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决策部署,以及厅党组有关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发挥系统作用,实施远程监管,深化专项整治,解决根本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问题整改,防范化解质量与安全重大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水利生产环境。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订水利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领导作用,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紧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尽职履职承诺制度,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山西省水利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出台《山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推动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实施,促进水利工程生产经营单位提升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作用,利用各类水利单位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及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实时对全省各市、县(区)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积极探索“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模式,逐步实行各类水利单位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对现有质量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强系统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和预警功能,实现对全省水利工程市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监控。
紧盯大水网、河道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在建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运行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和淤地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大中型灌排安全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农村水电站及其水库大坝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水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水质监测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强化水质实验室安全监管。
做好重大节日、全国“两会”、汛期、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突出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不间断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水利行业安全稳定。
推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危险化学品、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专项整治。完善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防范廉政风险,拟对全省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不低于50%的稽察;对投资1000万元-3000万项目的稽察比例不低于30%,全年稽察项目数量不低于30个,确保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组织对全省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与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系统体检。运用先进检测技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开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第一时间掌握工程实体质量状态,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问题,干预和阻断质量问题蔓延的趋势,避免质量问题演变为质量事故。
按照《山西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根据质量标准化评价、监督检查和实体质量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轻重程度,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划分质量风险预警等级(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并分别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
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特色活动,利用报纸、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作为督查、巡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安监〔2018〕52号)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全员全岗对标自查、对标自评、对标自行整改存在问题的达标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切实提高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定级,年内完成所有申报单位和企业的评审定级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导向作用。
强化技术支撑,吸纳省水利发展中心、万家寨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干部为监督队伍,组织相关领域业务骨干和专家参与检查,同时,将市、县水利部门监督人员纳入检查力量,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监督合力。指导各地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足额的专业监管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的能力。
加大督导问责力度。针对专项检查、稽查发现问题情况,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发现问题责任追究标准(试行)》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倒逼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