS为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

⑤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07——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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