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另一种方式与检察工作相遇

2021-08-02 07:53覃鸿唐姗姗
方圆 2021年14期
关键词:检察官检察机关

覃鸿 唐姗姗

检察机关刚恢复重建,百废俱兴,每一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父亲白天工作,晚上又去电大读法律,我有时半夜醒来,还能看见他摇着扇子读书的侧影。

我的父亲覃计亮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检察院、百色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三级检察院任职,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第一批到岗的检察官。

端午节前夕,我们一家来看望父亲,弟弟计林在广西第一劳教所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封闭管理,每十天才能轮班一次,这次没与我碰到。

父亲总是半骄傲半抱怨地说,我们平时太忙,但后一秒就又严肃地说在当努力之年还是要以工作为主。虽然已经退休19年,说起自己当年的工作,父亲还是如数家珍,年份、数字、细节……这些当时记录在档的文字仿佛已经刻在了他的脑海里,未沾染半分岁月的尘埃。

人不能停止学习

父亲出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登山村,家中兄弟姐妹十人,作为第一个出生的大哥,他被寄予厚望。因天资聪慧,举全家之力只供他一人读书。

在父亲高三第一学期的时候,家里实在是没钱了,父亲只能回家务农,“不吃公粮当农民算了”,但他觉得,学校可以不去,但人不能停止学习,干一行就要学一行。

登山村里有一条河流盘绕而过,村里人都用它灌溉农田,河流上之前建起过五六个水坝,但用起水来还不是很方便。刚回家务农的父亲去找了一些相关的书籍,拉着当地的小学老师一起将这些水坝整合起来,盖起了水泵站,村里用水一下子就方便了起来。

1981年10月16日,覃计亮在百色市检察院 。(来源:资料图片)

1964年下半年,当地教育部门动员父亲再去参加考试,父亲估量着自己考一个师范类的中专应该问题不大,想到师范类院校不用交学费还给分配工作,只当了一年农民的父亲又开开心心读书去了。

师范毕业那年正赶上“文革”结束,他一天老师都没有当上,直接被分配到百色市乐业县某公社,干了9年,后又被调到县委干了4年。1978年底,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乐业县从各机关抽调了56名干部,这些检察工作的门外汉们经过培训,半是忐忑半是期待地上岗了。工作以后,做刑事检察的父亲很快就发觉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有些案子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让素来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他十分不适。

检察机关刚恢复重建,百废俱兴,每一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父亲白天工作,晚上又去电大读法律,我有时半夜醒来,还能看见他摇着扇子读书的侧影。父亲最后拿到了大专的文凭,他开心极了,说可以甩开膀子干了。

直到今天,父亲仍然没有停止学习,虽然已经退休了19年,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他如数家珍,他也对我说过,当检察官期间有其他机关要调他过去,他都向当地组织部打了报告,再三考虑还是拒绝了,“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学一行”,这是他用大半辈子的言行教给我的第一课。

当年的检察官都在干什么

父亲忙了大半辈子,他都在忙什么?在他退休之前,儿女们其实并不大清楚。我们只能在他偶尔周末回家的片言只语里猜测又有大案子了。

他退休之后,终于有大把的时间跟我们聊天了,我们才知道,当检察官,既骄傲又危险。

父亲说在1985年办理的一个案子,在侦查期间,他跟着公安干警下乡调查,一名老乡后怕地对他们说:“好彩(当地方言,幸好之意)他前脚走,你们后脚来,要是早了一点怕是要见鬼哦。”

和老乡再细聊起,父亲才知道原来对方已经私藏枪支,而当时的检察官也是配枪的,如果双方遇到了十有八九避免不了冲突,他们怎么可能轻松地全身而退呢?回忆起当年的案子,父亲历历在目:“案卷太多了,一个月都看不完。6名主犯,审了一个星期,我们两个公诉人对面站了一排的律师。”

2018年5月1日,覃计亮和女儿、外孙合影。(来源:资料图片)

我第一次有“物证比口供更重要”的概念,也是来自父亲。1987年他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屡次翻供,父亲认为检察官对待翻供要有正确的态度,要防止只要被告人翻供就认为其不老实,还要防止只要被告人翻供即使有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也不敢定案。

“从未有人给嫌疑人描述过案发现场,而他被捕当天的口供,不但详细描述了被害人当天的穿着、埋尸的地点,连埋尸后尸体头部朝向都与现场勘查一致。检察官要重视翻供,但不唯口供,要对原供的内容和翻供的内容认真审查判断,这才能判断翻供的真实性。对这起案子,检察官要敢于公诉。”父亲这席话是他在1987年时的思考,但放在现在也不失为进步。

1998年,已经临近退休年龄的父亲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监所处处长,我们本以为他要在这个岗位上四平八稳地干到退休,没想到转年他就“干了票大的”。

1999年,父亲办理了当年被称为監狱系统第一案的“罗城监狱受贿窝案”,该案上了当年的《焦点访谈》,最高检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了全国监所部门现场会,各省监所处都派人来学习办案经验,父亲说,这是他记忆中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第一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

2002年,父亲退休了,他说这一辈子没白干,圆满了。

父亲不在身边的日子,我们反而学会了责任

忙碌的父亲不大顾得上家里,我的母亲在南宁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家乡广西凌云县当老师,为了解决两地分居的情况,只好到乐业县当电影放映员,孩子们放学后也正是她忙碌的时候,因此8岁的我和5岁的弟弟计林早就学会了在邻居叔叔阿姨家蹭饭。

那时候,大院里的每一扇门都是开着的,孩子们在各家里乱窜,我有时候也踩着板凳做菜,弄得厨房一片狼藉。妈妈问我爸爸工作回不来我会不会想他?我不耐烦地说他回家也是碍手碍脚的,你们两个不在家更好,自由。

外婆的到来给一直被放养的我们姐弟套上了缰绳,但相比孩子们的教育,外债这个事明显是主要矛盾。之前说过父亲兄弟姐妹十人,他是老大,当初举全家之力供他上学,长兄如父也必然会伸手帮衬。外婆来的时候,家里还欠着100多元钱的债,能干的外婆借了一笔钱买了头猪仔,告诉我们到年底猪仔长大卖掉就有钱了。

猪仔的到来让整个大院里的孩子都兴奋了,每天放学我家的院子里总是来了一拨又一拨的小客人,到年底,外婆果然卖掉猪还上了外债。

在我的印象中,大院里的子女里,我们姐弟过得最自由也是最穷的,但是那些因为父亲不在身边作出的努力,反而成了我们童年里的快乐。

我们早早就学会了责任,照顾好自己的责任,照顾好家庭的责任,亲友之间互相帮助的责任,父亲退休后,说起这段时光总是心底有愧,但是其中种种,谁又能真的算得一清二楚呢。

“成不成才在你们自己,但在社会上一定要活得像个人”

父亲对我们姐弟俩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成不成才在你们自己,但在社会上一定要活得像个人,别做坏事。别以为爸爸是检察官能保住你们,要是进了监狱,我看都不会去看你们一眼”。这句话在我们心里扎了根,几十年过去了,问起爸爸对自己的要求,“要活得像个人”是我们脱口而出的答案。

嘴上说着对子女成才没有要求,父亲在心里可是从没有忽视过两个孩子。

我是女孩子,比较乖巧,学习成绩又好,小学四年级时,父亲送给我一支钢笔。可没过几天,我就把钢笔弄丢了,哭着不敢回家,在外面待到天黑躲无可躲。严厉又略暴躁的父亲却并没有发火,而是重重地揉了揉我的头,说“我对你的期待很高”,那一刻我才发现,父亲的爱比他表现出来的要更深。

2001年,弟弟计林参加公务员考试,父亲嘴上说着“你不好好看书考不过可不要来找我”,心里却比谁都惦记。时隔20年,父亲清楚地记得那年有1400人报名,只录取200个,其中男生140人,女生60人。公安系统第二轮体检,弟弟双眼视力只有4.6,这可愁坏了父亲,幸运的是这批考生的视力都不好,最终标准恰好降到了4.6,弟弟顺利过关。

弟弟通过考试后,在百色市隆林县公安局做刑警,因在广州成功抓捕到一名杀人犯,还荣立了个人三等功。隆林县紧邻贵州,相对偏僻,这两年,计林调动到广西第一劳教所,虽然离父母近了,但还是惦记回去做他的刑侦工作。

經常有老朋友感叹“你家崽以前去那么偏远,你也放心”,而父亲则十分骄傲地说:“我家崽高兴着呢,他还想再去,我也不拦着” 。

我毕业后则成了一名教师,现任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本以为除了和大院里的检察官叔叔们聊聊天,就再也接触不到检察工作,没想到我又以另一种方式与检察工作相遇。

当选人大代表与检察工作相遇

2018年,我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没想到第一份建议就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对未成年人欺凌和暴力等违法犯罪现象加强立法,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我担任南宁市督学三年,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在学生年龄上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建议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一些惩治未成年人欺凌暴力等违法现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加强法律干预。

作为老师,我认为要多挖掘社区工作者还有家长的能力。当发现这些暴力现象时候,应该向相关部门报告。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如果相关人知情不报将受到一定处罚,这样可以激发整个社会关注。

第二年,我又带来一个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建议——通过修改刑法适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调研期间,我了解到,早在10多年前,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就较20世纪90年代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约上升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约上升280%,10~13岁的低龄犯罪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79%。在现实生活中,12~13岁的未成年人并非不懂法,他们在家庭、学校、社会的宣传教育下,大部分未成年人已经理解刑法的性质、功能和违法的后果,但少数未成年人凶残施暴,往往是深知法律对其很难有严格的约束。

然而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都不在刑法调整范围之内的。也就是说,很多恶性案件除极少数被依法惩处外,对绝大多数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法依法惩罚的。

这几份建议被全国人大分配到不同部门共同办理,第一个回复我的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每一次长时间的电话沟通、每一份细致的书面答复文稿,不但让我看到了承办检察官的业务与责任,还让我看到自己的建议得到了采纳。

2020年5月7日,最高检等9部门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以及面临这些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这让我多次感叹“检察速度”。

经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多方推动,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对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完善,明确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特定条件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与检察机关接触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法律职业人员缺乏科学统一的培训机制、培训资源过于分散、培训内容与方法比较单一的不足。我建议中央政法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加强沟通、统筹、协调,打开思路、开阔视野,探索建立法律工作者培训体系,科学整合、优化利用法律职业培训资源,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对我的建议,父亲第一个拍手赞成:“我的儿女没能继续在检察系统工作,是我的一个遗憾,但谁说不在检察系统就不能为检察事业做贡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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