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日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即: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由此,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进行转制,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管理。
关于组建应急管理部的背景和意义,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在2019年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组建应急管理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成立9个多月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边组建、边应急、边防范,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重大灾害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8年全国自然灾害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近5年来平均值分别下降60%、78%和34%,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同比实现‘三个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