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知返就是自我救赎

2021-07-23 04:23李鹃
决策探索 2021年13期
关键词:歧途纪法治病救人

李鹃

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决定向组织自首,主动交代自己违纪违法的问题”“我相信只有组织能够挽救我、能够帮助我”……云南卫视“清风云南”近期播出《迷途抉择》专题片。云南省文山州政协原主席黎家松和原副主席陈晓华现身说法,讲述了违纪违法后经过思想斗争选择主动投案的心路历程。踏上歧途或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想要自我救赎只有主动投案这一条道。

许多“问题干部”在主动投案时,有两个高频词反复被提及——一个是“怕”,一个是“相信组织”。这背后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持续震慑,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政策感召。“问题干部”看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看到了身边的违纪违法者陆续被查处,尤其是跟自己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不法商人被查处,自然会害怕东窗事发。这种震慑效应倒逼他们认清主动交代问题才是唯一正道。

“相信组织”也是很多主动投案者的真实想法。我们党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历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法理上看,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作出相关规定。从实践中看,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法定从宽情形予以寬大处理,或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些都有利于引导相关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督促“问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投案。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主动投案早已不是新鲜词。从投案人员来看,各个层级、多个领域、不同年龄的干部均有涉及,在时间上也呈现出一定的集中性。对于步入歧途的“问题干部”而言,如果把投案当成“投机”,或者抱着“投石问路”的想法,企图借此窥探组织掌握了多少实情,或者交代问题避重就轻、认小否大,企图蒙混过关、大事化小,那就错失了迷途知返的唯一机会。犯了错误,只有内心真悔改、真醒悟,向组织真坦白、真交代,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是在歧路上越走越远、在泥潭里越陷越深,还是主动投案、迷途知返,关乎能否得到自我救赎、能否获得组织挽救。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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