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瑶
(磴口县人民医院,内蒙古 锡林郭勒 015200)
营养性佝偻病的发病与患儿存在钙摄入量过低、因缺乏维生素D 导致的生长板软骨细胞分化异常及生长板和类骨质矿化障碍等因素有关。该病患者多为年龄在3 个月~2岁的儿童。营养性佝偻病患儿若未能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其骨骼发育、神经肌肉、免疫功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其身体发育[1-2]。目前,临床上对营养性佝偻病的防治方法主要有:1)建议孕期妇女多食用富含钙、磷及维生素D 的食物,鼓励对其婴儿采用母乳喂养。2)建议幼儿及学龄期儿童多参加户外运动、多接受阳光照射、多食用富含钙及维生素D 的食物。3)若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获得预期疗效,则应为患儿补充维生素D、钙剂[3]。复方碳酸钙颗粒是一种钙剂加维生素D 的复方制剂。该药具有较好的溶解性及较稳定的活性。本次研究主要是探讨用复方碳酸钙颗粒治疗中重度营养性佝偻病合并骨骼畸形的效果。
本次研究的对象是在磴口县人民医院接受诊治的44例中重度营养性佝偻病合并骨骼畸形的患儿。其纳入标准是:1)病情符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儿科学》[4] 中关于佝偻病诊断标准的患儿。2)年龄在1 ~6 岁,临床症状为睡眠不安稳、多汗的患儿。3)血清钙与血清磷的水平均明显降低、血清25 羟维生素D3(25-hydroxyvitamin D3,25(OH)D3)<20 ng/mL 的 患 儿。4)合 并 有O 型 腿或X 型腿的患儿。5)存在鸡胸、肋骨外翻等症状,或存在骨密度中重度不足的患儿。其排除标准是:1)以往使用过可能影响本次疗效治疗方法的患儿。2)合并有先天性心脏病、严重肝肾疾病或存在遗传性疾病的患儿。3)早产儿或长期服用激素的患儿。4)对碳酸钙及维生素D过敏的患儿。将这44 例患儿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22例/ 组)。在研究组患儿中,有男15 例,女7 例;其平均年龄为(2.51±1.13)岁;平均病程为(2.52±0.18)月。其血清钙的平均水平为(1.13±0.32)mmol/L,血清磷的平均水平为(0.45±0.32)mmol/L;血清骨特异性 碱 性 磷 酸 酶(bone alkalin phosphatase,BALP) 的 平均水平 为(374.49±81.20)u/L;血 清25(OH)D3的平均水平为(10.63±8.22)ng/mL;骨密度Z 值的平均水平为-1.88±0.32 ;其中有O 型腿的患儿6 人,有X 型腿的患儿16 人。在对照组患儿中,有男15 例,女7 例;其平均年龄为(2.45±1.12)岁;平均病程为(2.43±0.14)月。其血清钙的平均水平为(1.12±0.41)mmol/L;血清磷的平均水平为(0.42±0.30)mmol/L;血清BALP 的平均水平 为(376.45±78.56)u/L;血 清25(OH)D3的平均水平为(10.52±8.19)ng/mL;骨密度Z 值的平均水平为-1.89±0.54 ;其中有O 型腿的患儿7 人,有X 型腿的患儿15 人。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相比,P>0.05,具有可比性。
对两组患儿均进行健康教育,让其多食用富含钙及维生素D 的食物、参加户外运动、接受阳光照射。在此基础上,对研究组患儿使用复方碳酸钙颗粒(钙含量为0.3 g,维生素D3含量为62.5 IU)进行治疗,每日1 袋。对对照组患儿使用碳酸钙D3(钙含量为0.25 g,维生素D3含量为100 IU)进行治疗,每日1 袋。对两组患儿均持续治疗126天。在对两组患儿进行治疗的过程中,若其体内出现结石,则对其采用枸橼酸氢钠颗粒进行治疗。连续治疗14 天可治愈。若患儿出现便秘,则对其采用乳果糖口服液进行治疗。连续治疗3 ~5 天可治愈。若患儿出现其他不良反应,则无需对其进行治疗,停药后该不良反应即可消失。
比较两组患儿血清钙、磷、BALP 及25(OH)D3的水平、治疗的总有效率、停药后病情的复发率、骨密度Z 值、骨密度恢复正常患儿的比例、O 型腿与X 型腿的治愈时间和治愈率及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将患儿的临床疗效分为有效、好转、无效及停药后复发。有效:接受治疗后,患儿血清钙的水平>2.23 mmol/L 且其血清25-(OH)D3的水平>30 ng/mL,其发育畸形的骨骼恢复正常,其骨密度Z 值的水平>-1,其临床症状均完全消失[5]。好转:接受治疗后,患儿血清钙及25-(OH)D3的水平均恢复到了正常值80% 以上的水平,其发育畸形的骨骼及骨密度均得到了明显改善,其临床症状明显好转。无效:接受治疗后,患儿血清钙或血清25-(OH)D3的水平低于正常值的80%,其发育畸形的骨骼及骨密度未得到明显改善。停药后复发:停药1 个月后,疗效为有效或好转患儿的血清钙或血清25-(OH)D3的水平低于正常值的80%,其发育畸形的骨骼及骨密度均转变成治疗前的状态,其临床症状再次出现。3 岁以下的患儿,选取左侧胫骨中段作为骨密度的评估点。3 岁以上的患儿,选取桡骨远端作为骨密度的评估点。在进行骨密度Z 值评估时,评估人员应为患儿连续检测3 次,最终的评估结果为3 次检测的平均值。将患儿的骨密度状态分为健康、轻度骨密度不足、中度骨密度不足及重度骨密度不足。健康:Z 值>-1。轻度骨密度不足:Z 值>-1.5 且Z 值<-1。中度骨密度不足:Z 值>-2 且Z 值<-1.5。重度骨密度不足:Z 值<-2。
接受治疗后,与对照组患儿相比,研究组患儿血清钙、磷及25-(OH)D3的水平均更高,其血清BALP 的水平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详见表1。
表1 接受治疗前后两组患儿血清钙、磷、BALP 及25-(OH)D3 水平的对比(± s )
表1 接受治疗前后两组患儿血清钙、磷、BALP 及25-(OH)D3 水平的对比(± s )
注:* 与治疗前的患儿相比,P <0.05,&与对照组的患儿相比,P <0.05。
组别 血清钙的平均水平(mmol/L) 血清磷的平均水平(mmol/L) 血清BALP 的平均水平(u/L) 血清25-(OH)D3 的平均水平(ng/mL)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研究组(n=22)1.13±0.32 1.99±0.46*& 0.45±0.32 1.42±0.27*& 374.49±81.20 146.23±56.45*& 10.63±8.22 27.54±7.37*&对照组(n=22)1.12±0.41 1.57±0.48* 0.42±0.30 0.88±0.36* 376.45±78.56 157.34±47.76* 10.52±8.19 23.45±7.45*
接受治疗后,两组患儿治疗的总有效率及停药后病情的复发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治疗总有效率及停药后病情复发率的对比
接受治疗后,两组患儿骨密度轻度不足患儿的比例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接受治疗后,与对照组患儿相比,研究组患儿骨密度Z 值的水平更低,其骨密度恢复正常患儿的比例更高,其骨密度中重度不足患儿的比例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3。
表3 接受治疗后两组患儿骨密度Z 值及骨密度恢复正常患儿比例的对比
接受治疗6 个月后,与对照组患儿相比,研究组患儿治愈O 型腿与X 型腿的时间均更短,其O 型腿与X 型腿的治愈率均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4。
表4 两组患儿接受治疗6 个月后O 型腿及X 型腿治愈率的对比
接受治疗后,两组患儿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5。
表5 接受治疗后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对比
营养性佝偻病是儿科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营养障碍性疾病。该病患儿在发病初期,其临床症状不明显,易被忽视。营养性佝偻病患儿的病情逐渐恶化后,可导致其出现骨骼畸形,如鸡胸、肋骨外翻、盆骨发育障碍、O 型腿、X 型腿等并发症,还会使其留下不可逆的后遗症[6]。营养性佝偻病的发病率较高,市区幼儿佝偻病的患病率约为5 ~10%,农村幼儿佝偻病的患病率约为10% 以上[7]。营养性佝偻病的致病原因多为患儿维生素D 及钙的摄入量过低,导致其血液中的血清钙浓度降低,为保持其血液中血清钙的含量,甲状旁腺激素(parathyroid hormone,PTH)会刺激其破骨细胞骨吸收的功能,以促进其骨骼中的钙元素进入血液。当患儿体内的PTH 水平升高时,其肾脏会减少对磷的重吸收,导致其发生低磷血症,进而引发骨病,造成其骨骼生长障碍,即营养性佝偻病。在患儿患病的早期,为其补充钙剂联合维生素D 是防治营养性佝偻病最有效的方法[8]。目前,常见的钙剂联合维生素D 制剂有复方碳酸钙颗粒、碳酸钙D3颗粒、小儿碳酸钙D3颗粒等。理想的复方制剂应具有溶解度好、吸收性好、稳定性好及安全性好等特点[9]。本研究证实,接受治疗后,与对照组患儿相比,研究组患儿血清钙、磷及25-(OH)D3的水平均更高,其血清BALP 及骨密度Z 值的水平均更低,其骨密度恢复正常患儿的比例更高,其骨密度中重度不足患儿的比例更低,P<0.05。究其原因,与制作复方碳酸钙颗粒时采用的络合技术和包合技术有关。络合技术是指通过处方中的柠檬酸与碳酸钙产生络合反应,让难溶于水的碳酸钙直接溶解在水中,使其水溶性比碳酸钙D3更好,摆脱了碳酸钙依赖胃酸溶解,提高了碳酸钙的有效性。包合技术是指在制作复方碳酸钙颗粒时,会将维生素D3包裹在环糊精中,可避免被胃、十二指肠分泌的酸性物质破坏,进而保证了维生素D3的活性[10]。由此可见,用复方碳酸钙颗粒治疗中重度营养性佝偻病合并骨骼畸形的临床效果较好,可使患儿的骨密度尽快恢复到正常水平,缩短其O 型腿及X 型腿的治愈的时间,提高其O 型腿及X 型腿的治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