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旭宏,潘怡锦,张天平
(湖南科技大学 商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环保意识是居民环保行为的前提,居民环保意识、行为同时受到习惯、知识、经历等因素的影响。[1-2]在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格局下,户籍制度成为我国城乡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社会分层和流动产生了极大影响。[3]改革开放以来,优先城市发展的战略使得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同样向城市倾斜。伴随着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城乡居民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城市与农村均面临着各类严峻的环境治理问题。由于生活环境、教育、收入及城乡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差异,城乡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与环保参与呈现分化状态。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消除户籍差异在抑制城乡分化、促进城乡融合、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劳动力流动增加了农村居民对城市环境的体验,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与环保参与也逐渐趋同。居民环保意识增强有利于提升环保参与、促使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环保决策及实施效果。[4]换言之,居民环保意识薄弱与环保行为意愿不强,会导致政府的环保激励措施陷入低效率。[5]为此,本文通过研究城乡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的现状以及教育、收入、流动等因素对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的影响,揭示城乡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的分化和趋同机制,对探究我国城乡一体化的环境治理模式具有一定的意义。
城乡物理环境差异是城乡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分化的重要原因,人口流动、教育、职业等因素会导致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心与行为参与发生变化。“居住地假设”及与此相关的差别暴露理论、差别职业理论、差别体验理论分别从居民居住环境、从事职业及不同环境体验的差异来解释居民环境意识与行为的差异。[6-7]例如:久居城市的居民会更加关注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与居民距离较近、与职业和心理体验密切相关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久居农村的居民可能更关心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态问题。可见,城乡分割的两种环境中,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表现出适应性特征,生活在自身感受良好的环境中的居民,在潜移默化之中自觉产生维护环境的意识与行为,而生活在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主的农村地区的居民可能较少关心环境问题,因此,流动人口的环保行为与意识受到过去生活环境和当前城市环境的双重影响。居民所处环境差异、行为习惯、生存状况及环境认知对自身环保意识与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其中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甚至表现出户籍身份的差异。国内研究表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更高,[8]教育、宣传能改善城市居民的环保态度,[9]但是教育并没有成为消除城市常住人口环保意识与行为差异的推动力量。[10]此外,城乡居民的环境知识、环境态度、环境行为可能出现三者不一致,[11]居民环保参与的积极性与日常工作、生活有关,[12-13]居民收入的限制可能使得环保意识难以有效地转化为环保行为。[14]城市精英阶层可能选择移居国外或前往国内环境相对适宜的居住地,但是“环境移民效应在户籍政策较严的地区并不显著”。[15]
关于环保意识的研究表明,收入和环境意识并无显著关系,教育对环境意识有正面影响,拥有高学历的居民通常表现出更强的环境意识。[16]社会阅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环保意识,国外研究表明年轻人比年老的人有更强的环境意识,而在上海的调查发现年老的人比年轻人有更强的环保意识。[17]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始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悖论,经济状况较差的群体在环保行为与环保意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迫于生计的压力,他们更容易表现出破坏环境的行为。[18]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差异使二者面临的环境问题也有差异,城市暴露出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等可能引起心理学的“刺激反应”,从而促使民众有更强的环境意识,这也进一步造成城乡居民环保意识和行为的分化。[19]现有研究注重环境意识、教育与环境参与行为的关系和城乡居民环保意识差异的定性分析,量化研究主要集中在部分城市和特定地区的农村,且样本量偏小,对户籍身份变化、人口流动、收入提升影响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的解释力明显不足。
本文认为随着城乡之间的物理边界逐渐模糊,农村物理环境不再是单一的自然生态环境,城乡居民的环境关心差异会逐渐消失或趋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人口向非农部门转移,随着我国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的中心区域、边缘城区或城乡结合部,使得城市人口的环境意识与参与更加复杂,也使得具有城市生活经历的农业转移人口的环保意识、行为向城市人口趋同。在城乡二元格局下居住环境、职业、制度等因素差异导致城市居民环保意识、行为出现分化,但是随着户籍制度及其粘附制度(就业、社会保障等)的一元化改革,户籍身份、流动、教育、收入等因素会推动城乡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差异不断缩小,甚至逐渐趋同。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
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问卷(CGSS2013)中关于环境意识与环保行为的问题为本文提供了数据支持(见表1)。根据研究需要,剔除蓝印户口、军籍、没有户口及缺失值较多的样本,最终研究样本量为 8 996。环保意识涉及环保问题12个方面的主观回答与评价,包括“是否知道各种环境问题”和“所在地区的严重程度的主观评价”两个方面,是否知道各种环境问题用0和1变量表示,1表示知道,0表示不知道;严重程度则是知道存在以上不同环境问题的居民对环境问题的主观判断,分别用1到7表示居民对环境问题评价的乐观程度。环保行为由10个方面的行为频率变量构成,采用1、2、3依次分别表示“从不、偶尔、经常”行为频率的提高。为区分户籍身份的差异并清晰分辨出居民的环保意识与行为的差异,本文借鉴并改进陈钊等的分类方法,将样本分为原市民、新市民(移民)、新居民(居民户籍)、非市民四类。[20]具体定义如下:原市民采用非农业户口、居民户口但以前是非农户口的样本表示,新居民采用居民户口但以前是农业户口的样本表示,新居民样本反映出户籍制度改革对居民环保意识和行为的影响,新市民采用“农转非”样本表示,反映出人口流动、环境变化对环保意识与行为的影响。
表1 被解释变量统计描述
本文将大学本科/专科及研究生以上的定义为“大学教育”,反之定义为“非大学教育”。为了避免年龄越大的受访者可能教育水平越低的情况,对受访者年龄进行控制。对新市民或非市民而言,教育水平越高越容易融入城市环境,从而提高相应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频率。本文还将高于收入中位数①的样本定义为“高收入”,反之为“低收入”,反映出收入水平对居民环保意识和行为的影响,同时收入越高的居民可能倾向于选择环境较好的地区居住,因此,本文将控制受访者的居住环境。问卷中受访者居住的地区类型包括市/县域的中心城区、边缘城区、城乡结合部、镇及农村,本文将以居住在农村为参照组,分别设置代表除农村以外的4个居住环境的虚拟变量。
本文还构建了不同户籍身份群体与教育、收入的交互项,其系数的符号反映出教育和收入水平是否消除了居民环保意识和行为的户籍差异和异质性。其他控制变量包括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是否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及党员身份等个体特征,表2给出了表示不同户籍身份居民的个体特征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根据研究需要,构建如下多元回归模型并采用OLS进行估计:
表2 解释变量描述性统计
其中,Yi表示居民的环保意识与环保行为的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中X1、X2、X3表示非市民、新市民(移民)、新居民(户籍制度改革从农业户口变为居民户口),I1表示高收入组,Ei表示大学及大学以上学历,Hi表示居住环境控制变量,Controli表示个体特征控制变量,Wi表示直辖市、沿海发达省份等地理因素变量。在上述模型构建中以原市民为参照组,分析不同户籍身份下教育、收入、居住环境等对居民环保意识和行为的影响差异,OLS估计采用稳健标准误减弱异方差的影响,提高估计结果的有效性,进而从系数值变化和显著程度差异分析解释变量的边际影响。
表3是个体对各种环境问题是否知道的主观变量,非市民、新市民、新居民的系数均为负且显著程度逐层降低,可见原市民比上述三类居民更加关注环境问题。其中,仅有方程8中非市民的系数不显著为负,说明非市民群体相比原市民较少关注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但是对耕地退化问题的关注二者并无显著差异。从新市民、新居民系数来看,新市民明显较少关注噪音污染、工业污染及淡水短缺问题,新居民较少关注噪音污染、绿地不足及动植物减少问题。总体而言,居民环保意识表现出城乡与城市内部双重户籍差异,对比各类群体的系数显著程度与系数绝对值变化可知,劳动力流动(新市民)、户籍身份变化(新居民)过程中新市民、新居民对某些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有所提高。从交互项系数发现,高收入组非市民、新市民系数全部为正且部分显著,高收入新居民的系数大部分不显著为正,表明高收入组的三类居民的环保意识明显高于低收入组,方程(2)至(5)中高收入非市民系数显著为正,说明高收入组非市民关注水污染、噪声污染、工业污染及生活垃圾污染的意识显著提高,高收入组新市民(移民)对噪声污染(方程3)的关注较多,全样本中高收入组相比低收入组居民更加关注环境问题,尤其是食品污染(方程10)和动植物减少(方程12)问题。整体而言,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同户籍身份的群体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有所提高,确实有助于缩小不同身份群体对环境问题关注的差异。大学教育非市民系数大部分显著为正,可见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了非市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大学教育新市民系数基本为正,大学教育以上的移民普遍更加关注各类环境问题,尤其是淡水资源短缺(方程9);大学教育组新居民普遍不关注工业垃圾污染问题(方程4),却更加关注荒漠化问题(方程11);其他环境问题方面,高教育组新居民相比低教育组新居民的关注差异不明显;从全样本来看,高教育组居民更多地关注了绿地、森林、耕地、荒漠化及动植物减少的生态问题(方程6至方程9、方程11、12中系数显著为正),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关注较少。整体而言,受教育水平越高,非市民、新市民(移民)及新居民群体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越高,但是由于生活环境的长期影响,使得原市民可能更加关注城市钢筋混凝土环境之外的生态问题,对身边可能存在环境污染不太关注,出现了“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现象。居住环境控制变量系数估计值表明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确实与居住环境有关,从表3中四种“居住环境”变量的各项系数来看,居住在不同环境的居民群体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确实存在较大差异。
表4考察居民对不同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主观判断,采用1~7进行赋值,数值越大说明对环境问题的判断越乐观,因此各解释变量系数为正表示越乐观的判断(剔除了不知道相应环境问题的样本)。从表4中非市民系数来看,非市民(主要指农业户口居民)对城市环境污染、绿地不足(方程1至6)及食品安全问题(方程10)的严重程度持有乐观态度,但是对生态问题的判断并不乐观,尤其是耕地退化问题,可见农村居民对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态度与所处的农村生活环境有密切关系。相比非市民而言,新市民、新居民对城市环境污染程度的判断比较乐观(方程1至5),新市民对森林破坏、荒漠化、动植物减少等生态问题的态度与非市民保持一致,但是对严重程度的判断发生了变化。可见,人口迁移、生活环境变化、户籍身份变化是影响居民对环境问题严重程度判断的重要因素,过去经历的生活环境将持续影响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判断,例如新居民仍然对森林破坏普遍持有不乐观的态度,对绿地不足、食品污染却是比较乐观的。收入、教育及其交互项系数均不显著,但是与三类居民变量系数相比,系数绝对值与符号的变化明显,可见收入、教育对居民关于不同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判断存在不确定性影响。这一结论从教育、收入一次项系数也能得到证明,居民关注环境问题,但是其主观判断存在差异,也说明除流动、教育、收入外的其他因素在综合影响居民的判断,例如居住环境变量系数大部分显著为负,居住在非农村地区的居民更加关注环境问题,同时对各种环境问题的判断是更加消极的。
表4 对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主观判断(1-7表示对环境问题的乐观程度,样本量3 934)
本文采用1、2、3依次表示环保行为频率递增。表5中方程1至方程7中的非市民系数显著为负,方程9中显著为正,可见农村居民相比原市民的环保行为频率是较低的,在农村生活并未形成垃圾分类、自带购物袋的行为习惯,也很少讨论环境问题、参加环保捐款和教育宣传,自费养护树木绿地是农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相比城市原市民,农村居民自费养护树木的频率较高,方程10中非市民系数不显著为正,说明农村居民同样具有解决环境问题的诉求,与洪大用关于“与城镇居民相比,乡村居民对于环境问题和环保政策法规更缺乏了解”的结论存在差异,反映出农村居民对环境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并有解决环境问题的诉求。新市民变量仅有关于参加环保活动和环保诉求的系数显著为负,他们相比原市民很少参加环保活动(方程8)和对环境问题(方程10)的诉求并不强烈,可能原因是城市生活环境对于通过“农转非”、人口流动等方式获得城市户籍身份的居民来说是环境改善,在感受良好的环境中,居民的参加环保活动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诉求会更低。从新居民变量系数来看,新居民的垃圾分类、自带购物袋、环保捐款这三种环保行为频率低于原市民。从上述非市民、新市民及新居民的系数来看,不同户籍身份居民的环保行为参与频率存在明显差异,各类居民系数绝对值与符号变化表明,非市民、新市民、新居民的环保行为参与频率存在向原市民趋同的趋势,但是不显著,这也说明人口流动、户籍身份变化没有显著促进城乡居民环保行为频率的趋同。高收入非市民的系数均为负,环保行为频率依然比较低,甚至相比低收入组非市民,他们参加环保活动和种养树木的行为更少;高收入新市民、新居民的系数都不显著,但是大部分为正。高收入系数(方程3、4中不显著为负)大部分显著为正,高收入提高移民和新居民的环保行为频率,整体而言,高收入群体的环保行为频率更高,可见收入增长成为促进城乡居民环保参与频率趋同的重要原因。大学教育交互项系数大部分不显著,且系数符号变化较大,其中,相比原市民环保行为频率,高学历非市民会更加主动关注环境问题,高学历新居民则会更多地和朋友讨论环境问题和参加环保教育宣传。大学教育变量系数大部分显著为正,可见教育显著影响着各类居民的环保行为。整体上,居民受教育水平越高,环保行为频率更高。居住在非农村环境的居民表现出更高的环保行为频率,接近农村的城乡结合部或镇的系数不显著情况明显增多,估计结果出现明显的层次特征,说明居住地离城市中心越近,环保行为频率越高,同时居民居住地离城市中心越近,自费种养树木绿地行为频率反而更低,这也是情理之中,与非农村地区的绿化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区域缺少自费种养的空间等因素有关。
表5 环保行为频率分析表(1、2、3分别表示从不、偶尔、经常)
从个体特征来看,男性比女性更加关心环境问题,对耕地退化、淡水短缺及动植物减少的环境问题评价更为消极、更少进行垃圾分类等,却会主动关注环保、参加宣传教育和种养树木。居民年龄越大关注环境问题和环保行为越少,对环境问题也普遍持有乐观态度,节俭的生活习惯和购物袋需购买等原因使得年龄越大的居民会自带购物袋进行购物;党员身份的居民虽然更加关心环境问题和具有更高的环保行为频率,但是对工业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态度普遍比较乐观。越健康的居民表现出对环境越关注及更好的环保行为习惯,并抱有消极态度。在地理因素中,直辖市居民普遍关注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问题,对生活垃圾污染外的大部分环境问题持有较为消极的态度;沿海省份的居民普遍关注城市环境问题,对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问题持有消极态度,对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绿地不足的态度比较乐观,对生态问题的关注较少或态度乐观。居民对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判断普遍与生活、经历密切相关。
本文从两个方面对实证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一,通过剔除方差膨胀因子最大的“高收入”变量降低多重共线性影响,②估计结果中所有变量系数值发生变化,但是所有系数符号均保持一致,而且大部分变量系数显著水平更高。总体来看,基准回归中加入“高收入”变量对本文结论的没有影响,且结论稳健。第二,本文用高中以上教育水平替换大学以上教育变量,发现变量系数显著水平提高,对前文的结论有加强的作用,说明教育水平越高(尤其是大学及以上)的居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越高,且拥有较高频率的环保行为。通过稳健性检验可知,关于教育因素的结论同样是稳健的。
本文通过对中国综合社会调查问卷的数据整理发现,教育、收入的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城乡居民环保意识与环保行为的差异,但是不同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经历使得这种差异仍然存在。农村居民对部分城市环境问题也普遍持有消极态度,而在城市层面,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更高的城市移民或新居民也并没有体现出更好的环境意识与行为,这与居民过去和当前所处环境差异有关。教育和收入对于居民环保意识与环保行为频率的影响是在不同户籍居民所处环境和生活经历的基础之上发挥作用的,这也是教育和收入并未明显消除居民环保意识与行为表现出户籍分化特征的原因。
政府环境规制效率提高、企业持续绿色生产以及居民积极的环保参与是提高环境保护效率、实现经济与环境友好发展所必须的。经过研究也发现户籍制度并不是直接导致居民意识与行为分化的主要原因,市民与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与行为差异受到城乡环境、自身、收入、教育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同时构建城乡一体的环境治理机制是消除这种差异的有效手段。我国长期二元经济结构下形成了城乡收入差距、公共服务歧视、社会保障差距等分化,这种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粘附关系必然导致外来人口的公共参与更加消极,而提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公共效率与城市内外来人口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息息相关。户籍制度及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将促进地区市民化进程并降低外来人口转移成本,在城市环境中的“体验”“暴露”使流动人口的环保意识和行为发生变化。因此,未来消除城乡居民存在的环保意识与环保行为之间的差异,户籍制度改革仍需朝着消除人口流动阻力及其他分化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方向努力,基本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也应逐渐实行均等化提供。在加快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进程中,不同户籍身份居民的环境诉求将会更加强烈和趋同,随着城乡界限的模糊,最终教育、收入等因素对提高居民环境行为频率的积极作用也将得到增强。
注释:
① 包含收入为0的样本,但是剔除了“不知道、未报告收入”的样本,因为这些样本中可能由于收入过高、过低等不确定性原因而没有填写问卷,为了分析更科学,故将其剔除。
② 原方程VIF检验中方差膨胀因子远小于10,均值却在出现了大于2的情况,虽然说明模型设定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的问题,但是为分析更加准确,本文剔除方差因子较大的“高收入”变量,所有模型的VIF均值都小于2(篇幅限制,VIF检验、稳健性回归结果备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