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良
金庸小说《鹿鼎记》,开篇借吕留良之口,讲述自秦至清帝退位2133年来,围绕“打天下,坐天下”的皇位争夺,过程的血腥与目的的残酷,皆源于“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那只“鹿”。
对“鹿”的态度,史上最坦诚者,首推蒯通。当时,刘邦作为得“鹿”者,把刀架到他脖子上,逼他交代为韩信反叛出谋划策的罪行。《史记》载,蒯通对刘邦指认其会同韩信反叛供认不悔。刘邦听罢,便要一烹了之!
此处,蒯通与刘邦的对话,把天下英雄对“鹿”的态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史记》载,蒯通面对刘邦,说“秦之纲绝而维弛,山东大扰,异姓并起,英俊乌集。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况且,我事韩信,就如“跖之狗吠尧,尧非不仁,狗固吠非其主”。所作所为,亦情非得已,“当是时,臣唯独知韩信,非知陛下也。且天下锐精持锋欲为陛下所为者甚众,顾力不能耳。又可尽亨之邪”?
蒯通的话,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秦朝走失的那只鹿,不属一家一姓,为天下人共有。凡自认为英雄者,都可以参与逐鹿。而且,群雄逐鹿中,都想捷足先登。不能因为你捷足先登了,就把参与逐鹿者,一个不落地都给烹了。
刘邦听罢,乃释通之罪。因为,想拥有那只鹿,是每一个人都会有的梦想。自己当泗水亭长时,偶遇秦始皇出巡,那轰轰烈烈的场景,使他心灵上受到强烈震撼。以至于近观秦始皇,大发“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之叹!
那时,凭刘邦乡村干部身份,觊觎秦始皇那只鹿,绝对无半点可能。但是,羡慕嫉妒恨的小情绪,倒是会情不自禁的油然而生。甚至,空发一番对“鹿”的感慨,也不失有志青年应该有的态度。
刘邦听完蒯通的高论,是否会心一笑,已不得而知。《史记》载,与刘邦一样,项羽对秦始皇那只鹿,不但觊觎,更想窃为己有。一次,“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
项羽咄咄逼人的态度,透着一股霸气。其时与刘邦、项羽光有态度不同,陈胜、吴广对于执鹿的秦朝所施行的酷政不满,便以血腥手段,先期采取行动,欲将秦朝那只“鹿”窃为己有。陈胜有言:“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后世五花八门的夺“鹿”,无不着陈吴先鞭。
夺鹿,需要态度,也需理由。陈胜、吴广的理由,是“伐无道,诛暴秦”,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一号召,让“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亦让之后广大的贫困农民热血澎湃了2000年。而且,承诺逐“鹿”成功,“苟富贵,无相忘”的空头支票,吸引后来的韭菜大军前仆后继。
曹丕夺“鹿”,一反陈胜、吴广的粗暴,独创将汉鹿“禅让”给夺鹿者曹魏模式;司马氏沿袭这一模式,遂将曹魏之鹿禅让给西晋夺鹿者。到南北朝,夺“鹿”形式逐渐多样,崇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空頭支票也省了。
杨广夺“鹿”,屠兄杀弟,欺父淫母,无所不用其极;然而,唐太宗李世民夺鹿,屠兄杀弟之外,还捎带着杀掉哥哥、弟弟各五个儿子,顺便把弟媳也拽入后宫。隋唐之后,夺鹿者便只问刀剑,再不需制造理由。
以刀剑夺鹿之时,必有刀剑拥有者出。对此,后赵开国皇帝石勒,感慨夺鹿之艰,联系自身实际,说“朕若逢高皇,当北面而事之。与韩、彭竞鞭而争先耳;朕遇光武,当并驱于中原,未知鹿死谁手”!
直至1912年,孙中山结束凭刀剑夺鹿为凭选票夺鹿。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徐世昌、曹锟夺鹿,选票尽管仍有欠缺,与秦朝以来王朝易代的血腥,已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