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 纪枭楠 蒋顺泽
陈实,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2年来,先后被评为省、市十佳公诉人和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获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
“头部、颈部、心脏、肺部……身上全是窟窿眼,血液几乎流掉一半,多处致命部位被连续扎刺了40多刀,被害人当场死亡……”回想起六年前,这份冷冰冰的尸检报告摆在了自己面前的情形,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实仍然记忆深刻,那是一起致人死亡的重案。
2015年夏天,沈阳一家商场附近发生惨案。犯罪嫌疑人因制止被害人在商场门口发传单,两人发生口角,起了冲突。当时犯罪嫌疑人身上携带了一把刀,他一气之下,追着被害人扎刺。
究竟是多大的仇怨,要对被害人下这样的狠手?当时陈实正在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公诉科担任公诉人,亲手办理了这起案件。他清楚地记得被害人是一位年仅20多岁的小伙子,在翻看卷宗时,他还看到了小伙子生前的照片,那么年轻帅气的脸庞,就这么遇害了,陈实感到很揪心。
由于被害人是家中独子,父母极度悲伤、几近崩溃,一心要求必须判处凶手死刑,也不要任何赔偿。情绪激动的他们担心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达不到心理的预期,悲痛之余,还多次来到检察院表达诉求。
被害人满鬓斑白的父母哭着跪倒在陈实面前,祈求严惩凶手,陈实坚定地告诉他们:请你们放心,我是办案人,对这案子负责,也对你们负责,一定会公平公正办理案件。
后来,经过陈实细心指导公安机关取证,完善了证据体系,最终查明被害人全身上下被扎40余刀的事实。庭审时,陈实在公诉意见中也如实描述了被害人全身多处致命部位被扎刺多刀的情况,甚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被害人依旧在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反抗,可是被告人没有给被害人生的希望,只有一心杀人的残忍……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其间,被害人父母多次来到检察院,陈实总是耐心劝导,释法说理。最终,最高法依法核准后被告人被执行死刑。
案件结束后,被害人的父母用颤抖的双手为陈实送来了锦旗,他们老泪纵横地说:“我儿子终于能瞑目了,他不用在殡仪馆里再冻着了。”两位老人朴实的言语深深觸动了陈实。“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办理的案件对被害人,甚至是对被害人的家属来说,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陈实真切体会到,办案也是能够传递信任和温度的。
1982年6月,陈实出生于沈阳市康平县的一个农村家庭,从小生活、学习条件都很艰苦。东北的冬天特别冷,陈实记得,那时候去上学也没有校车,公共交通也不发达,遇到零下三十多度的恶劣天气,一出门,即使戴着保暖的手套,穿着厚重的衣服和鞋子,风一吹立马会透心凉。有时候为了可以骑车上学,陈实需要在厚厚的雪堆里扫出一条路,没几分钟,手就会冻得通红,还会生满冻疮。到了学校,农村教室里没有暖气,学生们谁先到校就先把炉子生起来取暖。日复一日,陈实能吃苦的精神从小就养成了。
陈实(右)在法庭上宣读公诉意见。(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现在想想,我熬夜的习惯从初中就开始了,有一段时间总是鼻子爱出血,可能也是熬夜太多的缘故。”陈实说。好在世间没有白走的路,吃过的苦终归都有了回报。填报志愿时,陈实考上了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父母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对此都是颇为满意,因为他们觉得陈实小时候淘气,爱打架,学法律至少能明白是非对错。
大学毕业临找工作时,陈实却不幸出了车祸,出院时医生反复叮嘱:受伤部位在脑袋,以后可不能熬夜、不能太累,也不能激动。然而,陈实接下来的人生却活成了医生口中“最不听话的病人”的样子。
因为车祸住院,陈实错过了找工作的时机,他便选择考研,顺利考上了东北大学,学习了三年的宪法与行政法。2009年,陈实又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他怀着自豪、憧憬与新奇的心情,来到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工作,从此,他的人生旅程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刚走上公诉岗位时,检察院就为每名新人指定了授业老师。“沈阳公诉人才济济,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奉献、什么是热爱、什么是钻研!从接触到这些公诉精英开始,我就时刻想着要向他们看齐。”陈实说道。
陈实还记得,进入检察院的第二年,他办理了一起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承担起全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尽管当时还是个新人,有着各种手足无措,还为车祸后遗症所累,但陈实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大案历练机会。
面对“黑老大”的零口供等复杂情况,陈实克服重重困难,全身心投入,认真审查证据,精心制订预案,只想早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但命运依旧给陈实开了一个小玩笑,开庭时车祸后遗症出现,鼻子出血、头晕目眩,让原本准备充分的陈实猝不及防。法官在得知情况后,建议休庭择期再开,但陈实不想放弃,忍着病痛坚持七天全程出庭。
“庭审结束后,尽管身体已经快支撑不住了,但我内心充满自豪,几乎都忘记疲惫……”陈实这样形容当时的感觉。
无论是素能培训还是业务竞赛,无论是庭审观摩还是案件研讨,陈实一直在为锤炼过硬的公诉本领不懈奋斗着。2016年4月,陈实通过遴选进入沈阳市检察院从事审查起诉工作,目前他已经是一名四级高级员额检察官、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2020年7月5日,在浙江杭州发生了一起女子失踪案件。7月23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失踪女子已遇害,其丈夫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其产生不满,趁妻子熟睡时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由于该案杀人手段残忍,一时间舆论甚嚣尘上。陈实感慨之余,向记者谈起了他办理的一起类似的案子。
2018年年初,陈实和同事姜辉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11月2日,被告人孙小虎与好友张子健共同在沈阳市一家KTV饮酒消费,26岁的被害人范阳阳提供陪酒服务。后来孙小虎和范阳阳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产生口角并相互厮打,孙小虎用手掐扼范阳阳颈部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将尸体藏匿在轿车后备厢中。2017年11月7日,孙小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似乎一切都顺利得很。但陈实在审查证据时,张子健的一句证言引起了他的注意,“孙小虎在案发前,曾经告诉我轿车内的臭味是尸臭”。虽然仅仅是简短的一句话,但其中隐约暴露的蛛丝马迹让陈实立即警觉起来——孙小虎极有可能另有余罪,必须深挖!
“尸臭和普通臭味不一样,比如榴梿的臭味,过一段时间就会消失,但尸臭味儿特别大,车里要是沾染上了不会轻易去除的。”于是,在提审孙小虎的时候,除了此前公安机关认定的事实,陈实就问他,你还有没有其他事?他当时就愣了一下,也没吱声儿,陈实就再问他,你还有没有杀过其他人?
“当时,孙小虎就看着我,笑了一下,缓了一会儿,说:‘我没有。”陈实看着他的表情,还有案卷里孙小虎好友的证言,他心里的猜测肯定了七八分。随后,陈实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明确要求继续查明孙小虎的余罪。
陈实引导侦查机关有针对性重新搜查孙小虎案发时驾驶的车辆,希望能够发现证明其作案的关键物证,结果大有所获:在孙小虎驾驶的汽车手扣内里,提取了一部手机和一串钥匙,技术部门查询发现手机卡的持卡人名为高文文,再通过公安系统失踪人口信息网比对,发现高文文正是2017年5月在沈阳的失踪人口。
孙小虎具有杀害高文文的重大嫌疑,陈实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建议侦查机关将孙小虎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作为突破口,最终成功获取到了孙小虎杀害高文文的供述。
此时虽有了供述,但没有客观证据,尸体也没找到,定罪依旧困难重重。陈实立即要求公安机关趁热打铁,重新讯问孙小虎,最后孙小虎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如实供认其在网上被卖淫人员欺骗而对女人心生怨恨,随机选择对象预谋实施故意杀人犯罪。
最终,侦查机关查明了全部犯罪事实。2017年5月的一天凌晨,孙小虎在沈阳市和平区将高文文掐死后,肢解尸體并进行了掩埋。根据孙小虎供述的肢解及埋尸地点,陈实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外提孙小虎进行现场指认,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经孙小虎指认后,公安机关在一偏僻处挖出已经被肢解的尸体,经与高文文父母基因分型比对鉴定确定该尸体即为高文文。至此,悬了超过半年的人口失踪案得以告破。
“有供述、有证言和客观证据,整个证据链条齐活了。”陈实这样说道。面对两名花季少女的惨死、两个无辜失独的家庭、被害人家属绝望无助的眼神,陈实告诉自己,一定要将罪犯交付审判予以严惩。
案件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于2018年7月31日提起公诉,沈阳市中级法院于同年9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小虎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法槌落下的那一刻,罪犯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正义得到伸张,家属情绪得以疏导!”尽管案件已经过去好几年,但说起这些,陈实仍然情绪激昂。他认为这起案件的办理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完善证据的重要作用,体现了检察机关强化监督、维护正义的使命担当,也展示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职能定位。该案后来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陈实荣立个人二等功。
2015年,陈实(右二)所办理的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家属前来检察院道谢。(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陈实看来,自己的成长之路,是由一个个大案要案铺垫而成的,经历了一次次的磨练和摔打。
2010年,陈实受理了一起盘踞在沈阳市西塔地区多年的金某某等20余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金某某先后网罗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在西塔地区垄断啤酒推销行业,多次预谋、组织、指使同案人员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极坏。陈实受理此案件后,发现本案的证据卷宗多达50余册,主犯金某某一直拒不认罪,否认一切犯罪事实,而且非常排斥司法机关的提审,拒不配合。
“在主犯不认罪的情况下只能从其他同案以及客观证据入手固定证据、构建证据链条。”陈实当即转变思路,着重展开深入细致审查,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固定其他同案人的有罪供述,同时重新询问受害人,使案件细节在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与被害人陈述之间一一对应,并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采用“一事一证”的方式梳理多达70余页的案件审查报告,最终将本案顺利起诉。20余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等不同刑罚。
2020年7月6日,陈实又一次迎来一场“硬仗”——摆在他面前的是“223”专案,作为中央督办的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由于陈实业务能力突出,辽宁省检察院抽调陈实赴鞍山参与该案的办理,正式进驻专案组基地。
200余名犯罪嫌疑人、60余笔犯罪事实、1400余册侦查卷宗……初步与专案组沟通之后,陈实了解到,该专案人数多、事实多、卷宗多、疑点多,短时间内做到全面掌握证据情况不客观,但是严格审查证据、确保案件质量又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因此他建议每名专案组成员按照罪名,分工负责审查起诉及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同时主动提出承担案情复杂、证据繁多、争议较大的经济犯罪事实部分。
在数不清有多少个点灯熬夜到天亮的日子里,陈实连续加班,只用了四个月的时间全面详细审查了200余册证据材料,一边阅卷一边完成审查报告,梳理出庭审发问重点并预测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点,同步完成讯问提纲、答辩提纲等工作,为后期的出庭工作一次性夯实了基础。
陈实在负责修改起诉书及追加起诉书决定书时,先后五次提出修改建议,并发现了其中部分罪名法定情节引用错误及法律适用等问题,避免法律文書存在错误而影响庭审效果,保证了法律文书的严谨性及准确性。
在连续9天高强度的庭审中,面对组织者、骨干成员拒不认罪的态度,陈实精心设计讯问方案,使得被告人慌乱无措,无法自圆其说,揭穿其当庭回答内容的虚假性。
法庭举证阶段,陈实基于部分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部分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客观情况,采取繁简结合的方式出示证据,提高了诉讼效率和加强了针对性。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绝大部分均在庭前预测范围之内,陈实答辩有理有力有节,对于辩护人当庭提出的其他辩护观点,陈实凭借深厚功底和实践经验,灵活应对一一给予回应,驳斥了辩护人提出的部分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观点。
最后一天凌晨庭审结束时,省政法委领导握住陈实的手对他的突出表现给予充分肯定。案件圆满结束后,陈实再次得到辽宁省检察院及鞍山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及认可,鞍山市委、辽宁省检察院分别向陈实所在单位发来感谢信,给予表扬。
这一切结束后,陈实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不仅是因为工作圆满完成了,在他心里,更多的是对家人的愧疚和自责。在专案全力推进期间,陈实得知年迈的老父亲肺部出现病灶,极有可能存在癌变风险,但是为了专心办案,他没有陪伴在父亲身边。而在老人住院手术期间,专案迎来了攻坚阶段,陈实再一次缺席不能陪护,“老人嘴上劝着我工作不要分心,却时常忧虑地望着墙上的全家福发呆……”当听到幼小的女儿因为爸爸不回家,每天哭着喊找爸爸,陈实再一次流泪了。“我无言以对,因为我没有尽到好儿子、好爸爸的责任,我内心满是愧疚和自责。”陈实说。
愧疚和自责的背后是他付出无数个日夜办理的大案要案和专案。从2011年开始,陈实就承办了全国第二例、全省首例量刑建议规范化观摩庭,为全省量刑建议工作开展“打了个样”。之后又陆续承办了沈阳某学院“901”专案、数额高达24亿余元的集资诈骗案、沈阳市总工会原副主席张某某受贿案、沈阳市于洪区原区委书记戴某某受贿案,参与国家监察委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白向群专案、公安部部督的毒品数量近10公斤的张某某五人贩卖、运输毒品专案、“430”专案之一的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耿某某贪污、受贿、破坏选举案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陈实不是在阅卷、提审,就是在加班写报告;不是在调查、出庭,就是在汇报案件;不是在引导侦查取证,就是在与法官交换意见……一件又一件的案子像雪花一样接踵而至。
从公诉岗位上的新兵到全市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12年来,陈实就是这样一直忙碌着,成了家人朋友眼中的“工作狂”,同事眼里“办公楼里永远最后一个熄灯的人”。
在陈实的妻子眼里,常年办案的压力,让丈夫甚至说的梦话都是“先放这吧,我一会看完卷再签字”。虽然常常抱怨陈实缺少对家人的陪伴,但她总是设身处地地理解,不忍苛责。
沈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忠与陈实共事已有七八年时间,他是看着陈实从一名主诉检察官到员额检察官这一路飞速成长的。在吴忠眼里,陈实不仅是一名善于钻研业务的专家人才,对案件分析论证有自己独到的看法,而且,他永远是同事中加班加得最晚的那一个。特别是碰到重大、复杂的案件,他在办案团队里总是主动承担最重的工作任务,加班到凌晨一两点是常事。
陈实常常将“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挂在嘴边,“公诉激情折射出来的正义之美是我无悔的选择;不惧压力,直面挑战,案牍劳形相伴产生的内心充实是我人生的追求。正是因为热爱,所以要坚守,这是沈阳公诉人的情怀!”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这是每一个检察官的梦想,于我也是。”陈实如是说。在最近办结的一起走私案件中,陈实也切身感受到了如何在公诉中“求极致”。
两家单位、五名被告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于2020年1月17日移送到沈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时看到案卷脑海里就四个字,‘特别复杂,证据、罪名、人员……几乎就没有条理清晰的。”
“首先是罪名认定上,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以销售牟利为目的,走私纸尿裤、卫生巾入境,偷逃应缴税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此前的起诉意见书中,嫌疑人和嫌疑单位被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陈实向记者进一步解释,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选择性罪名,一般应当以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确定具体罪名,若以走私自用为目的,应当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定罪处罚,若以销售牟利为走私目的,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若兼具有自用及销售牟利的目的,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无证据证实本案犯罪嫌疑单位及各犯罪嫌疑人系以自用为目的走私上述货物入境,因此本案应当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罪,应当对起诉意见书认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罪名适用错误予以纠正。
陈实(左)认真地翻看着卷宗。(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其次,还有两家被告单位是否构成单位犯罪、自然人能否与单位构成共同犯罪等各类需要厘清的问题。”陈实说,比如,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司法实践当中认定单位犯罪除上述法律规定外,一般以三个标准予以衡量,即以单位名义、体现单位意志、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而单位意志的体现除犯罪单位以股东会、董事会等体现全体决策的方式外,另以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代表单位意志决策均可认定为体现单位意志。因此,两家被告单位基于单位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以低报价格实施走私犯罪且违法所得归两单位所有,均系单位犯罪。
“可能在外人看来,这些罪名和涉案金额没有那么重要,但实际上在定罪量刑上,每一种认定都影响着他们的人生。”陈实说,为了详细分清每一名被告人、被告单位的罪责与非法所得,陈实不仅查阅大量书籍,并经过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其间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陳实终于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不仅起诉请求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也将此案办成了一本打击走私领域的“教科书”。
这些案件背后,是陈实和同事们数不清的日日夜夜。在办案的日子里,他们把案件当成作品去打磨,提前介入、严把证据、精益求精。“忘不了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的时光,忘不了辗转奔波调查汇报的日子,忘不了远离亲人不能相伴的辛酸……”陈实说,但是当案件圆满结束、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时,我们就能体会到公诉工作带来的快乐,体会到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体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神圣与光荣!
“今晚继续呗?”
“不继续咋整,还有好几本卷呢!”
从看守所回检察院的路上,陈实与团队同事又一次“相约”加班。办公桌上,一杯满满的茶水,几摞厚厚的案卷,这是陈实日常工作的标配和真实写照。
“常态了,从节后上班第一天到现在,晚上没有早于9点前回家的,我媳妇儿都差点让我直接住在院里了。”陈实笑着说道。
“不只是现在,还记得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那段时间,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面对密密麻麻上百册的卷宗,我每天上班时间在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下班后加班审查卷宗、沟通公安机关补充证据以及制作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每年要办结160余件案件,远远超过平均办案数量。”当时,出于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陈实在妻子怀孕无人照顾的情况下仍然加班到深夜办理、审批案件。“让我欣慰的是,妻子不但没有指责我,还全力支持我。”陈实说。
作为一名重案检察官,陈实负责办理的多数重罪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案要案居多。
如何快速适应这个办案角色?陈实采用“学用结合”的模式。一是向书本学,尽快掌握常见类案的法律政策规定以及审查案件的各种操作流程;二是向他人学,看优秀公诉人审查案件时怎么抓“案眼”,提审时怎么设计问题,审查裁判文书时怎么发现监督线索;三是向实践学,实地观摩庭审,调阅优质庭审录像,在领悟和揣摩的基础上,将那些办案技巧为己所用。
由于有了这些小型“知识仓库”做储备,陈实通过不断钻研、学习,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储备逐渐丰厚,先后被辽宁省检察院确定为辽宁省专门型公诉人才库成员,获得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获得三等功及系统先进个人称号,与他人合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判定与预防》一书已经出版发行,在指导司法实践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办理也取得了良好的反馈效果。
在陈实看来,指控犯罪、保障人权是公诉人的职责所在,但公诉人同样是一个需要不断学习、不断钻研、不断突破的职业,法律不断更新,对公诉这个专业性极强的职业来说,又带来全新的挑战。
2017年的开春,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最高水平竞赛——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北京拉开帷幕。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以及铁路检察系统的34支代表队纷纷派出了最强选手角逐全国公诉标兵和优秀公诉人。
陈实作为公开选拔出的三名选手之一代表辽宁参赛。果然陈实不负众望,历经了为期5天的公诉业务笔试、公诉业务答辩、论辩赛三个竞赛环节,陈实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过硬的实务能力、出色的临场表现,荣获了“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不仅体现了沈阳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岗位练兵、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成果与效果,也充分展现了沈阳市公诉人良好的形象与风采。“果敢坚毅,披荆斩棘,续一段公诉情怀;心怀情理,惩恶扬善,还一片纯净天空;点滴成河的积累,抽丝剥茧的蜕变,只为当初许下的承诺。”这是大赛对陈实的评价和肯定。
竞赛归来,陈实将个人对法律的理解、对审查起诉工作的体会进行认真总结、梳理,汇编成刑法法条电子版,同时针对实践中易发生、易混淆的疑难复杂罪名进行细致区分、甄别,并将经验传授给其他人进行分享。有同事曾跟陈实说:“你已经摘取了全国优秀公诉人的桂冠,获得了诸多荣誉,可以歇一歇了”,但陈实只是淡淡一笑,因为他深知荣誉仅仅属于过去,不是炫耀的资本,它只是对过去的小结,而未来也意味着更重的责任。
从检12年来,陈实办理及审批过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00余件,被最高检确定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首批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细数过往,陈实办理过的大案要案不计其数,但他始终坚守在公诉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在每一起案件中延续着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