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科峰 胡晓兰
(1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72;2 武汉大学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中心 武汉 430072;3 武汉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武汉 430056)
农业发展离不开流通。我国各地出现了众多以农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植根于传统农业流通市场的农业产业集群平台体,这些平台体在外部形式上表现为农业物流园区、综合农业批发市场、农业加工中心、农业产业园等。首先,我们从这些平台体中比较典型的代表——农业综合物流园区入手,对本文的研究对象进行基本认知。它是围绕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全产业链中的采购、生产、运输、流通加工、储存、配送、分销、信息服务等一系列功能的经营主体在一定空间上的集结点,是多个产业及行业类型的整合组织,包括农业物流资源的整合、区域农业物资的分散分配、农业物流衍生生产服务业的集聚和孵化。涉农产业集群依托平台体,把处于一、二、三产业类别的农业企业(农场、农业大户、农户)、农产企业、农产服务组织和涉农服务衍生组织整合成统一的平台,在农业经济和农业物流的综合作用下相互协调、互补、交叉,使这些静态协同体以平台体为组织依托和保障,形成动态的协同体。
物流集群的研究逐渐引起业界学者的重视,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研究。海峰(2015)研究了以农业综合物流园区为服务平台的农业产业链发展模式,次年对物流集群研究的范式和主题进行研究(2016),本文作者也在同期研究了农业综合物流园区中的工农业双向互动(2016)。在涉农集群平台体的内部功能方面已形成一致结论:它主要从两个层面实现双向互动。第一是流通层面,其物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农户或农民合作企业向城市市场消费者的农产品流通,它与农产品的易腐性、廉价性、差质性、高耗量等有密切关系;另一种是由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所需的工业品和消费品向农村消费区的物流链流动,主要涉及价格差异、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问题。二是产业层面,即以双向流通为基础,产业链各层次的企业在物流上的双向流通,借助现代物流技术手段,通过农业物流园区物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及组织化、平台化的服务,实现规模叠加、资源共享、机构间合作、流程协同、一体化等混合整合过程,达到从上游到下游、从下游到上游的整合和一体化运作,从而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要从农业内外、城乡两头共同发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等涉农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这样的发展要求下,农业经济迫切需要提高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以及引入多种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因此创新与完善涉农经济的组织体系,既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必然结果。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我们有必要将这一具有灵活多样组织联合形式和高度协同度的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作为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纵深发展的框架性支撑性组织。这一集群既可以实现涉农产业在空间上的集聚,也可以推动多种多样的涉农组织实现深度的合作,并进行资源要素的组合以及利益的合理分配。这里的平台体不仅具备主流平台的要素:环境和条件,而且是使得涉农产业集群中各个主体间通过利益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相互默契和协同运作并具有一定结构与功能的自我演化发展的自组织系统。
我国农业的发展历程显示,我国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较为关注农业自身,缺乏大系统观点,已经滞后于现实,不能从整体上解决农业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农业的发展思路在实践和理论的推动下有快速的发展,但在涉农产业发展上始终缺乏完整体系和大规模的实践成果,使得涉农产业发展虽然蓬勃但依然迷惘。在此,从涉农组织的收入角度来考量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对其的影响成为我们研究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其概念界定后最为关键性的理论点。只有对这一产业集群的影响有客观和理性的明确认知,才能在实践和研究上建立起发展的基础。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集群、集聚等词就频繁出现在国内外区域研究的文献中。1998年哈佛大学教授Porter(1990)首次在TheCompetitiveAdvantageofNations一书中用产业集群理论研究集聚现象,他指出产业集群是一组同处于某一个特定产业区域内并且相互关联的企业或公司,由于具备产业共性或互补性而彼此联系在一起,并在空间上形成相对集中的一种经济现象,自此产业集群的内涵和外延均在不断地深入和扩展。现阶段,产业集群相关研究已经取得大量的研究成果。但这一阶段的产业集群理论研究基本是集中在技术与制度互动的区域创新,分工与外部性以及全球价值链的升级研究上,实践领域也以工业和新技术新经济领域为主,而对农业产业以及涉农产业的集聚研究较少。
我国的集群实践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末,大量的研究者围绕这一研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研,撰写了大量的著述。其中的一些学者针对具体行业进行产业集群发展路径问题探讨,分析了物流产业集群对区域经济的影响机制,利用区位熵指标对我国物流产业水平进行测算,并借助Hansen的非线性回归模型,对物流产业集群水平与区域增长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物流园区的发展与产业集群的联系较为密切,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孙淑生、海峰较早将产业集群与区域物流系统进行关联研究,在后续研究中深入探讨了物流集群的演变、治理及发展对策,并正式提出物流集群的内涵、特征以及研究范式。Q.Dai等人从产业集群理论中的增长极理论出发,指出物流园区将成为某些地区的新的增长极。物流园区不仅会形成强大的规模经济,还会通过优势效应、乘数效应和极化扩散效应对其他产业产生渐进的影响。从产业内部来看,产业集群环境有利于园区内部企业联盟、协同发展,促进集聚区内知识溢出。综合来看,物流园区和产业集群相伴相生,相互促进。
而学界关于农业集群的研究也有一定的涉及。任玉霜、王禹杰对东部6省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度进行研究,并进行比较分析。赵君、蔡翔、赵书松对农村小微企业集群的概念进行解释,并结合实践分析了它的基本特征、发展因素与管理策略。申月在《农村小微企业集群发展取向与实现策略》中在涉农企业与集群发展上实现了理论上的统一,并对其发展取向、影响因素进行了阐述,提出了农村小微企业集群发展策略。而就本文而言,我们所探讨的主题不仅是物流集群,更是以集群为核心的涉农产业集聚,这些研究为本文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概念的界定。虽然将农业流通和物流关联起来的集群研究为数较少,但是它们仍然对以平台体为依托的涉农产业集聚对农业的影响进行了新的探索。从上述国内外文献来看,虽然以平台体为依托的涉农产业集聚对农业影响的相关研究成果较少,但关于物流集群及涉农产业集群的研究较为丰富,涉及内涵、演化历程、影响力和竞争力评价等多方面,这些研究为本文提供了直接和间接的理论参考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与案例。
本文所关注的涉农组织是农业产业集群中所涉及的各类服务性或经营性组织,其中部分主体被称为农业经营组织或者农业经营主体,当然涉农组织不仅仅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农业企业,还包括农业合作社、农户以及涉及农业的服务组织。
对这一主体的研究近年来非常蓬勃,也出现了一系列具有影响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廖祖君、郭晓鸣在《中国农业经营性组织体系演变的逻辑与方向:一个产业链整合的分析框架》中对我国农业经营性组织体系的纵深发展进行了探讨,这一研究可以帮助本研究确立涉农经营组织的能力和地位;而周逸嫚围绕涉农产业集群的典型实体——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出了重塑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观点,这一研究无疑是对本文研究对象外延的认定,并帮助我们设想了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台的定位、结构、功能;刘明国、张海燕在《新常态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特点分析》中也对农产品加工这一涉农组织中发展速度最快主动性最强的部分进行了分析,并对其空间布局和集群集聚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既为涉农组织进入集群提供了实践基础,也为涉农组织集群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乔德华、刘锦晖对甘肃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梳理,明确其功能定位,特别是在深入分析涉农组织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联盟的思路,这一观点与本研究的观点一致。这些成果为我国涉农组织的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助力。
多年来,由于我国传统农业发展思想的影响,对于农业发展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农业增产增收,而对于涉农组织营收的研究被置于二、三产业领域分别讨论,没有考虑其与农业发展的紧密联系,而且因为缺乏大系统观念,对其营收的分析基本停留在对某一类涉农企业的角度上,如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营收分析、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关注,或者对休闲农业营收的关注以及对农产品电商营收的关注,而缺乏对这一类企业进行整体性的营收分析。国内相关研究如下:中国领导决策信息中心对我国农业500强企业的营业收入进行了比较;杨艳对广东省发达地区按经营主体不同进行了营收结构的分析,并评价其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营收结构;薛岩、马彪、彭超则是基于69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73个家庭农场以及344家龙头企业的微观调查数据,实证检验农产品电商对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增收效果,虽然主要的着眼点不在营收分析上,但对于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收入增加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房宏琳从农业生产、农业现代化与农民收入三方面,研究生产经营型农民合作社对农业发展与农民收入的影响。
本研究旨在以新的视角对农业营收进行剖析,先对产业链上的涉农组织的营收来源结构进行分解,并根据营收来源的同质性将其营收聚合为四种不同的来源,既打破了基于产业和行业研究营收的壁垒,也顺着产业链将营收来源进行横向剥离,最终形成结构化的涉及各类涉农组织的营收来源。这一研究农业营收的角度与以往的农业营收研究相比是具有鲜明特色的,它有助于我们从横向角度对农业营收进行全新的解构,不仅具有微观层面上的营收关联,而且与农业发展中宏观因素产生了营收来源的关联,从而形成复合形式的农业营收来源结构,使得研究可以与宏观数据进行有效对接,并进行模型数据的计量分析,最终得到涉农组织营收与涉农组织集群的关联关系,这对于农业政策的制定具有更大的意义。
本研究的农业营收的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业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批发市场、农业物流企业、普通农户等六类涉农组织的营收,其主要的营收来源如表1所示。
表1 涉农组织营收来源
对于涉农组织而言,其营收来源多种多样,通过对营收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涉农组织的经营情况,通过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的功能和产业上的协同对接涉农组织的营收来源,从而发现营收增长的业务环节和领域,并能合理估算其营收的增长率,同时还能对营收的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了分析影响涉农组织营收的主要因素,我们首先剔除与农业无关的营收部分Rw,保留与农业直接相关的部分Rm。根据对农业各主体营收的影响因素(对涉农组织营收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国家宏观政策因素;农业生产产量、结构、面积等基于自然属性的因素以及非自然属性推动产量增加的成分,如农业科技;涉农组织在进行农业流通加工、初加工、深加工中实现的价值增值因素;农业流通效能因素),其营收构成如下:首先给一个基础营收R0,这一基础营收来源于以下几个部分:(农作物)单产、结构调整和面积的营收贡献;在此之外的营收来源包括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所带来的营收贡献Rp;另外还有国家政策性补贴所带来的营收贡献Rn。其中,流通成本在营收中是被作为主要成本构成的,令流通成本为C,设流通成本降低额为ΔC,有Cd=C-ΔC,由于流通费用在农产品营收中占据重要比重,这一成本的降低则意味着营收的增加,增加量为ΔC。由此我们可以得到涉农组织营收构成(与农业直接相关的主体部分):
Rm=R0+Rp+Rn+ΔC
(1)
本研究以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来构建实证模型,其基本形式如下:
Y=A(t)LαKβMγμ
(2)
其中Y表示涉农组织总收入,t为时间变量,L是单产结构面积的增量,K是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M是国家政策性补贴增量,α、β、γ分别表示单产结构面积的增量、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及国家政策性补贴的贡献弹性,μ表示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率。
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物质在生产的过程当中,生产要素所投入的部分与实际生产量之间的关系式,能够诠释流通效能的提升在涉农组织营收增长当中所起的作用。
3.2.1 模型假设
①模型可以较好地反映经济现象;
②随着样本容量的无限增加,解释变量的方差趋于一个非零的有限常数;
③变量间不存在严格的线性相关性(无多重共线性);
④解释变量是非随机的,且与随机误差项不相关;
⑤流通效能的提升在一定时期是相对固定的,可以通过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涉农成交额和农产品物流总额求得。
3.2.2 模型设计
在假设条件下,涉农组织收入指标值是将与其相关的影响因素作为投入在一定函数关系下求出的产出值。在本研究中主要以流通效能的提升、(农作物)单产、结构调整和面积(以下简称单产结构面积)的增量、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国家政策性补贴增量作为投入量,研究涉农组织收入、单产结构面积、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国家政策性补贴增量指标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运用产出程度指标的高低来分析某一影响因素的贡献大小,将所涉因素在具体数据基础上提取为综合变量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数据的片面性,保证投入要素尽可能多地涵盖各个影响因素,提高结果的科学性。
对柯布·道格拉斯函数两边取对数,然后对t求导得:
(3)
本研究以2005—2020年的数据进行推演,可以令dt=1,得到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率μ为:
(4)
公式(4)中的比值
分别代表涉农组织营收、单产结构面积变化率、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变化率及国家政策性补贴的产出变化率。
分别可求出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率对农业营收的贡献率E(A),单产结构面积变化率对营收的贡献率E(L),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变化率对营收的贡献率E(K),以及国家政策性补贴的产出变化率对营收的贡献率E(M):
(5)
(6)
(7)
(8)
通常我们采用多元最小二乘回归的方法来对生产函数模型中的参数进行估计,不过现实情况中经常会出现数据变动大或者数据经过处理后失真的情况,这就会带来参数估计的偏差,或者得到难以解释或明显不合理的结果,例如,国家政策性补贴过小或弹性系数的估计值超出了其合理的取值范围。我们可以考虑采用Y、K、L、M的GM(1,1)模拟值
作为最小二乘回归的原始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随机波动,由此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参数,而模型也能更为确切地反映营收与单产结构面积、国家政策性补贴、加工价值增值和流通效能提升的关系。在这一思路下,生产函数模型可变形为:
(9)
对公式(9)两边取对数并利用最小二乘法得到参数估计值,则分别可求出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率对农业营收的贡献率E′(A)、单产结构面积变化率对营收的贡献率E′(L),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变化率对营收的贡献率E′(K)及国家政策性补贴的产出变化率对营收的贡献率E′(M):
(10)
(11)
(12)
(13)
我们需要的数据以2005年为基期,根据农业主体营收所涉及的主体因素的变化进行贡献率测算,数据来源于2005—2020《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以及各省统计年鉴等正式发布的统计资料。
同时,因为对于涉农产业集聚缺乏直接指标,所以将对以下指标进行综合处理并无量纲化后的数值作为模型运算的数值。
表2 涉农产业集聚的影响因素和指标选取
在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标准化、模拟处理后,得到标准化数据(见表3):
表3 2006—2020年涉农组织营收相关指标进行处理后的标准数据
根据所设计的模型,采用Y、K、L、M的GM(1,1)模拟值
作为最小二乘回归的原始数据(见表4)。
表4 2005—2020年涉农组织营收指标的GM(1,1)模拟值
使用stata软件,采用最小二乘回归方法进行估计。通过逐步回归得到最终的农业营收贡献系数(见表5):
表5 农业营收贡献系数
将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线性化处理变换,即lnY=μlnA+αlnK+βlnL+γlnM,再将表5中数据代入模型:
(14)
从整体来看,该模型的R2为0.874,各投入要素都在98%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且作用方向与客观事实相符合,说明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能够较好地模拟涉农组织营收状况。
从综合贡献率估算结果来看,近15年来涉农组织营收主要依靠的是单产结构面积以及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为了了解涉农产业集聚对农业营收贡献率的变化趋势,本文将整个研究时段以每5年为一个区间划分为2006—2010年、2011—2015年、2016—2020年三个时间段,并根据公式和估算得到不同时间段各营收来源对涉农组织营收贡献率及其变化趋势,从而掌握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所带来的流通效能提升在影响涉农组织营收中的比重。如果其保持稳定,处于0.27的综合水平,则说明近15年流通效能的提升度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如果参数变化处于逐步上升趋势,则说明近15年流通效能的提升度处于逐步上升的状态。
从数据上看,三个时间段各营收来源的贡献率存在一定差异。第一个阶段中单产结构和面积的营收贡献以及初加工和深加工的贡献率分别为0.516和0.483,这一数据既符合这一时段我国农业产量上升势头较快的现实情况,也符合这一阶段对于农产品的初加工及深加工极度繁荣的状况。但是,这一阶段的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增量的贡献系数在0.1左右,反映出不管是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的流通效能,还是工业品下乡都是停留在低效用的阶段。虽然伴随着“物流热”的兴起,出现了农产品物流中心,全国新建的农业市场数量也在增加,但总体来说还不足以形成有效的涉农产业的集聚。
第二个阶段中,单产结构面积的营收贡献出现下降趋势,这与我国在这一时间段中农作物结构调整以及农作物产量增长速度放缓有关;而初加工和深加工的贡献系数保持在0.499左右,这既是人民消费水平提高和需求多样化所带来的旺盛需求驱动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增长,也符合该时间段大量的农业龙头企业成长起来的现实情况。而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增量出现了较大的贡献率提升,达到0.2左右,这符合该时间段大量的农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大量龙头企业对农业生产和流通进行了集约化和规模化的运作,以及这一时期我国大型农业市场的新建及发展,同时市场上还出现了一定数量的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聚(综合农业物流园区)的现状。
第三个阶段中,单产结构面积的营收贡献略有下降,初加工和深加工的价值溢出贡献系数也呈现下降趋势,但是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的提升增量出现大幅上升,达到0.41以上,究其原因不外乎三个方面:农业集聚所带来的效能提升已为大量涉农企业或组织认同,因此大量企业或涉农组织已经自觉形成在产业链或区域小范围的涉农集聚平台体;而这些涉农集聚平台体不仅对农业生产流通进行集约化规模化运作,同时也对反向的工业品和农村消费品流通进行了集约化规模化运作,既降低了农业成本,也提升了主体的效益;更多依托平台体的涉农集聚新建、发展、壮大,并形成区域化的集群。
农业发展已经不限于基础农业的发展,而是农业产业链上的涉农产业的全面发展。本文从涉农产业营收的角度,通过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度量涉农产业集聚对流通效能的贡献,以及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聚对涉农产业的作用大小。结果显示,涉农组织营收的主要贡献来源正在由传统的营收来源——单位结构面积以及初加工和深加工产生的价值溢出向新的发展形势下的涉农产业集聚带来的流通效能提升增量的贡献转化,从实证角度证明了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的发展已经逐步成为影响涉农组织营收的重要因素,伴随着涉农产业集聚平台体的发展所带来的流通增量成为新的主流的营收贡献,这也能进一步带来涉农产业更高层次的协同。
本研究基于我国涉农产业及农业发展15年的宏观数据的计量分析,建立度量影响我国涉农产业营收的多个因素的分析模型,并从动态变化角度对多个因素的贡献率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理论贡献:
首先,本研究通过横向剥离,打破了传统基于产业和行业研究营收的壁垒,从另一个角度对农业营收进行新的解构,与农业发展中宏观因素产生了营收来源的关联,从而形成复合形式的农业营收来源结构。不仅丰富了产业营收尤其是涉农产业营收的研究方法和角度,而且对于从不同角度研究营收与产业发展的关联关系打开了新的思路,从分析结果上也印证了传统营收贡献分析的合理性。
其次,本研究发现,影响涉农产业营收的因素已经不再限于农业本身,而是扩展到农业服务领域,并且伴随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的纵深发展进一步向更广阔的领域扩展,涉农产业发展不仅是涉农第一二产业的发展,而且是全产业的发展,动态化的数据变化趋势也进一步佐证了影响涉农产业营收贡献的微妙变化。这一研究也印证了海峰(2015)以农业综合物流园区为服务平台的农业产业链发展的思路,以及本文作者对农业综合物流园区中的工农业双向互动的研究结论。
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与启示。涉农集群是以平台体为依托的物质实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农产品流通节点的角色,它不仅为城乡物质的储存和分散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是农村城市化发展的主导力量,为农业产业链的完整和有效运行、农工商企业物流的一体化和双轨制提供了可行的方案和手段。首先,依托平台体的涉农产业集群通过在空间上获得物流资源和服务资源的整合优势,使农业产业链中的农产品和农业物资按照其流动和流向的互补方式进行协作与整合,形成农产品和农业物资的规模化、网络化运作,实现物流功能的双向互动,从而大大降低农业流通的成本,实现农业生产组织收益的提高。其次,在功能协同的基础上,产业链上的涉农组织出于减少环节和壁垒的目的,将会自觉地在组织间形成空间集聚,同时,随着功能协同的深入,将会对企业进行流程的双向(多向)重组,也会在此基础上,利用企业合作、合资、并购等方式,实现企业的双向融合,达到产业双向互动。因此这一集聚不仅会带来流通效能的提升,还会伴随其发展带来更大范围更高层面上的协同发展,从而进一步影响涉农产业营收。
涉农产业集聚平台体的发展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所认识,农业发展不再是单纯的一个产业的发展,而是产业链上的整体性发展,从而依托平台体将涉农产业集群建设成为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的品牌经营者,连接农业上下游的生产、加工与消费的组织者、整合者,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设施化、工厂化(精致农业)的推行者,生态农业的倡导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者,农产品新型营销模式的实践者,农业综合服务的提供者以及新型农业物流社区的示范者,实现现代物流、农业服务与农业产业充分融合跨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