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 杨广宾,侯晓晓
报废汽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废旧钢铁金属材料约占汽车制造材料整体的75%~80%;另一部分是汽车回收残余物(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ASR),包括塑料、油液、纤维和玻璃等材料。传统汽车制造材料以钢铁金属材料为主,因此,在报废汽车回收领域国内外研究的重点是金属材料;现代社会,汽车的发展趋势是安全、节能和环保,因此钢铁等传统金属材料用量有所下降,而是采用大量非金属材料取代。总体而言,包括金属和非金属的报废汽车废旧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潜力巨大,该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在我国,汽车的报废与回收由商务部负责监管,而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则是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主导,在整个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体系中,生产企业不参与,也没有形成专业的报废和粉碎企业。当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由车主将其送到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只是按照车的质量付给车主一定数量的汽车回收费用。我国大部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也进行报废汽车拆解相应业务,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也同样经营汽车的回收业务。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还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拆解和回收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车辆拆解后材料分类回收困难,而且很大部分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把汽车进行回收并拆解后,会把汽车除五大总成之外的部分零部件进行销售,并把车身(含五大总成)依照相关要求进行切割,最后作为废钢铁送到钢铁厂。
(1)报废补贴实施不到位,导致部分报废汽车流入非法交易市场。我国关于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行业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国民经济还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报废汽车财政补贴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还不能实施到位,部分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非法收售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或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车拆解,不能将回收的零部件和材料有效利用起来,导致大量有用资源流失。
(2)相应企业没有形成产业体系,管理粗放,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不高。我国有资质并且比较正规的汽车回收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并且规模都比较小,拆解企业的资质限制造成相应的回收再利用规模和能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没有达成严格的行业共识,导致行业链条中出现一系列问题。另外,报废汽车行业技术水平落后,车辆被回收拆解后,大多数企业没有对可再利用的零部件进行检测分类和整理便进行切割拆解,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这一行业缺少高新技术装备和相应的升级完善能力,大多数企业仅采用人工拆解,对汽车结构和车况没有进行专业的分析,报废汽车拆解工序的划分和规划不严谨,没有形成规范且完整的作业流程。
(3)报废汽车回收率低。我国废旧车辆的资源再利用水平相比较低,回收和拆解公司主要从废金属销售中受益。而对于塑料、油液、纤维、氟利昂和玻璃等不易回收的非金属材料则是随意倾倒没有充分利用起来。而对于所回收的金属零部件也缺乏行之有效的交易通道,很少包含大量的供求信息。另外,实现精细化拆解的难度大、成本高。可重复使用零部件的通用性不高,导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后,整个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材料回收利用率比较低。
(4)回收处理过程的二次环境污染。目前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整体发展还不健全,回收处理过程监管不到位,汽车回收残余物包括塑料、油液、纤维和玻璃等非金属材料不科学回收,随意倾倒、堆放、燃烧的现象很多,导致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资源造成了严重污染。另外,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有些消费者选择继续使用,有些则被卖到二手车市场继续流入汽车市场使用,这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那些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5)报废汽车的回收行业体系不完善。现阶段,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只是通过销售废旧钢材和可重复利用的零部件获得利润,但是报废汽车回收过程中的费用的不确定性导致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当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车主需要经过很多登记流程和审批手续才能将汽车提交给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但是最终拿到的回收款还没有直接卖给非正规回收企业或个人的价格多,这就会导致出现废旧汽车非法买卖、非法拼装和再次使用的现象。
鉴于我国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现状和各种问题,为使更多报废汽车得到合法回收并科学处理,保障社会秩序和交通安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环境污染,本文提出一个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优化体系,如图1所示,给该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参考。
图1 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优化体系
在该体系中,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汽车制造商、消费者、回收企业、再制造企业、二手市场和废物处理市场等。
在法规制定上,建议政府部门从以下几方面出台相关法律规定。
(1)加大对报废汽车非法买卖、非法拼装和不科学回收的惩罚力度。
(2)引导该行业实行押金制度,新车购买时向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并设定相关部门进行保管,待汽车达到报废标准且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将汽车送到指定回收企业登记报废后再将押金返还给消费者。
(3)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要求整车生产厂商对回收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提高回收企业准入资格,鼓励回收企业与生产厂商间的合作,同时放宽报废汽车零部件可再制造的范围,使更多的零部件能被再利用和再制造,提高报废汽车材料回收率。
在监管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做好报废汽车回收厂商的监督和激励工作,对实际回收利用率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和在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企业,政府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政策支持,相反,对于不认真履行国家相应政策并且回收利用率不达标的企业,应给予相应的惩罚;另外,相关部门应该针对非法回收和非法倒卖拼装报废汽车的行为加大排查和打击力度。
在法律和环保知识教育宣传方面,相关部门应加大报废汽车回收方面的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和社会媒体宣传回收知识,引导广大车主采用合法合理且环保的方法处理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
在政府部门引导实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背景下,汽车制造商在整车研发和制造环节应考虑汽车材料和零部件的再制造和材料回收问题,加强回收再利用技术和可回收材料的研发和应用。设计和生产汽车过程中充分考虑其报废后的可拆解性,并且在满足基本性能前提下考虑3R(reduce、reuse、recycle)原则,优先选用质量轻、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另外,整车生产厂商应筛选并授权现有正规回收企业,对本企业生产的汽车报废后进行回收处理,向其提供相应信息、管理和技术支持,提高本企业生产汽车的回收率、回收质量和回收过程的环保性。
汽车回收企业是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行业最重要的主体,为了提高汽车回收率、回收质量和回收过程的环保性,建议回收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快捷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车主交售报废汽车的便利性,并通过该信息平台实时监控报废汽车市场,及时发现并上报盗窃、买卖和拼装报废汽车等非法活动。
(2)严格遵守国家相应法规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回收,对可直接回收利用的零部件,进行相应处理后及时交售给再制造企业。
(3)积极研发和应用更加环保和高效的技术手段来处理残渣,对于冷却液、燃料、防冻剂和空调制冷剂等液体残渣,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蓄电池、安全气囊等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部件,要进行科学环保回收并分类处理,尽可能对回收材料进行再利用。
(4)把所有可以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和零部件出售给二手市场和再制造企业,保证回收过程的环保性,提高实际回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