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淑芬,罗忠实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广东 清远 511500)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1]。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文化保护的现实需要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乡风、家风、民风是乡村文化振兴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何推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成为一个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文化方面的重要话题。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过程中,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避免代替农民选择,形成全体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局面,是文化培养的重要策略。
文明乡风,是指乡村文化的一种状态,是整个乡村文明程度的具体表现。文明乡风需要农民集体在思想观念、道德规范、知识水平、素质修养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乡村内部形成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去除陈规陋习,倡导良好的乡风民俗,构建和谐的家庭、村组、村镇,打造农民的精神家园。
家风,即“门风”,指的是“一个家庭在时代繁衍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生活方式、生活作风、传统习惯、道德规范,以及待人接物、为人处世之道,其核心内容指一个家庭的思想意识方面的传统”[2]。习近平书记曾经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3]。良好的家风是优良品质在家庭中的沉淀和传承,是家庭留给每个家庭成员的宝贵精神财富。
民风,是指民间的风尚、风气,是每个地区、民族特点和他们地方性特征因素的总和。民风透过显而易见的建筑、服饰、饮食、礼仪、节庆等方式呈现出乡土的文化风貌和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和行为规范。传统质朴的民风是地方民众待人接物以诚相待、淳厚朴实、敬老爱幼、童叟无欺、路不拾遗、和睦友善、互相帮扶等文化传统。
总体而言,乡风、家风和民风三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文明乡风是整体目标,良好家风是重要基础,淳朴民风是重点工作。
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是建设新农村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基本诉求已经日渐得到满足,经济生活的改善增长了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乡村文化文明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活,满足村民对美好的全面小康生活的向往。
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在整个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都起到一个维护乡村稳定的作用。乡风文化、家文化和民风在当今美丽乡村的建设之中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村民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这种乡村里面朴素的乡邻情怀、家庭中的“慈孝”传统和乡村的内在道德约束成为了乡村治理的重要价值体系,成为村民协调稳定的自治方式。家文化和乡村文化中倡导孝敬顺从的理念,强调家庭对老年人赡养的职责与义务,对于解决当今乡村治理中面临的严重老龄化问题与“三留守”问题有着直接的效用。
以血缘关系、宗族关系为主要纽带的乡村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四美”标准——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人文美相呼应[4]。毫无疑问,中国传统的、优良的家文化和乡村文化的维护与建设,在乡村振兴的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并发挥重要的作用。故此,村风、家风、民风的乡村文化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中起着糅合政府、乡村、百姓和家庭的粘合剂,是塑造美丽乡村人文美的重要抓手。
在政策层面上,中央及地方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在促进乡村乡风文明方面,推进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在理论研究层面上,国内学者围绕乡村文化的涵义与价值、乡村性和真实性、乡村文化的旅游开发利用、乡村文化旅游感知、乡村文化影响与变迁、乡村文化保护与传承等方面已开展大量的研究[5]。而在实践层面上,很多地区在乡风、家风和民风的文化、文明建设方面,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乡村文化文明建设和外在乡村基础建设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在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对于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根据笔者对粤北地区部分乡村的走访,大部分村庄已经完成了省级标准的验收,在村容村貌、人居环境上有了重大的转变。但村民们对国家、政府支持乡村建设的认识大部分停留在物质层面,对良好的乡村文明建设知之甚少。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文明文化的宣传力度不够,物质建设和文明建设步伐不匹配的问题。
第二,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尽管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目标诉求和总体要求是好的,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出现采取“行政化”手段开展乡村美化运动,过度重视形式上的人居环境的整治改造,忽视了内涵上的文化保护与价值提升,一些乡村文化遗产遭到了人为的破坏,甚至导致“美化乡村”带来了“文化的消磨”,违背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设定目的。
第三,在美丽乡村的建设之中,一些村落本身就存在青年劳动力外出,剩下“老弱病残”的留守人群。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乡村人口持续减少,一些地方农村儿童、妇女、老人“三留守”的问题日益严重。由此对于乡村文化建设工作,带来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主体缺失。
对于传承和建设自身所处之乡村的文化方面,需要激发村民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为了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避免代替农民选择,这个过程离不开对农民的了解。因此,本文结合粤北地区的农村、农民的情况,基于文化文明建设的受众角度,充分考量地区性、村民群体性的特征,提出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文明发展的建议。
粤北地区指广东省北部地区,包括清远和韶关两市所辖的18个县(市、区)。粤北地区位处粤、赣、湘、桂四省(区)的结合部,多为山区,乡村数量和乡村人口众多。粤北地区的乡村文化建设若能找到可推广的策略或模式,相信对于广东省的乡村振兴工作会起到启发性和示范性的作用。
3.1.1 农村的数量及农村户籍总人口的分布与增长
根据清远市2018年年鉴的描述,清远市美丽乡村建设蓬勃发展。清远市制定了“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实施五大创建工程,投入2.4亿元,建成美丽乡村802个,整治20户以上自然村8427个。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3个镇(村)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镇(村)。英德九龙镇河头村入选“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佛冈、连南入选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全市共有省级宜居城镇19个、宜居乡村42个,宜居社区54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33条[6]。如表1所示,清远市农村户籍人口2015-2017年都不断增长,三年来农村户籍人口占清远市户籍人口比例超过60%。
表1 2015-2017年清远、韶关户籍人口分布
而韶关市在2017年中,有2424个自然村完成阶段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78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实现“四个100%”,1.06万户3.36万人实现脱贫,其中翁源县南塘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村[7]。同清远市的情况一样,韶关市农村户籍人口在全体人口中占比超过一半,并且历年都呈现增长的态势。
3.1.2 农业生产经营人数、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
粤北地区的农村常住人口数量没有数据可查,但从两市的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可知,上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的数量和产值不高,多为个体的、零散的农业生产[8][10]。由此可以推断,大部分的农业生产经营依然在农村当地产生,常住的农村人口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力量。从表2的数据可知,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超过一半是年龄在35-54岁,年龄在55岁以上的也超过了30%。由此可知,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普遍高龄化,大部分达到退休年龄仍在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工作。而从教育程度方面来看,参与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普遍学历比较低,超过一半的仅持有初中学历。教育程度的低下,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获得能力和参与文化事业建设的水平。
表2 2016年清远市、韶关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与结构
3.2.1 农村特色文化概述
清远和韶关在广东地区而言,属于具有相当地方特色的地区,其农村地区具有相当独特风味的文化风俗和乡村民风。清远市是广东省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聚居区,拥有许多别具风格的少数民族风情。其中清远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被命名为“广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韶关作为南粤门户、岭南交通要道,其南雄的梅关古道被称为内陆通往沿海的“丝绸之路”,二珠玑巷成为了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的交汇点,由此形成了别具特色的民俗文化。
如表3所示,粤北地区从饮食、居住、农耕、行为、制度等方面都具有相当独特的乡村文化。若能加以维护、传承和重建,将能极大地推动乡村文明的建设。
表3 清远、韶关地区特色文化基因
3.2.2 农村科教娱乐文化发展状况
2016年末,清远市98.8%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98.8%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2.5%的乡镇有剧场、影院,11.3%的乡镇有体育场馆,91.3%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清远市27.7%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59.9%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5.3%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9]。
2016年末,韶关市98.9%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6.8%的乡镇有小学,100%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8.5%的乡镇有剧场、影院,13.8%的乡镇有体育场馆,89.4%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韶关市20%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48.1%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25.6%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10]。
从表4可知,虽然清远、韶关属于广东省的北部山区地域,农村地域广,农民人口多,但从乡镇、村文化教育设施的占比来看,清远、韶关的数据大部分低于全省的水平,尤其剧场、影院、体育馆、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村占比远低于全省比例[11]。文化教育设施是乡村文明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若基础设施没有做好,将会限制村民发挥自主性积极开展乡村文明建设的工作。
表4 2016年清远市、韶关市、广东省乡镇、村文化教育设施
基于以上有关清远、韶关两市农村和农民相关情况的数据分析,可以总结出两地在建设乡村文明方面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粤北地区乡村文化特色资源丰富,亟待进一步开发。清远、韶关两地的乡村文化特色集中在少数民族的文化上,形成了自身的重点、特点与优势。但是这些特色文化除了被当作旅游资源被开发之外,未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开发。这些优秀而富有特色的文化资源亟待得到高效并且富有创意的保护与开发。
第二,粤北地区的文化教育设施不足,亟待加强基础保障。从上面的数据分析可见,粤北地区的乡村文化教育基础设施普遍落后于全省的水平。在地方财政不足,乡村配套设施建设还不能全面覆盖的情况下,基础文化教育配套设施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建议根据地方特色文化展示、传承和开发的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
第三,粤北地区乡村的物质建设和文明建设不同步,亟待强化文化文明建设宣传。从两地的政府年度报告中可以看出,粤北地区的乡村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对于乡村文化文明建设的描述篇幅却不多。受访谈的村民对于文化文明建设方面的认知不足,行动不到位。故此,建议强化乡村文化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实施。
第四,粤北地区村民的年龄与学历结构差异较大,亟待进行分层的、多样的引导。不同的年龄层和学历结构的受众,在文化教育方面也有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文化改变意愿度和接受度。因此,为了有效在不同的年龄层中推动乡村文化文明建设的工作,需要“因材施教”,发挥青少年、中年人和老年人不同的文化保护与传承作用。
乡村文化不仅是指外观上的历史建筑,更指乡村的人文底蕴。英雄传说、历史故事、民俗技艺、宗庙祠堂、特色饮食等,均具有文化价值。乡村文化根植村民,要做好传承和创新的工作[12]。一方面要充分挖掘优秀的传统文化,激发文化影响因素,增强村民的乡村文化认同感,催生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在动力。为了提高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建议采用项目制的形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因项目制的形式具有办事效率高、职权灵活集中、方案针对性强等特点,可以成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
另一方面,要移风易俗,破除不良风气,以创新的精神用切合地方特色的文化表达来取代。不得不说,在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传统和习俗中也参杂着一种落后或者是不科学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地方政府、乡镇的治理机构以及村民自治的组织需要合力,在其中起到引导和重建的角色。各级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出台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具体制度和对策,规范乡村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的行动。针对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矛盾,共建与共享的矛盾,建议建立乡村特色文化产权的保护制度,保护乡村文化持有者的利益,催生村民保护、传承和更新乡村文化的内在动力。
最后,还需要各地政府和乡村社会组织能够积极为乡村文化的展示提供合适的平台。开展文化节、乡村开放日、乡村文化宣传周、乡村文化推广研究活动等一系列多维度、多角度、多主体参与的平台活动,有利于特色文化的推广、传承和重建。
针对粤北地区乡村文化文明建设的宣传不足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各村委能够寻找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宣传路径。一方面是发动村委干部多走进村民,多和村民谈乡村文化的建设,并且提高村民对于建设乡村文明重要性的认识,使得村民对于自身所在村落的优秀乡村文化有认同感和自豪感,明白乡村文明建设将对乡村物质文明建设起着重要支撑和维护作用。另一方面,多利用传媒时代的宣传手法,结合各地村民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建立乡村文化文明的群组,分享当地乡村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透过视频、照片、戏剧等直观的方式呈现给村民。更重要的是启动村民自愿者小组,利用村民自主、自发、自愿的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行动,带动其他的村民参与当地的文化文明建设工作。
另外还要加强榜样与典范的模范作用。所谓榜样与典范的模范作用,就是通过典型报道等方式,传播优秀典型的行为和品格,适应和贴近乡村农民的接受范围,体现高尚的价值观念,达到教化引导的目的。通过丰富榜样塑造,改进典型报道,使得具有文明乡风的村落能够成为示范的典型,具有良好家风的家庭能够在当地起到带头作用,激发其他家庭的对自身家庭建设的思考和行动,促进乡村整体民风的改善与发展。
对于大部分的农村而言,留守的群体大部分是少年、妇女和老人。如何吸引中青年劳动力回归农村是一个既大又难的问题,非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因此,需要积极调动农村现有的文化持有者,使得居住在农村中的青少年、中年妇女和老年人能够在乡村文化的维护与重建中发挥作用。
第一,对于农村青少年而言,传统文化教育存在一些问题。赵秀丽等人认为:青少年在接受乡村传统文化的教育时,遇到传统文化传承的社会氛围缺失;传统文化的内涵外延界定不清;传统文化传承的载体遭到破坏;传统文化教育师资力量薄弱;乡村传统社会秩序遭遇解体等现实情况[13]。基于青少年更注重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因此,对于青少年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需要确立学校在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中成为教育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重建新时期乡村社会秩序。
第二,农村中的妇女群体也是不可忽略的力量。鼓励中青年妇女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诠释乡村文明文化的内涵,诸如村民自编的文化村歌、表演自编的文化曲艺、举办传统节日活动等,为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添活力。
第三,充分发挥老年人作为乡村文化和文明的建设者、维护者和经历者的作用,通过恰当的方式,讲好家庭故事、乡村故事、农民故事,树立乡村文化自信。结合传统假日和乡风村俗,举办“敬老爱小”评比、家风家训讲述等活动,使得优秀的乡村文化得到传扬和传承。村干部组织村民带头弘扬和践行乡村中优良的传统文化,尊老爱幼,为老人办集体寿宴,举办节假日聚餐,增强乡村老年人,尤其是留守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感和满足感。成立乡村志愿服务队,增强村民自治的主体意识,化被动为主动参与。
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但文化建设的路径与方法却完全不同于物质文明的建设,其价值观的内涵需要在时间中积累和沉淀。因此,针对粤北地区乡村数量和农村人口较多的实际,政府、社会、乡村需要同心协力,从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开发、文化建设的宣传、农村主力军在文化建设中的不同角色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创意的针对性措施,才能保证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