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艳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科普基地)作为面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主要平台,在整合科普资源、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推广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区科普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发展科普内容,革新科普工作方法,主动向社会公众开放,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促进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的塑造传播,推进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和经常化。
201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出台《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内科发政字〔2018〕6号)文件,对自治区级科普示范基地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做了规范说明,并实行“定期申报、定期评审、定期认定、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机制。截至目前,自治区科技厅已认定了3批共76家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
表2 科普示范基地基本情况
科普基地在评审过程中,经过管理部门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3个程序。76家科普基地分布于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覆盖场馆类、非场馆类、传播媒体类、研发创作类4类,涵盖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科技服务、地球科学、防震减灾等多个领域。
从表1和图1中可看出,上报数量几乎呈现倍数增长,一方面说明,科普示范基地推动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各盟市、各单位逐渐开始重视科普基地工作。对比基地类别数量,显示分布不均衡,场馆类和非场馆类三批共70家,占到总数量的92.1%。
表1 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批次数量和类别
图1 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批次数量和类别
科普场馆在各盟市分布数量相差不多(见表3),但由于区直单位和高校驻地多为呼和浩特市,所以,呼和浩特市民在享受科普资源方便性优于其他地区。但就各盟市科普基地类别而言,差距甚大。场馆类和非场馆均为20家,占到总量的93.02%,传播类为0家,研发创作类为3家,占到总量的6.98%。
表3 科普示范基地数量和类别分布情况
自治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共有12家单位获批31家科普示范基地(见表4),由于教育厅包含高校、卫健委包含医院,所以数量也高于其他区直单位。但也存在相似的问题,传播媒体类和研发创作类匮乏,占比为8.82%和2.94%。同时也体现出科普基地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表4 区直科普示范基地数量和类别分布情况
表5 高校科普示范基地数量和类别分布情况
从依托单位性质分布可看出(见表6),自治区委、办、厅、局,区直有关单位为42家,是企业的2.1倍,高校的3倍。科研院所及高校的科普研发和创作能力太弱。
表6 科普示范基地依托单位数量性质和类别分析
首先,长期以来,由于自治区科普资源缺乏服务平台、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科普示范基地活动开展处于“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状态,没有攥成拳头,形成合力,有特色、有品牌、有影响力、有显示度的活动特别少,没能为科普基地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表现为,①自治区缺乏搭建科普基地联盟实体平台的能力。对各个已申报的基地缺乏管理,缺少规范的制度以及相关活动来持续紧密联系。②各基地之间缺少交流渠道,对于处于相同领域的基地来说没有长时间的合作机制。科普主题活动和相关产品品牌活动较少,有特点的产品杳无踪迹,对于科普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缺乏经验。基地规划和开展科普活动缺乏新意,参加相关活动较被动。调查数据显示,基地的大部分活动是应上级要求,参加全区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相关活动。科普示范基地独立开展的科普活动相对局限。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对科普示范基地的活动内容与新意都有更高的期许,需要探究一套适应我区科普基地发展过程中需要的评价标准体系。与此同时,伴随着科普示范基地的进一步发展和逐步完善,科普基地的申报类别与发展模式会进一步明确。为发挥各自基地的优势与特点,亟须针对各基地的发展方向、属性功能,开展自治区科普基地评价体系,为顺应对科普这项工作的新的发展要求,制定并完善科普基地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鲜明的科普主题、公众开放及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管理标准与机制。
在运行和管理方面,各科普示范基地水平良莠不齐,没有规范并且统一的标准,高标准的基地较少,基地的发展规模只是在数量上能展现出来,从质量上无法体现基地服务能力的整体水准。目前,自治区的基地工作还局限于申报、评审、公示阶段,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对于成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如何进一步发挥他们示范、引领及其面向大众服务的能力,还需要研究探讨出详细计划。同时,自治区基地公示命名的相关后续工作并不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未形成,导致基地对于接下来的管理工作没有着力点,不利于长期开展相关科普工作。
对科普工作高度重视,提高对各科普基地的服务能力,将各基地资源整合,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重新修订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对科普基地实行抽查制度、认定制度和评价标准制度。建议科普 基地进一步明确管理层和相关组织的职责,要求科普基地每年年底提交本年度工作报告,每年或隔年对基地的工作进行抽查。建立内蒙古自己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监测评价制度,科普基地成为自治区科普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和重要支撑。
充分发挥科普资源的作用,围绕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科普活动、科普成效等4个方面开展基地评估工作,为自治区的各个基地搭建学习与交流平台,引导每个基地结合自身特点及优势开展品牌科普活动,在不同层次提高科普服务能力。立足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促进场馆类科普基地提升展品、展具的研发水平,支持基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科普展览,强化科普场馆的宣传教育能力。
鼓励打造科普公园类基地,可与旅游相结合,开发独特主题科普公园参观路线,并配合有趣味的讲解词,体现内蒙古特色的相关解说。部分基地是旅游场所,可以结合开发科普主题相关的旅游路线,打造公众喜闻乐见、富有教育意义等旅游线路,让公众在旅游放松过程中学习更多科学知识,体验科技成果,感受科学魅力。
支持科普与文化融合,文化和艺术来源于生活,围绕公众的生活开展科普图书、科普展教品、科普游戏、科普影视作品等相关优秀科普作品进行研究与开发。
目前,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基数太小,根本谈不上发展质量。只有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才能抓质量、抓分类,因此,当前的任务应是适当扩大申报基数,扩大科普工作开展的主阵地。
主动面向全区科普基地的管理人员、活动策划人员、研究开发人员和讲解人员等开展相关专题培训。加强科普专、兼职人员培训,发挥专、兼职科普人员的作用,为高质量地开展科普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