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安
摘 要:针对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方与施工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双方一切活动往来都以合同为依据,合同因项目而产生,项目依靠合同而推进,是建设项目各主体就项目合作问题做出的协商与说明。项目合同管理追随着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必须坚持全过程、全员、全面的进行管理。基于此,本文从合同准备、签署、履行三个方面阐述项目合同在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要点,并从多个方面指出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对策,旨在明确合同管理关键点,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有效规范,避免合同纠纷及隐患,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用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各实施主体行为的文件,框架明晰、结构严谨、内容全面,需在合同内明确项目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合同条款的设置要能够对合同双方形成有效约束,规避合同风险,避免合同纠纷问题,还能确保合同双方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应加大对合同管理的重视。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一)合同准备
合同准备期间应拟定合同文本,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审核修订,确保条款效力。第一,审核合同签约主体,明确合同主体背景信息,审核合同主体资格及相关证件,若存在合同代理人身份,需检查代理人证件法律效力,并核查合同主体的资信材料,如资产负债情况、银行资信情况、经营状态等。第二,拟定合同文本时,需确保合同双方所制定的条款合法,具有法律效力,并应保障合同条款无歧义,符合逻辑,明确合同签订时间、生效时间、有效期限,对合同甲乙双方业务及职责详细说明,合同文本应包括标的、范围、名称、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明确风险范围及承担界线,明确价款构成,并对返工、停工等事件、质量验收等做出约定,明确提出异议的期限。合同的拟定应建立在法律标准基础上,对有标准合同范本的,应引用标准合同范本,在范本基础上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约定。第三,在合同谈判期间,合同双方应在理解条款内容基础上选择谈判方式,谈判要拾遗补缺,重点对付款及索赔事项条款进行协商。合同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沉着应对、取舍有度,科学合理避免合同风险。若合同文本已审核谈判完毕,合同主体对合同提出建议,若不损害自身利益与原则,不存在违法或触及“红线”的情形,双方可再次进行磋商,修改完善合同文本,若存有异议,需再次协商谈判,最大化满足双方需求。
(二)合同签署
合同签署前,双方应再次详细分析文本条款内容,比对条款内容是否与谈判确定的内容一致,重点检查合同对主体的约束条款是否存在逃避责任或规避义务的情况。应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背景,落实前期调研工作,全面掌握项目建设相关内容,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地风土人情、社会经济现状、物质条件等,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要做好政策分析,了解经济发展形势,规避由政策因素带来的风险隐患。会同企业各部门,凭借各部门专业性,从不同角度评审拟签订合同文本,尤其是对合同条款及合同本身潜藏的法律法规风险、经营风险、履约风险,以及应风险的管控措施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意见作为修改完善合同文本的依据。合同签署时,应确保合同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代理人签署合同的,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代理授权书。
(三)合同履行
若合同条款存在责任划分不明晰、条款遗漏、索赔事项未明确,表述模糊等问题,容易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风险隐患,因此要严格合同履行职责,全面、严谨地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第一,双方应各自忠实履行合同责任,避免产生履约风险。例如合同支付责任中,乙方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审核无误后,需按发票及进度款申请内容进入支付流程,办理工程结算,结算支付时应验收检查扣款及税费凭证,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展开结算管理,在合同内规定结算节点,集中结算,可于固定时间展开工程结算工作,避免结算管理混乱问题。合同条款内明确表示可作為结算依据的凭证均可满足结算验收条件,若与合同条款不匹配,则不予结算。工程结算作为合同双方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两者均为获取最大利益,此时应以合同条款为准绳,所以要求必须签订有效的文本合同文件,不可口头承诺。第二,若合同可能存在终止或变更的情形,项目管理者应重点嘱咐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管理人员需对合同期限条款严格监控,并于合同即将到期前明确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在合同变更期间,合同双方应针对变更内容签订补充协议,用以补充说明合同前后差异,此时需明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间的优先性,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纠纷,此外若合同到期前,合同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向,同样需签订补充协议,防止后续合作没有合同基础,若合同终止前双方存在纠纷而无法继续合作,此时应按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索赔,处理结束后办理终止手续。第三,规范化、标准化的进行合同归档工作,为后续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整合归纳,编号留档,对项目后续合同签订有一定的指导和规范意义。合同归档应全面收集合同资料,规范化保存合同文件,合同书、补充协议、附件文件、变更处理资料、结算资料、纠纷处理资料、支付单据、台帐信函等文件应留存原件,履约结束后将合同档案移交相应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索赔、变更等问题进行整理,展开总结归纳,并由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编制合同管理总结。
二、基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对策分析
(一)重视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可直接决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质量。首先,项目管理者应选用经验丰富、专业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本的法律知识、处事能力、工程实践经验,确保可胜任该项工作。其次,要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及义务,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正式上岗前,企业应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及考核,采用竞聘上岗方式,以此保障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满足管理要求,正式上岗后,合同管理人员需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全面保障和提升合同管理质量。再者,在建设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可借助闲暇时间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强化其业务能力。结合项目运营过程中合同纠纷与风险问题来看,部分原因在于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达标,无法明确合同管理要点,专业知识掌握不足,继而导致在合同管理阶段出现各类问题,因此需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视程度,整合工程案例资源,加强技能培养,案例结合理论,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可掌握工作关键点。除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外,还可组织交流会议,由各个部门及合同管理人员参加,交流经验,分享心得,分析合同法律知识,讨论合同管理技巧,在交流沟通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综合业务能力。除此之外,应在现有考核制度基础上增设对合同管理人员的考核,对其进行阶段性考核评测,不断督促其成长,对于业务能力欠缺的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培训,并适当予以惩处,对于考核评测结果较好,即综合业务能力较强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进行表扬奖励,以此完善合同管理人员培养体系,确保合同管理质量。
(二)控制合同违约行为
在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签订前,需严格审核合同主体资质,加强监管,资质不达标不予签订合同,从源头控制合同质量,消除过度竞争、供求失衡等不良问题,规范市场环境。构建市场准入体系,由当地主管部门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双方进行约束,建立信用机制,依托于互联网打造建设工程行业信用平台,互通互信,将合同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公示,加强惩处,在信用机制作用下进行罚款、曝光,降低失信方资质,若失信行为严重,甚至可将其清出行业市场,提高失信成本,以此抑制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合同违约失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建设行业市场规范化、公平化发展。除构建行业信用机制外,还可引入工程担保机制,在项目合同管理中贯彻落实,在行业信用机制支持下进行工程担保,一定程度上转移工程合同风险,营造稳定和谐的合作氛围。担保制度可在维持建设市场秩序中具有良好作用,應大力推行,并混合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及风险管理制度,综合协调,互相补充,加大对合同违规行为的控制,同时为降低负担,可采用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项目建设结束后更换履约担保,当合同履行完毕后,履约担保便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失效。应用担保制度时应准确把握市场形势,明确工程款支付保函标准,通过担保控制合同双方行为,降低合同违约几率,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稳定推进。
(三)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
为加强合同管理质量,应在建设工程项目推进期间定期检查、评估合同条款落实情况,监督合同双方是否按条款履行职责与义务,以此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稳定开展。首先,合同双方各派出代表检查对方是否按合同条款履行职责与义务,起到督促效果。应核实工程中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并按合同工期节点展开细节检查,在此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合同违约现象,此为合同管理主要检查工作,合同签订双方一旦出现违背合同任意条款,都将有可能引发合同违约问题,因此合同管理者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应多加联系,来往函件,各项通知均需采用文书形式,文书需规范,并具备法律效力,若合同双方产生纠纷,函件文书将作为划分责任、处理纠纷的关键证据,因此在合同履行检查中,应重视每一环节,并将所有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
(四)加强合同变更监督
建设工程项目具有环境复杂、周期长、干扰因素多等特点,且建设市场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中,因此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常面临项目变更问题,并对工程量、设计方案、工期、价款等合同条款内容造成影响,需做出不同程度的调整。快速规范的处理合同变更产生的纠纷是保障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关,此过程中存在合同双方的博弈,甲方会尽可能避免价款调整,需将最终造价控制在原始合同约定价款内,乙方又尽可能避免成本超支,如果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或者设计方案变更,乙方将争取调增工程价款,因此,合同变更为双方最为关注的环节。变更的处理,需从方案调整、材料调差、结算比例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补充说明,编制补充协议,需详细记录变更原因及实际情况,并阐述事件处理方式,避免规范不清晰等问题,当合同双方针对变更问题产生纠纷时,补充协议将作为纠纷处理依据。补充协议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且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示范文本,以此增强协议效力,加强对合同双方行为的约束,规避部分风险问题。此外需针对工程项目变更问题建立监督机制,一旦出现工程项目变更预警,则应及时上报企业,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以此避免由合同双方纠纷造成的工期延迟、造价增加及成本超支问题,通过合同变更监督加强管理效果,确保工程项目稳定建设。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不只代表合同的签订,其涉及合同准备、签订、履行阶段,应注重不同阶段中的合同管理要点。在实际建设工程项目中,应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重视,完善市场信用机制,控制合同违约行为,工程项目正式实施后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监督,最大程度确保合同管理效果,稳定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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