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联合21 部门印发《通知》,对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进行了部署。《通知》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日趋清朗。但也必须看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时有发生,其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千方百计“挂靠”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有的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手段更便捷、形式更隐蔽;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随意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这些都污染了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增加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难度。
《通知》的核心精神和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不得一提高”,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种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六不得一提高”基本涵盖了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必要条件、必要支撑和养分来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精准武器。
《通知》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社会组织如何做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助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首先要充分认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成效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为营造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平安社会环境作贡献,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通知》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其次,要按照《通知》提出的具体要求,一一对照抓落实,不走样。这些具体要求既明确又便于执行,包括开展活动、成立组织、提供便利、帮助宣传四个方面。合法社会组织只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法依规运作;只要坚守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法人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只要坚持正确的利益取向,坚持公平竞争,拒绝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就一定能够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线,高扬起合法社会组织的大旗,得到社会的肯定、群众的好评、国家的重视。
第三,要有辨别非法社会组织的能力。许多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用各种方式让人信任其“真实性”和“权威性”。辨别的方法,一是看其名与实是否相符,不要被高大冠名所迷惑;二是看其言与行是否相一致,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误导;三是看其利用站台、挂靠、投靠是否拉大旗做虎皮,不要被合法外衣所混淆;四是查其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有无信息备案,使“李鬼”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