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省志
正在聚精会神地查资料写文章,电脑角落里突然弹出一段视频,巨大的声响吓了你一跳?想关闭弹窗却找不到关闭按钮?想安装一个软件,却被装了一堆“全家桶”?发现上当想卸载,却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当人们的注意力更多被移动端App吸引、App非法获取用户信息等违法行为受到更严厉监管的时候,一些PC端的软件同样没有放过网民们。
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的30款电脑软件中,有13款出现网络弹窗,其中11款的弹窗存在网络弹窗不能一键关闭、没有标明是广告、内容低俗、弹出频率过高等各种问题,包括QQ、腾讯视频、360安全卫士、360安全浏览器、暴风音影、迅雷等等网民们最常用的软件。近五成消费者认为网络弹窗严重影响使用。而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年2月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有网络弹窗行为的常用软件多达1221个,82.4%的受访者表示反感网络弹窗。
垃圾广告弹窗、捆绑安装等等行为,在PC时代就早已有之,有这些行为的软件被称为“流氓软件”。这些软件,以免费使用的名义吸引网络用户,通过肆意弹出垃圾广告、捆绑安装其他软件等方式获利。这一“用户免费,广告埋单”的模式还被视为颠覆性的“互联网模式”。
这一模式看起来很美。但是,如果资本无底线营利的冲动不受限制,互联网模式被滥用,就会侵犯用户权益。虽然用户免费使用了软件,应该一定程度上容忍软件的广告行为,毕竟如果软件开发者不盈利,也无法持续对软件进行更新。但用户不应该被当成随意收割的韭菜,应该拥有一定的选择权。但现实中,用户一旦安装了这些软件,就面临极大的骚扰,而要想卸载软件彻底摆脱骚扰,则非常困难。为此还出现了一些专门针对这些流氓软件的“强力卸载软件”,然而不少强力卸载软件,后来也纷纷变成了流氓软件。屠龙者最终变成了恶龙。
弹窗软件开发商之所以敢明目张胆侵犯使用者的权益,原因在于其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可能的风险。即使被有关部门处罚,其罚金也远远没有获得的收益高。治理非法弹窗,需要让软件的开发商付出更高的代价。
理论上,用户因为非法弹窗而被占用时间、精力,甚至被误导而受诈骗,可以向软件开发者索赔。但是单个用户提起诉讼的成本非常高,即使胜诉,获得的赔偿也比较小,单个用户提讼是得不偿失的。也正是因此,软件开发商们有恃无恐。而集体诉讼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苹果公司2017年通过软件更新降低老旧手机的处理器运行速度以降低电量损耗,在美国许多州被提起集体诉讼,最终苹果同意支付1.13亿美元在部分州达成和解,每台受影响的设备可以获得约25美元赔偿。如果不是集体诉讼,是没有消费者愿意为了几十美元与苹果打官司的,也没有律师会帮个别消费者与苹果打官司。
中国法律体系中也有公益诉讼的规定。民诉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省级消费者协会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这些规定,消协完全可以就软件开发商的非法弹窗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消费者损失。
此外,也应该扩大可以提起集体诉讼的主体的范围。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只有中消协和省级消协才能提起公益诉讼,如果这些机构不采取行动,消费者就只能通过个体索赔来维权,而这是基本不可能的。应该赋予普通消费者自行组织起来代表所有受害者进行集体诉讼索赔的权利。这样将能够大大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从而让作恶的公司付出更大的成本,从而遏制他们作恶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