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贇
在运动中幼儿不得不面对较多的运动规则,这是保证幼儿有序、安全地进行运动的关键。在“以幼儿为中心”的教育观影响下,教师需要考虑幼儿在运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幼儿的能动性、自主性。因此,教师如何在运动中协调好幼儿的规则意识与自主性这对矛盾的关系,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结合不同规则形态,培养幼儿运动规则意识
1.显性规则
运动中,教师往往以常规的口令或哨音、手势等方式明确告诉幼儿规则是什么。这种易于表达的显性规则通常服务于一个活动或一个动作的需要,能够最直接、最突出地引起幼儿对整个运动规则的关注,让幼儿清楚地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1)哨音指令。教师引导幼儿根据哨音的数量来辨识运动是否继续开展。比如:吹2声短音时表示活动暂停,吹1声短音表示活动可以继续,吹2声长音则表示幼儿需要集合。
(2)手势指令。简明、得体的手势是教师组织教学、明确规则的有效方法和手段。比如:当教师两手侧举时,表示幼儿需在教师的左右两边排队;当教师两手前举时,表示需要进行 2 路纵队排列。在表达显性规则时教师可灵活运用口令、哨音和手势等,结合运动目标与流程整合各种表现形式的功能。例如,教师运用口令、哨音或手势让幼儿分组或站位。
2.隐性规则
隐形规则或融于环境中,或暗含于材料中,或隐藏于教师的角色身份。它由于不易被幼儿察觉,因而更容易被幼儿接受,甚至对幼儿产生更大的影响。
(1)物理环境。教师可通过创设物理环境来提示运动规则,这是保证幼儿运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比如:教师在红、蓝两块垫子中间放置了一块绿色海绵垫作为挡板,这实际上是明确幼儿行进的路线,即从红、蓝垫子的左右两边绕路回来,但不能从中间直接回来。又如:教师用红、蓝垫子将幼儿分为红队和蓝队,同时在地面上放置了红点和蓝点,让幼儿方便地辨识自己队伍的位置和任务的地点。
(2)心理环境。著名教育家杜威曾说过:“个人所处的整个情境决定个人行为的控制。”运动中有趣的游戏情境和教师作为游戏角色发起的互动,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则的作用。比如:在运动游戏“自由闯关”中,教师躺在垫子中间根据幼儿的不同能力不断改变身体的姿势。教师参与运动游戏,让部分不自信的幼儿获得了安全感,能激发他们参与运动游戏的兴趣。同时,教师通过身体姿势的变化,凸显游戏的不同难度,为幼儿后续的自主选择提供了前期经验。
3.与幼儿协商制定的规则
运动中往往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会让教师显得紧张而焦虑。在多数情况下,教师会简单地暂停活动,或指出问题,或重新调整活动方式,或再次示范动作,等等。但与幼儿共同讨论出现的问题,并一起针对问题协商制定相应的运动规则,或许更直接有效。比如:在攀爬垫子时幼儿容易出现“蜂拥”问题,教师便与幼儿商讨如何解决。师幼协商后规定:将两组相同颜色垫子中的第三块垫子互换,使第三块垫子的颜色与同组中其他垫子的颜色明显区分,从而使第三块垫子成为“出发”信号。这样,当前一名幼儿爬行至第三块垫子时,后一名幼儿就知道自己可以出发了。
二、灵活采用多种方法,培养幼儿的自主性
1.注重幼儿自我评价
在我园的“幼儿规则意识与自主性发展的调查研究”中发现,当幼儿身处集体的大氛围时,幼儿往往能主动地执行相应规则。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生活自理能力都会随之提高,自主遵守规则的意识将会逐渐增强,个体化的行为会增多,幼儿能在集体中更为自主地表现和表达自我。同时,他们有了较强的自我控制力和较正确的自我评价,以及完成任务的信心。教师在运动中要有效地运用幼儿的这些特点,给予幼儿更自由、更自主的活动空间,引导幼儿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经验选择运动内容和运动难度。这实际上是幼儿运动自主性的最佳体验方式,有助于培养幼儿的自主性。
幼儿的自主性发展与幼儿对自我的评价、自我的认知有着密切的联系。幼儿对自我的肯定或否定,在心理上支持着幼儿的自我选择。因此,发展幼儿的自我评价能力,有助于提高幼儿在运动中的自主性水平。
2.设置零投放区域
在运动开始前,教师通常会在每个区域摆放好相对固定的材料。但有些幼儿总是喜欢把材料搬离原区域,和其他区域的材料组合起来玩运动游戏。这是幼儿对现有材料组合不满意的表现,为此我设置了零投放区域,让幼儿自主地搬运材料进行组合游戏,给予幼儿最大化的创造空间,真正做到了把自主游戏还给幼儿。
3.关注幼儿的情感体验
心理学家戈尔曼说:“情感决定着我们潜能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我们的人生成就。”在運动中,教师要制造或创设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引起幼儿正向的情感体验,激发幼儿参与运动的兴趣,从而促进幼儿主动参与运动;教师要建立恰当的成功标准,善于发现幼儿的闪光点,让幼儿在表扬和鼓励中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为幼儿今后运动能力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在“跨跳小勇士”活动中,我通过提供不同高度的材料,让幼儿根据自己的能力、兴趣和经验,选择适合自己高度的材料完成跨跳任务,体验当小勇士的成功感。
三、创设多样化的运动形式,提升幼儿的规则意识与自主性能力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运动,培养幼儿参加运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也就是说,幼儿园的活动应形式多样,让幼儿在不同的运动中获得不同的身体磨炼和心理体验。
因此,我园创设了多样化的幼儿运动形式——集中活动和自由选择活动相结合、同龄与混龄活动相结合,即对应班级混龄小区域运动、全园混龄大区域运动、班级混龄集体运动等。在这些丰富的运动形式中,幼儿能自主选择较为低结构的区域运动,活动的自主性得到提升。同时,在相对高结构的集体运动中,幼儿也能根据自己的能力对活动完成度进行判断,自主参与能完成的运动。
当幼儿能够更清晰、独立地选择自己的运动内容、玩伴、材料时,活动的自主性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一般来说,能做出这些选择的幼儿,同样能明确地了解整个运动的目的与任务,也能了解运动的规则。因此,多样化的运动方式,既能为幼儿辨识规则、遵守规则、维护规则提供经验基础,又能提高幼儿对自我运动能力的认知,从而使幼儿更自主地参与运动。
在运动中,规则与自主是相对的。没有规则约束的运动,甚至完全忽略规则在运动中的教育功能,那么幼儿在运动中根本就自主不起来,同伴间互相干扰、混乱无序,导致运动难以顺利开展;没有自主的运动,甚至是教师完全高控下的运动,那么幼儿就难以体验到自主运动的愉悦,也难以产生创造的火花。因此,教师应正确处理幼儿自主性与规则意识培养之间的矛盾,使两者协调发展,既让幼儿自觉遵守运动规则,又让幼儿在有序的运动中发展良好的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