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敏怡
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资管新规)的出台,这不仅为我国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约束条件,也为其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在资管新规下来分析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趋势,首先不能脱离同业业务创新所带来的各种可能情形,还需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出发刻画出可行的业务范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同业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如代理同业资产清算、同业存放、债券投资、同业拆借、外汇买卖、衍生品交易等。立足于商业银行的发展之需,当前应围绕着自身的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业务等三大范畴,深化与保险公司、证券机构间的合作,使三方在互惠互利基础上,以低风险、低交易成本产生的金融外部性效应。由此,这也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近年来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开展为议题的研究大量涌现,这里笔者选取代表性的研究观点用以概述:(1)有研究表明,同业监管新规出台之后,同业业务发展更为有序,但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所面临的个体风险仍然无法忽视。因此,监管当局要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同时,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要与自身经营定位、流动性水平及管理策略相匹配,风险防范重点也应有所区别。(2)有研究认为,以原本单纯作为调节银行间短期资金头寸的银行间拆借业务模式为基础,衍生出多种新的银行同业业务,其较低的资本占用率、多元化的资产负债结构和高额的银行利润等特征,成为了银行业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发展的新方向。(3)有研究提出,投研能力将成为资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该研究显示,为向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收益的投资产品,推进理财业务净值化,银行需要打造全方位的涵盖宏观、权益、信用、量化的新型投研体系,通过大类资产配置、风险对冲、量化套利等方式方法。
以上研究所形成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为本文的立论提供了启示。梳理这些研究观点也可感知到,同行普遍重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开展中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并突出了实证量化分析工具在确保同业业务安全性与稳定性的重要意义。但在这里笔者也需指出,目前的相关研究还略显碎片化,即并未在逻辑上将商业银行的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业务纳入到同业业务的研究视角,而是选取其中的一个范围或一个片段开展主题研究,这势必在对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趋势认知中产生以偏概全的现象。本文将立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业运营要求,分别从商业银行的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业务入手,对资管新规下的同业业务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围绕着商业银行三大主业构成,对其同业业务的发展趋势分析如下:
负债类业务构成了商业银行开展资产类业务的前提,所以提高负债类业务的运营绩效备受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视。商业银行在加强与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的合作中,基于自身负债类业务运营的需要,其同业业务发展趋势可分析为:(1)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建立线上与线下相协同的投保与保费缴纳模式,其中的核心在于开发出基于移动端的保费缴纳通道,这将使商业银行在负债类业务运营中锁定社会参保公众。(2)在与证券机构的合作中,以互联网思维为导引共同开发出理财业务,并以吸纳证券投资者的闲散资金为负债类业务运营的主线。如,共同开发货币基金项目。
资产类业务构成了商业银行实现利润目标的核心业务范畴,其主要以获得利差的方式在规模化资金放贷中获得收益。这里的同业业务发展趋势,便需要从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与证券机构共同作为供给侧的角度来分析。具体的分析为:(1)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可以以保单作为抵押标的、以保险公司作为“类担保机构”,由商业银行向参保人发放短期小额贷款。随着保险单据的电子化发展,这里的同业业务开展也可在线上完成。(2)在与证券机构的合作中,可为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人提供一年期贷款。一年期贷款从时间维度上能够规避投资风险,且开放式基金在以投资标的组合策略下能够有效分散投资风险。
中间类业务在目前成为了各类商业银行相互竞争的重要领域,竞争的重点为便利化程度和费率,便利化程度也可理解为“交易成本”。目前,中间类业务主要集中在:转账、信用卡还款、缴纳水电气费。由此,这里的同业业务就需体现为: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助力商业银行开展上述业务。具体的分析为:(1)在与保险公司合作中,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可嵌入至保险公司网上系统,以对话窗口的方式为本行开户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服务。(2)在与证券机构的合作中,商业银行同样可将中间业务嵌入至证券网上系统,便利本行开户客户开展中间业务之需。
立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实际,这里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适应发展趋势的对策: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开展同业业务时都习惯以流程合作的姿态来面对,但在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商业银行还需以研发合作的方式深化与同业客户间的关系管理,使自身与同业客户间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具体的对策为,商业银行应在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类业务开展的整体视角下,对现有的同业业务内容进行梳理与分析,从中寻找到可以提升和突破的关键点,并分别与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组建产品研发团队。当前和今后的产品研发方向,可确定为稳健性的理财项目,且该项目还应保证一定的资金流动性。
商业银行在适应同业业务发展的过程中,还需不断提高信息化的建设水平,通过与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的网络终端实现对接,以降低公众客户的交易成本,也同时降低同业业务在运营中的管理成本。具体的对策为,在确保三方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应根据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类业务分模块与之实现对接,如为本行客户搭建保险付费和收益的双向通道,为本行客户搭建证券投资、理财的资金双向流动通道。三方在合作中需加强对终端的维护力度,并通过开发APP 全方位将上述终端迁移至移动端。
在以内循环为主、外循环为辅的新的国家经济战略下,商业银行还应增强对自身流动性的分析能力。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资金供求关系将决定利率的浮动水平,且资金需求侧的经营效益又将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因此,在增强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还需动态调适同业业务发展方案,且调适方案的重点应在负债类业务范畴。资管新规对刚性兑付给出的详细说明,从而使资金流动性压力减缓,我国央行又持续执行着稳健的货币政策以防范通胀的发生,所有这些政策导向都需要得到商业银行的重视,并根据自己的业务规模和盈利预期调整负债规模。
商业银行在开展同业业务时,与保险公司、证券机构会产生复杂的资金往来关系,所以还需不断优化清算系统。优化清算系统所产生的衍生效应便是,能够为保险公司、证券机构提供有用的金融数据,如社会公众对不同保险理财项目的偏好程度,社会公众对证券投资和理财产品的选择机制等。在三方共享金融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便能在资管新规下使同业业务发展走向纵深和理性。
本人立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主业运营要求,分别从商业银行的负债类业务、资产类业务、中间业务入手,对资管新规下的同业业务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即加强与同业客户之间的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信息化的建设水平完成终端对接、增强流动性分析能力并动态调适方案、优化清算系统三方共享金融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