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遵循

2021-08-01 08:02于晓川
教学博览 2021年7期
关键词:法学依法治国马克思主义

于晓川

摘 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当前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 伍。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进入新时代,肩负新使命。中国特色法学研究、法治实践及人才培养要真诚地坚 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党的领导,要扬弃西方法学理论,深刻把握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真问题,要切实打破法 学教育与司法实务部门间的壁垒,增强法治实务部门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浙江检察系 统实施“检校合作”战略,探索“柔性挂职”新模式,共建高层次的教育培训平台、常态化的互聘互派平台、全覆 盖的实践教学平台、开放式的理论研究平台,探索出法治人才培养新机制。

关键词:时代使命; 路径探索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 总书记对我国发展作出了一 个重大判断,那就是经过长 期努力,中国特色社會主义进入了新 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这一判断可谓站位高远,具有划时代 的里程碑意义,必将对中国未来产生 全方位的影响。对法律人而言,关注 新时代下的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紧跟时代步伐,抓住新时代下法学教 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矛盾,落实 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主 要目标,贯彻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 人才培养的主要指导思想,做好法学 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改革攻坚,就 成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的首要任务。作为长期从事法学教育 的研究者,我认为,新时代下的法学 教育在如下几个方面,将发生根本性 的变革。

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理 论品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 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新的伟大实 践中,着眼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 略谋划,深刻回答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创造性地发展了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 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面向的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从历史和现实相 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 高度,既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又充满时代气息和理论创新的特点和品格,是马 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21世纪 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就是习近平总书 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概括的“十一 个坚持”。这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 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 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 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 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 数”。这“十一个坚持”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 科学内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 重大意义、法治发展的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的本质特征、发展方向、遵循道路、基本格局、 实现路径等重大问题;科学回答了为什么要全 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 题;回答了如何在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战略问题等,是新时 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为全面依法治 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根本 的行动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继承 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回答 时代之问,不忘本来、借鉴外来、面向未来,具有 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

二、 中国特色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路径选择

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 的法治实践。“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的整个过程中,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坚持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观和历史唯物观,他指出: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持唯物主义,才能不断 加深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人类 社会一般规律、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规律的认识,提 高对规律的认识水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 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 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法学的理论与实践当然 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坚持。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揭示了法是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本质属性。作为上层建 筑的法律,本质上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一定的上 层建筑又反作用于它的经济基础,所以归根到底 法律是维护所有制的。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 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 义国家,我们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首要的核心问 题就是要解决好为谁服务的问题,我们的法学理 论要为谁著书、为谁立说,我们的法治实践是为少 数人服务还是为大多数人服务,这是根本性与原 则性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为我们指明了法学理论 研究与法治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即实现好、发 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基础和先导作 用的法学教育更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 坚持人民是历史是创造者,“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 理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的实践创造, 自觉把个人学术追求同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联系在 一起”。 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马克思主 义的实践观强调人的实践活动是检验理论性认识 是否正确的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 上的讲话中也强调,世界上没有纯而又纯的哲学 社会科学,伟大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都是在回答 和解决人与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创造出来的。 作为本身实践品格就非常强的法学,更应该做到 理论与实践结合融通,理论要经得起实践的考验, 真正能指导实践,不能简单地从逻辑到逻辑而自 娱自乐; 实践要自觉地接受先进理论的指导,而不 能仅凭经验行事而盲目自信。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认为社会是处在不断变 化和发展中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学理 论要关注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地 思考创新解决新问题的新思路,形成新的理论成 果。法治实践要主动地寻求接受新的理论指导。

猜你喜欢
法学依法治国马克思主义
公司成长的“法治之钥”
浅谈开放教育法学思维的培养
Chinese Attitudes towards the 1995—1996 Taiwan Strait Crisis
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推动力量
黑格尔的第一节法学课
黑格尔的第一节法学课
两会布局 依法治国
镜头·中国
论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