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上出现保险,是贸易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中外交流的自然而然。直到几百年后,中国试图加入WTO,保险业的开放仍然那么自然而然地最先、最大敞开开放的大门。这是一种宿命,也是行业特性使然。中国的保险毫无疑问,属于舶来品,所以它与世界联系最紧密。这是一种商业机制,也更像一条纽带,它把古老的变幻的中国与世界连在一起,历经百年风雨,似乎暗淡过,但一经开始,就再没有完全断开。
让人好奇的是,中国保险业从无到有,再到现如今可以说得上是发展得方兴未艾,这期间到底经历了哪些故事?恐怕也只有亲历者,以及足够了解这段历史的人才能把故事讲述得生动且透彻。作者香涛是资深行业官员,熟稔中国保险业的成长史,他在百忙之中奋笔疾书才有这一笔记体小说的问世。他作为故事的讲述者,把那些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把那些精彩的片段按照历史的脉络整理成集,以小说的形式娓娓道来,讲述了中国保险业自19世纪到如今的发展历程。《金融理财》摘录了《保险到如今》中的第十二篇《复苏在春天》,之后会持续刊登后续的文章以飨读者。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大地洋溢在蓬勃之中。就像朱自清散文《春》里面描写的那般诗情画意:欣欣然张开了眼……也如同那首《春天的故事》的婉转旋律,唱出了那个充满想象、激情和昂扬生命的年代的真实与感动。
中国保险业在进入21世纪的最后十年,生如夏花,破茧新生。
今天的人们回忆那一段时光,用的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激情”。与西方国家金融业发展不一样,中国任何一个行业的成长都不开国家大的形势,都与国家的发展息息相关。多年之后创业于那个激情四射的泰康人寿保险集团董事长陈东升坦言:“泰康保险集团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就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缩影。泰康的故事就是改革开放的故事,泰康的故事就是中国经济高增长的故事,泰康的故事就是中国企业家精神和企业家创新的故事,泰康的故事就是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方法,去实现为人民服务伟大理想的故事。”
研究中国任何一种经济现象,都离不开透视普通人的创造和时代领袖的号召。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伴随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程,中国保险市场也迸发出巨大活力,行业面貌发生深刻变化。这是一种文化。上个世纪深圳发展的神话故事,吸引了神州大地成千上万的人们“南下逐梦”。中国平安等保险公司从这些追梦者中聚集了一大批人才,这些人才在平安得到快速成长,一二十年后他们开花散种,出任其他保险机构的高管,平安也被戏称保险业三大“黄埔军校”。后来出任原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的袁力即使其中一位。
多少年后,我们评估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动能,不能不承认个人营销制度的引进和建立,一下子使中国保险业变得亲民,变得可以飞入寻常百姓家。大量基层劳动者的加入,使这支队伍迅速庞大,并且给保险行业带来井喷式的发展。1996年之后各类保险股份公司的出现,几乎都是以个人营销制度作为开展营业的最主要的方式。当时市场上特别流行带队伍,谁带的销售人员队伍多,谁就是王者。这种模式的发展喜忧参半,在推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埋下销售误导、鱼龙混杂的隐患。2005年一位领导到原中国保监会调研,念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支队伍必须想办法管理好,否则容易出风险。”
1991年 9月的一天,刚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位置上离休的秦道夫接到了时任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李贵鲜的电话。秦道夫被告知,他被任命为中国《保险法》起草小组的组长。这个起草小组组长的任命起因还要追溯到1980年代中期,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秦道夫在国务院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曾经提出要制定一部《保险法》。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田纪云表示:“先搞个条例,经过几年实践后再搞保险法。”如今《条例》已经不够用了,《保险法》的起草成为紧迫任务。据当时参与起草的人回忆,各地各机构对保险立法的意见和建议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几条:一是保险法必须有罚则;二是地方政府不得干预保险经营活动;三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行对保险业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应设立专门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国家保险局进行管理。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保险法》。
随之而来的行业震荡,最引人關注的是政府管理部门的变化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原来的职能隶属中,直接负责保险业监管的部门是非银行机构管理司的保险处。1992年至1996年,中国保险业进入迅速成长时期,保险监管机构由人民银行保险处升格为保险司,专门负责对中资保险公司的监管,而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下设的保险处监管,内资和外资监管分别由两个部门来监管。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席卷亚洲,对东亚国家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破坏,时任国务院朱总理镕基从中总结了教训,意识到中国必须得建立完整的金融监管体系。于是保险司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在此基础上,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成立。保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肩负保险业的监管职责。
另外一种震荡,就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拆分。亚洲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带来的教训之一,就是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迅速传染。金融市场混乱所造成的危机,为金融系统安全敲响了警钟。分业经营被认为是一道最重要的防火墙,中国政府筹划对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可以说《保险法》的出台一方面为当时混乱的保险市场提供有效法律支撑,另一方面《保险法》中提到的“分业经营”也为现在保险机构划分专业领域保险奠定基础,而最早“依法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便是保险一哥——中国人保。自1995年末,阜成门人保大楼就处于行业震荡的潮头。改革的基本框架 ,是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为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公司(简称“中保集团”) , 下设人保财产保险公司、人保人寿保险公司、人保再保险公司3个子公司。集团公司和专业子公司所属的省以下财产 (人寿)保险分公司仍维持原人保公司的行政级别不变。改革的特点主要有三点:一是在企业属性方面,坚持商业化的方向。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把人保公司改造成规范化的商业保险公司 ,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将3个子公司过渡到股份制公司,理顺产权关系,明确国家投资主体与中保集团的责、权、利关系,确立人保公司国有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二是在组织形式方面,实行了集团化经营。这是结合人保公司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在险企业经营组织形式上的一次创新。它不仅保持了人保公司业务上的连结性、公司的整体优势和经济实力,而且实现了分业经营,解决了产、寿险兼营带来的矛盾,有利于加强专业化管理,改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在经营机制方面,把机构体制改革与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结合了起来。强调在不增加人员总量的前提下,本着“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 ,合理设置机构, 转换职能以逐步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经营机制。
一两年后,按照《保险法》和国务院《保险业整顿和改革方案》的要求,成立后的中国保监会拟定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的分业经营方案。并研究提出了组建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具体方案,同时积极研究农业保险体制改革。
分业经营有利于加强保险员工的核算观念,培养专业人才,分业经营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那一时期保险公司常见的“大锅饭、养懒汉”的问题。要想使自己的事业有发展,首要的问题是加强核算观念,这就要求员工精打细算,去追求合法的最大利润 ,从而赢得生存发展环境。在这个过程中,一批专业人才得到锻炼,为我国保险事业未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然而国有保险企业的改革绝不是“一分了之”。后来担任保监会首任主席的马永伟这么表述当时的情况:“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占了全国70%的市场份额,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经营成败将直接关系到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大局。然而,国有公司资本金严重不足,资产质量不高,历史包袱沉重,经营机制不活,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已经或正在严重制约着它的生存和发展。长期以来,各国有公司坚持不懈地进行了大量改革工作。应当说,在内部采取了许多措施,国家也给了不少政策,效果也是好的,对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根本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关键是没有建立一个既体现激励机制又体现制约机制的所有者有明确定位的新的管理体制。结合我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有不少同志认为实行股份制,不失为国有公司改革的一条新途径。通过股份制改革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资本金不足,防范经营风险,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活力,强化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对国有保险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的酝酿、推动,一直到了2004年中国人保首家上市,才大概有了初步的模样。
行业的震荡传染到高校,不少高校壮大保险学系建设,而且纷纷增加了精算人才培养。据原保监会成立之初统计,全国设立保险学系的高校达到40多所,而设立精算人才专业的也在几年内增加到了七八个。辽宁大学的保险专业、南开大学的精算专业成为当时行业知名的人才摇篮。
其实,引发保险行业动荡的诱因除却上述几个重大事件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因素——市场变化。
大大小小的险企像一叶叶扁舟在时间的“长河”里漂流,而随时变化着的市场则像是“风”,顺风则起、逆风则落。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经济市场就刮起了这样一场“大风”,不少险企时至今日依旧受此影响。这场“大风”的名为“降息”,这场动荡造成的结果被称为“利差损”。
2009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中国保监会召集全国各大保险公司一把手开闭门会,中国平安董事长兼CEO马明哲在保监会大吐苦水,称平安的利差损有800亿,一下子把所有人都震住了。实际上,这场“祸患”肇始于10年前的高额预定利率保单。
从1996年开始,受国内宏观经济调整的影响,央行连续8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率由10.98%下降至2002年的1.98%。但是,1996年初这段时期,部分保险公司卖出的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高达10%,虽然在央行基准利率下调后保险公司也随之下调了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但是,保险公司已經售出的高预定利率业务以及续期保单业务面临着高额的利差损。
加之之后的许多年,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有限,投资收益率普遍低于5%,保险公司难以通过投资收益弥补利差损造成的损失,至今仍未完全消除。平安人寿是当时市场中风头最劲的公司之一,成为蒙受利差损这批保险公司中的典型代表。
尽管利率下滑是险企不能阻止的客观因素,但利差损带来的严重影响也凸显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险企呈现出的业务结构不合理和资产负债不匹配等特点,结果导致资金收益低于寿险保单平均预定利率,进而威胁企业偿付能力。
这次危机事件中,政府作为最后担保人角色介入,对保险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通过剥离不良资产的方式,将部分亏损较大的保单业务剥离给新成立的部门或机构。为了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利差损,1999年6月中国保监会将寿险产品新单的预定利率上限下调至2.5%,阻止了行业利差损进一步扩大。此后,通过逐步放宽资金运用渠道,鼓励产品创新等方式,利差损问题得以逐渐缓解。
回顾90年代初到1998年保监会成立,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诸多可圈可点的方面。机构破局。首先是保险机构主体,光是1996年便成立了五家保险公司,要知道自中国保险业开业以来中国人保一家独大的情况延续了数十年之久,96年保险公司获批的场面足以用“雨后春笋”来形容。这段时期不仅是保险公司主体增长的多,保险市场产品增长也十分丰富。销售转型。依靠垄断行业优势,依靠行政手段发展业务,那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个人营销制度,促使保险业直面市场,从每一个鲜活的细胞就面对市场。自此保险业的发展逐步进入两位数增长期,这大约比GDP增长达到两位数提前了5年。监管创新。无论保险法的制定和颁布,还是保监会的成立,都在中国保险业的管理方面确立了里程碑。自此以后,行业发展进入了新的模式和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