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远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以及会计信息失真可能对国有企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就如何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会计信息 失真 影响
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如资产、负债不实,确认不及时,金额不准确,手续不规范;资金不实,私设小金库,虚构现金流量等;财务管理混乱,违反会计制度,隐瞒事实真相,夸大成绩,骗取上级和社会的信任等。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盈亏不实,企业人为地调节收支、虚构利润的情况。
一、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及操作手段
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绩效考核多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为核心指标。近两年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经济形势严峻,国有企业订单数量大幅下降,经营指标压力巨大,短时间内无法通过营销手段改变,部分国有企业负责人可能会将经营压力转向财务人员,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调整财务报表完成经营业绩。有的财务人员迫于领导压力,会通过调整财务数据粉饰会计报告,获取领导认可。
国有企业调整会计信息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1.关联交易。部分国有企业利用隶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关联企业开展关联交易,增加收入和利润,完成年度经营考核目标。此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基础是另一家企业当年利润指标完成较好,上级单位对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亏损数量有考核要求,集团公司因而愿意支持下属企业间的利润转移,帮助其调整内部考核方法、促进关联交易的达成。
2.虚假交易。部分国有企业利用经常合作的客户和供应商在年底前制造虚假交易,创造利润,完成考核目标,然后在以后年度找时机将交易取消或“冲回”,或是将合作单位因参与交易而承担的损失或应得的“好处费”以其他交易名目返还给对方。此种交易方式具有较大的隐蔽性,有正规的合同和完整的交易环节,“资金流”“发票流”一致,与其他正常的交易“混”在一起,难以分辨。
3.会计核算。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延迟确认成本费用或提前确认收入,实现增加利润的目的。为了延缓确认成本费用,有的企业经常以各种名目成立一些项目或课题,并在会计上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将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本支出、费用(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等)全部计入与项目关联的预付款项和存货类科目中,长期挂账,直到公司有足够的利润盈余时才结转为成本,否则就以项目时间长、未结算等理由一直不进行账务处理。部分企业还利用当年新确认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较低的特点,将一些实际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合同或项目提前确认收入,在之后年度按照集团公司计提坏账的比例标准将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达到提前确认收入、增加利润的目的。
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的不良影响
1.加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损益表创造的虚假利润不能产生真实的现金流,业务质量持续下降将导致企业现金短缺,为了延续经营,有的国有企业只能依靠上级单位不断提供往来款、借款或担保取得现金,企业负担逐年加重,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不断加大。
2.形成不良企业文化。仅依靠财务造假即可完成经营任务指标,从业务部门到职能部门将形成惯性依赖,不再钻研业务,寻找利润增长点,也不需要管理优化、排查风险漏洞,导致企业发展实况无人关心,员工薪酬差异化逐渐降低,企业发展动力枯竭,形成恶性循环。
三、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组织架构不完善
目前有的国有企业尚未建立标准统一、全面覆盖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比如,有的企业设财务审计部同时负责财务和审计事项;有的企业将审计部独立出来,但仍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统一管理。
除了缺少本企业的内部监督之外,部分大型国有集团企业对其下属企业缺少有效的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属企业的财务高管只需向本企業的总经理负责,其绩效也由总经理负责考核,在管理机制上,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对下属企业财务高管的监督不足。
(二)信息化程度不高
部分国有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仍然较低,距离全产业链的信息化管理存在较大差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已实现会计核算电算化,并将产、供、销等供应链模块纳入ERP管理系统,但是还没有将信息化管理延伸到业务的起、止两端,各模块之间仍存在较多的人为操作,没有实现完全自动化。财务造假正是利用了这些可以人工调整的机会,通过线下流程审批、录入虚假信息或人为调整基础数据进行造假。
(三)法律意识淡薄,违规成本低
虽然会计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会计实务中很少有因为会计核算不规范而对企业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财务信息造假的行为。
四、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治理方法探讨
(一)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内部监督
为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有效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国资委在2020年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的职责。国有企业应尽快调整审计部组织机构定位,使其直接向党委或董事会负责,提升审计部门话语权。同时对于国有大型集团公司,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控和监督,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和管理办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效率
国有企业应加快推进全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从承接业务之初的内部研讨、流程审批,到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再到生产、运输、销售、结算,最后到业务完结、内部考核的全流程信息化管控,同时将企业OA系统与业务系统进行融合,打造一体化的信息系统,明确所有流程的标准化操作程序和资料,减少人工后台操作的空间。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企业应配套相应的审计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工具丰富审计手段,不断提高审计效率。
(三)进行内部管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国有企业应加大对财务信息造假的惩治力度,根据严重程度对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在内的所有班子成员进行处罚,加强内部监督力量,杜绝集体舞弊。同时应在企业内部加强宣传,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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