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以下简称《能力标准》),分别明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學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基本能力,即师德践行能力、教学实践能力、综合育人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其中,对中小幼职特五类专业师范生的信息化能力也做出了明确要求。
在教学实践能力中,《能力标准》对中小幼职特五类专业师范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要求中小职特四类专业师范生了解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掌握信息化教学设备、软件、平台及其他新技术的常用操作,了解其对教育教学的支持作用;具有安全、合法与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的意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了解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具有安全、合法与负责任地使用信息与技术的意识。
此外,《能力标准》还对不同专业师范生在实施课程教学、开展班级管理与家校沟通以及专业成长与交流合作等方面需要具备的信息化能力提出了相应要求。(摘编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21-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