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 蔡晓臻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以“成本低、便捷性高”的优势,颇受市场欢迎。与此同时,由于缺乏行业标准,这类“车”生产质量良莠不齐,法律“身份”定位模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已经野蛮生长了十多年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在中国是一种充满矛盾和纠结的存在。它既奔驰在机动车道上,也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它缺失规范的行业标准,也没有合法的上路身份,却一直在堂而皇之地生产、销售和使用;它因蔑视规则引发大量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而被广大司机、自行车主和行人所嫌恶,却又因蔑视规则带来许多出行便利,而受到众多有“刚需”的老年人“欢迎”;它在道路上时刻损害着法律的威严,执法者却往往拿它没有办法,直到交通事故的出现……
老年代步车,从字面上理解,应该是老年人代步的工具。然而,在当下,这类“车”的实际使用群体已从老年人扩展到中年人,甚至还有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严格意义上的,真正的老年电动代步车产品应该是从原先的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产品的设计更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驾驶习惯。而且适用人群从原先电动轮椅车的残疾人群扩展到了广大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产品的设计生产均参照国家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及电动轮椅车的国家标准,在某些参数指标方面甚至更严格于以上的2个国家标准,车速设计在10公里/小时之内,整车底盘高度在8cm,刹车制动距离在0.5米之内,从各个方面均优于原先的电动轮椅车,是电动轮椅车的演化升级车型,能够符合广大老年朋友的出行代步的需求,同时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障。
为了迎合市场,一些厂商不断对“老年代步车”进行改装,从两轮到三轮再到四轮,车辆体积越来越大、速度也越来越快。到了2012年前后,这类“车”的外观已经非常接近于普通机动车。近几年,随着技术的迭代“升级”,很多老年代步车的功能配置几乎与小汽车无异。
然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管理对象主要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除了要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还要被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才能登记上牌并上路。
早在2016年8月的一期《朝闻天下》节目曾报道,当时还没有任何一款老年代步车被纳入这一公告。2016年8月以来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次,截至2021年4月29日公布的第343批次,大家通常理解的老年代步车依旧没有任何一款位列其中。
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根据六部委的界定,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不高,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但不局限于老年代步车。至于多少算“速度低”,行业企业多以时速70公里为界。
那低速电动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呢?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非机动车的定义是: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同时,法律还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无论是行驶速度,还是一些技术参数和标准,大部分老年代步车也都突破了非机动车的界定,老年代步车目前就处于“两不像”的尴尬境地。
老年代步车凭借价格亲民、灵巧便利、实用易维护等特点,市场销量一直居高不下,它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便利。目前在我国已经拥有3.7亿的保有量,而且年销量也能达到3000万辆。
但是如此庞大的群体上路行驶,当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每逢上下班高峰期,非机动车道“挤满”了老年代步车,甚至一些车还会驶入机动车道,而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约束,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概率性的在所难免。不仅如此,据了解很多老年代步车根本无法通过最简单的碰撞安全测试,且由于缺乏行业标准,生产质量也是良莠不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老年代步车自2003年正式“爆发式”增长普及之后,在相当长的时间一直被当作“非机动车”对待,没有良好的一个约束,“买车就能上路”,没有上路门槛,而在行驶的时候,基本上不发生交通事故,遇到逆行、占道行驶甚至闯红灯也会无人问津,即便碰到执勤交警,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它又会以“弱势群体”自称,想要逃避赔偿和承担责任。
“老年代步车的低成本、便捷性高是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郭敏曾表示,除了自身的安全风险比较高以外,老年代步车也给原有的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风险。
因此,推动老年代步车的规范管理,既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及时之举,也是完善公共安全管理的必然选择。
这种管理不严的状况一直持续到2017年,在2018年之后,北上广深等一线大城市率先开始“大刀阔斧”的整治,尤其是提高上路门槛,要求老年代步车需要完成实名制登记挂牌才允许上路,而电动车上路行驶,也频频“立规矩”,要求电动车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等管理,一旦违规行驶,将会进行罚款、扣车处罚,而这样的查处,随后也获得不少地方的“效仿”。
“治理老年代步车,亟须出台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全国人大代表李勇说,“标准的制定,也是对这类新型交通方式的认可。”他提出了“关于规范三轮、四轮及相关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内容包括“加快对此类车辆的国家技术标准制定,尽快对此类车型进行定位,确定其属性”等。
据了解,《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已经于2020年9月正式立项,今年有望正式发布,而且《GB/T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修订版或将于今年9月份发布实施。
除了企业,不少老年代步车使用者也对标准的制定出台翘首以盼。“只要有标准了,那我们肯定换标准范围内的车。这对我们自身来说,也是一种安全保障。”一位网友表示,老年代步车带来的便利远高于“受约束”的成本,期待这种代步工具能被纳入法律法规有效管理范围之内。
交警方面也表示,只有出台国家标准,公安部门才能按规定为合法生产、合法销售的低速电动车核发牌照,并对路面监控、各小区和商场停车场行车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切实把低速电动车管起来。
政策的利好,标准的合理,都会推动低速电动车行业朝着规范化发展。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风险,这是需要继续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