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全芹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妇幼保健院,山东 青岛 266400
临床研究表明,在自然分娩和剖宫产中均有一定的几率出现产后出血风险,产后2小时是产妇出现产后出血的高发时间段,同时产后出血也是危及母婴健康和妊娠结果的主要原因[1]。为更好的提升产后止血效果,最大程度的保证产后母婴健康,在本文中笔者选取本院在2018年2月-2019年3月间接收的80例产后出血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治疗方法的差异进行资料分组,重点围绕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产后出血患者临床效果及对凝血因子的影响进行探讨。详细研究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妇科收治于2018年2月到2019年3月期间的80例产后出血患者病例样本作为研究对象,共分为基础组、干预组(每组各40例);基础组患者年龄在24-38岁,平均年龄为(29.0±2.6)岁;干预组患者年龄在24-38岁,平均年龄为(30.0±3.1)岁。两组患者的妊娠周期均在35周-41周,且均自愿加入本次临床研究,并在一般资料方面未表现出显著性差异,P>0.05。
注:两组患者均符合临床产后出血的诊断标准,将药物过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心血管疾病严重患者及严重传染病患者予以排除[2]。
1.2方法 基础组给予缩宫素治疗,对患者进行静脉注射缩宫素治疗,根据患者出血情况给予合理的注射剂量,一般剂量为20-30U,同时密切关注患者的生命体征及各项生理指标变化情况,对患者每日的血压、体温、出血量进行测量并记录,保持病房的洁净和温湿度,给予患者必要的饮食指导,确保摄入足够的营养,促进产后的恢复。
干预组在基础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卡前列素丁三醇治疗,对患者实施静脉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000μg,同样在治疗过程中密切关注患者的生命体征及各项生理指标变化情况,对患者每日的血压、体温、出血量进行测量并记录[3-5]。如发现指标变化异常立即通知主治医师进行救治。
1.3评判标准 以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凝血指标和不良反应情况。其中,临床疗效分为显著、有效、无效三个等级,显著表示在用药15分钟后子宫收缩明显增强,出血量明显减少;有效表示需按照医嘱使用相应剂量药物进行止血,且在用药35分钟后子宫收缩逐渐增强,出血量逐渐减少[6];无效表示用药后子宫收缩没有增强,多次采取止血措施仍不见效果。临床疗效=(1-无效例数/总例数)*100%。不良反应主要包括细菌感染、反复出血、过度疼痛和其他不良反应。
1.4统计学方法 以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于两组患者评判标准中所涉及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检验,若P<0.05,表明治疗方法影响显著。
结果显示,基础组临床治疗有效性为80%,干预组临床治疗有效性为95%。可见,干预组患者临床疗效明显高于基础组(P<0.05),差异显著。相关数据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
同时,基础组患者各项凝血指标分别为CD62P 11%、PAgT 21%、PLT 192*109/L、TXA2 78nmol/L、D-D 144μg/L、Fbg 3.5g/L,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为30%;干预组患者各项凝血指标分别为CD62P 19%、PAgT 41%、PLT 107*109/L、TXA2 210nmol/L、D-D 290μg/L、Fbg 7.5g/L,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为10%。可见干预组治疗方法对于患者凝血指标的改善程度以及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方面效果明显优于基础组(P<0.05)。对比数据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凝血指标和不良反应情况对比
临床研究表明,卡前列素丁三醇的半衰期明显要比缩宫素的长,可见在使用缩宫素后若止血效果不好时,若同时使用卡前列素丁三醇用于改善凝血指标,能够起到较好的止血效果;同时相关数据显示,联合两组药物在进行止血治疗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患者过度疼痛和反复出血等不良反应,有利于母婴健康。
在本文中,笔者选取本院在2018年2月-2019年3月间接收的80例产后出血患者的临床资料,以药物治疗方法差异为依据,将资料分组,基础组给予缩宫素治疗,干预组在基础组治疗的前提下给予卡前列素丁三醇治疗,收集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有效性、凝血指标和不良反应情况,借此对于整体疗效展开探讨。结果显示,干预组患者临床效率为95%,明显高于基础组(80%),P<0.05,同时干预组患者凝血指标(如CD62P、PAgT、PLT、TXA2、D-D、Fbg指标)和不良反应情况明显优于基础组(P<0.05),表明治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对产后出血患者在缩宫素的基础上同时使用卡前列素丁三醇的临床效果显著,可强化凝血指标,尽可能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