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忠
杨某买了辆新车,不久到了“五一”假期,杨某打算开车回老家看看父母,他考虑到第一次自驾回去不仅孤单,而且途中缺少照应,就在网上发帖,约请目的地相同的人同行,并约定过路费、加油费等费用平均分摊。帖子发出后,有十多位网友与杨某联系,杨某最终选定了老乡程某与自己同行。
行驶途中,杨某稍感疲倦,打了个哈欠,不由自主地闭了一下眼睛,等他再睁开眼睛时,发现车已偏离了行驶的路线,车头正急速向旁边的护栏撞去。杨某顿时惊出了冷汗,赶紧踩刹车、转方向盘,但是已经晚了,只听“哐”的一声,车一头撞到了护栏上。
强烈的撞击让杨某左手的两个手指骨折了,额头上也冒出了血。坐在后座的程某也受到了冲击,左胳膊被撞骨折。杨某忍着疼痛,赶紧拨打了交通事故和急救电话。
过了一会儿,交警和救护车都赶到了事故现场。交警经过查验,确认由于杨某开车不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杨某与程某受伤,认定杨某负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处理完后,救护车拉着杨某和程某去了医院治疗。
杨某和程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共花费五万余元。杨某拿着所有材料、单据去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保险公司看完杨某的各种材料、单据后,却拒绝给予赔付,理由是杨某私自载客,属于非法营运。
杨某蒙了:程某乘坐自己的车,与自己分摊过路费、加油费,自己这样做属于非法营运吗?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自己和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对吗?
杨某思来想去,依旧一头雾水,于是,他拨打了一个律师朋友的电话,说明情况,律师朋友的答复让他心里有了底气,于是,杨某一纸诉状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自己与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
很快,法院做出判决:乘车人程某乘坐楊某的私家车,与杨某均摊过路费、加油费等费用,属于合理费用,杨某开车载程某,并非出于牟利,不属于非法营运,保险公司应依法赔付杨某与程某的住院治疗费用。
本故事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即有偿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营运指未按规定领取有关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或超越核定范围,而进行营利性运输,其核心在于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
故事中,杨某与程某只是平均分摊过路费、加油费等,属于合理费用,杨某也没有从中营利;此外,此交通事故是因为杨某遇到突发情况操作不当造成的,与程某没有关系,同时,也没有因为程某的搭乘,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鉴于此,保险公司拒绝给杨某理赔是不正确的,应依法赔付杨某与程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发稿编辑:王琦)
(题图:张恩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