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克彦
摘 要:中华武术是我国漫漫历史文化长河中一个特别的客体,它以自己特有的文化底蕴屹立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森林当中,并扎根于在中国这块文化沃土之上。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武术套路表演中的艺术特征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调查和研究,研究目的是根据武术表演所蕴含的艺术特性,分析武术表演所构成的艺术元素有哪些以及如何与现代艺术相配合。得出的结论是,若想探究出竞技武术套路中特有的文化艺术特性,我们必须要从艺术审美欣赏的角度来研究,并且还能看到与现代艺术相配合对武术套路表演形成与发展的深刻影响。
关键词:武术表演; 艺术审美; 表演审美效果
中图分类号:G8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1)5-193-001
武术套路表演之所以能够被认为是一项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艺术表演项目,这与武术套路中所展示的动作所蕴含的审美意境、审美文化观念是密不可分的。武术套路中的“内外兼修”之审美意境和“整体意识”的精神意境以及“天人合一”的哲学意境,再加之武术套路中体现着的阴阳辩证观、整体观等众多传统哲学思想,这些都为中国武术套路表演得以进入艺术殿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为但凡具备艺术特征的项目,在创编过程中一定是包含了审美欣赏性在内的。而武术套路表演动作中所蕴含的哲学意境以及审美文化观,为武术表演者创作各类套路的提供了重要的先决条件。本文对武术套路表演这一项艺术运动进行研究,以期为创编者更好的编排武术套路表演提供可具有参考价值的理论依据。
1.武术表演
表演艺术是通过人的演唱、演奏或人体动作、表情来塑造形象、传达情绪、情感从而表现生活的艺术。早期的武术是人类在大自然环境中为生存而习得的技击搏斗,到现今人们用于强身健体、竞技比赛、国际交流及各种可用于任何场合的套路表演。而经过专业编排的武术动作体现了艺术的审美意识,这与人类社会实际所获得的体验及再创作是分不开的。
2.艺术审美
如果从原始艺术算起,人类的艺术活动已有数万年历史,可以说人类的艺术史同人类的文化史一样古老。然而,艺术作为一门正式学科出现,是十九世纪末才逐渐形成的。物质生活劳动是艺术起源的根本原因,但艺术的产生不能简单地完全归结于劳动,艺术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由实用过渡到审美的再生产,这与人类社会实际所获得的体验及再创作是分不开的。人类把审美意识“物质化”使之进化为可供他人欣赏的艺术作品,而“物质化”艺术促使人们在不同文化领域进行艺术交流,更促进不同地域人们的精神关系。此外,特殊的物质材料及手段的使用,使人类文化审美意识得到更好的传承。
3.武术表演的审美文化观
艺术是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由实用过渡到审美的再生产。如人类早期在大自然环境中为生存而习得的武术技击搏斗动作,到现今武术被人们用于强身健体、竞技比赛、国际交流以及可用于各种场合的套路表演。武术动作集中体现了艺术的审美意识,这与人类社会实际所获得的体验及再创作是分不开的。艺术设计是人类审美意识物质形式化的体现,任何艺术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符号与物质材料。例如武术表演可运用服装的彩色线条、灯光的璀璨夺目来增强视觉上的效果,运用不同类型音乐所具有的激动人心抑或是催人落泪的听觉效果,利用编排具有武术精神及艺术意涵的肢体动作,使得武术不再是简单的肢体动作重复。这些都是人类把审美意识“物质化”的体现,使之进化为可供他人欣赏的艺术作品,而“物质化”艺术促使人们在不同文化领域的人进行艺术交流,更促进不同地域人们的精神关系。此外,特殊的物质材料及手段的使用,使人类文化审美意识得到更好的传承。
4.武术表演动作编排的艺术审美效果
艺术具有形象性,任何艺术作品的形象都是具体的、感性的,武术套路表演亦不例外,都体现了一定的思想感情,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表演及其编排、创作也是他人思想与人格的另一种变现形式。艺术具有主体性,艺术要用具体的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但这种反映绝不是单纯的“模仿”或“再现”,而是融入了创作主体乃至欣赏主体的思想感情,体现出十分鲜明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如同武术表演者编排武术套路动作时,动作的排序并不是杂乱无章的,我们必须讲究动作编排的结构,而动作编排结构主要体现在套路动作中的连贯性与完整性,以及动作布局之上。如编排表演套路中的长拳项目,它的动作特点是舒展大方,起落有序;南拳动作特点是拓肩团甲,步不稳拳不发;而太极拳动作特点是虚灵顶劲、刚柔相济等,以及在编排套路中还需追求动作的轻重缓急,舒张有度与整体动作手、眼、身法、步之间与音乐的配合等艺术表现性。而与音乐的配合就是要利用音乐有组织的音调来构成艺术形象,音乐也是支撑起一场武术表演的重要元素。编排不同的套路动作就必须严格遵守不同類型武术套路的动作特点,在创新动作与编排套路中加以体现。
5.武术表演所带来的感官体验
观众欣赏武术表演作品时,并不是被动或消极的,从心理上看,这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内心活动的过程。在观众欣赏武术表演过程中,观众会受到情感、联想、理解、感知、想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形成自己独特的见解,从而对武术表演作品进行联想及加工改造,进行再评价,使得武术表演作品在另一方面得到欣赏者的补充,而实现了丰富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主体性作为艺术的一个基本特征,它是贯穿艺术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艺术创作、艺术生产、艺术作品以及艺术欣赏,意味着创作性与再生性。武术表演作品的创作到完成,从被欣赏到再评价,我们可以看出,观众与武术表演作品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武术表演作品牵引着观众到达该作品的精神领域;另一方面,观众在欣赏武术表演时会随之注入感情、体会、感悟,使作品被二次加工创作再评价。简而言之,本质上,艺术欣赏就是被审美以及二次创作的过程,这种固有的特性,使观众实际得到的艺术体会和创作者的意图是具有相当大差距的。
6.建议
(1)武术表演不能只是简单的动作重复,“表演”需要体现组合动作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以及动作编排必须与舞台、灯光、音乐、器械、服装相协调配合,这些重要元素都是相辅相成的。
(2)武术表演需要创新编排,需要发掘并展现所蕴含的艺术元素再与现代高科技相融合。
(3)我们在提高武术素养及表演各方面的能力时,艺术创作水平及其文化也要进一步学习并且与武术表演相融合。
(4)如有机会要尽可能地多参加表演以及编排表演,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