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小强,戴 健
(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8)
5年规划在顶层设计、引领发展和设定目标任务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开局谋划的重要时期,有必要析局识势,把握国家发展面临的新环境和政策改革新方向。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体育工作”和“全民健身”的阐述不断增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都是全民健身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他多次在不同场合讲述自己的运动心得,强调全民健身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全民健身事业高度重视,把推动全民健身作为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做出了一系列新规划、新决策、新部署。
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好《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递交一份满意合格的体育答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任务。“十四五”时期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规划既是以往5年规划的总结和延续,具有长效性和常规性,但又处在新发展阶段,必须面临发展内外部环境的新变化和新特征。需要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刻剖析研判新问题和新趋势,理性合理制定新目标和新任务,通过新的5年科学谋划和努力奋斗,逐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
因此,在系统总结“十三五”期间我国全民健身工作经验成绩和问题矛盾的基础上,尽早谋篇布局、思考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工作的建设思路和具体举措,对更加准确地把握新时代全民健身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支撑全民健身迈向更高水平发展、提升百姓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参与感、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全民健身“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谋划,恰逢“两个百年目标”转换交接、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不断融合、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等重要历史节点。“十四五”时期我国全民健身发展面临多元复杂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此期间新的重要的“变量”出现,使“十四五”时期的全民健身规划尤其值得期待。
第1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期间正是我国小康社会从基本建成到全面建成、从体育大国到体育强国建设目标转换的历史阶段。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工作不能拖后腿,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从中央到地方更应分析总结区域主要问题和影响因素(戴健,2020),全面把握百姓全民健身新需求,结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在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实施保障、监测考核等方面建立落实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全民健身资源向城镇和农村延伸,着力补齐农村和城镇低收入人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全民健身方面的短板。“十三五”末,全民健身事业需要取得明显进展,人群间、区域间、城乡间、部门间发展的融合协调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确保全民健身“十三五”期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体育贡献”。
第2个“百年奋斗目标”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年时,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挥体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作用必不可少。可见,目前需要在第1个“百年目标”实现的同时,要在全民健身领域提早谋划,为将来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筑牢基础。
当前我国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以及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正在开启全民健身未来的巨大机遇。一方面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全民健身提供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新平台,有利于推动全民健身跨地区统筹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差异,促进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另一方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利于全民健身发展提质增效,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不同主体间的密切合作,更加充分地发挥区域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优势作用,是实现全民健身资源整合、规模扩大、效益提高、互利多赢的重要举措。
此外,“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体育协会大面积脱钩后的第1个5年周期,其过渡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了脱钩改革未来发展的走向。而在脱钩过程中,社会体育组织面临机构、职能、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原本运行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将在这一过程中调整、重构。尽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对组织脱钩做出了要求,但政府职能转移中组织发展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在全民健身领域,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已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但由于资金管理不到位,相关法律支撑不足,存在购买过程缺乏监督、购买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社会体育组织脱钩后,利益格局的协调、保障机制的建立、监督管理的完善等都是“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发展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新冠疫情暴发后,居民个人健康防护意识提高,运动健身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在防控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广大民众会持续运动健身习惯,居家健身服务有望迎来新的春天,稀缺产品和服务将在市场中充分受益,倒逼我国全民健身工作深入反思极端突发状况下的转型发展之道(史小强,2020)。居家健身服务是我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链条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居民迈向主动健康生活方式的最后一公里。毫无疑问,此次疫情对全民健身诸多细分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出于疫情防控而采取的应急措施也将长时间影响百姓运动健身的内容和方式,各地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供应链受到严重冲击,有理由相信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中还将继续影响居民的生活方式和健身需求。
由于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缺口问题。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以下简称“群体司”)2019年会同财政部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中西部省份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器材购置、器材更新,并提前预下达2020年资金2亿元(郎维,2020)。此外,还配合发展改革委,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支持地方建设县级公共体育场、足球场等场地设施。但目前我国还有万余个行政村(社区、街道)没有建设健身场地设施,按每个行政村投入10万元测算,实现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还需10亿余元,不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由于本级财政紧张,在保障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维修更新过程中存在较大困难。
因此,在未来“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全民健身需要由“增强体质”向“健康促进”的新战略阶段进行转变,发挥新的功能从而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在此期间,必须贯彻落实“以促进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观,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人们健康幸福生活方面的独特优势,推动体育运动蓬勃发展。必须推进“全要素”整合。有效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等“六个身边工程”,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治理,满足百姓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戴健,2020)。
人口结构变化。根据预算我国人口发展已经进入关键转折期,2025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2.1亿,约占总人口数的约15%(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2020)。我国在“十四五”时期人口老龄化将继续加速,且老龄化与城镇化过程相互叠加,“未富先老”引发的公共医疗卫生、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大量的财政投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投入的稳定性。健康资源是我国经济起飞的主要动力,没有健康的进步“人口红利”将缺乏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成就显著,但与公众主动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目前,中国居民健康支出主要集中在后期的救治上。我国一个人一生中在健康方面的投入,60%~80%花在临终前1个月的治疗上。我国民众对健康管理不够重视,很少主动体检,参与保健。此外,我国即将步入“人口低生育陷阱”,总和生育率持续走低,年龄结构失衡问题持续恶化,这将造成全民健身发展步入供给压力增加和代际分担失灵的恶性循环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劳动供给在特定时期相对不足,社会投资和总需求相对下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会对政府财力支出提出更高要求,全民健身作为实现健康促进的有效措施,在如何通过全民健身活动,让公众了解体育对自身健康的有益作用,形成健康的体育锻炼生活方式,实现自我健康维护从“寻医问药”到“健身锻炼”的转变,在形成治未病的自我身体维护理念方面发挥的功能还不够。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由重型化的工业制造业向轻型化的信息服务业转型,以及社会生产的信息化、符码化和数字化,社会生产体系也相应形成了轻型化、小型化和微型化的发展趋势(郑杭生等,2006)。生产力迅速提升的同时,“久坐少动”等不良现象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常态,慢性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20年)》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占总死亡的88.5%,其中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比例为80.7%,慢性病患者基数在“十四五”时期仍将扩大。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健康促进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迫切。随着社会分工的逐渐细化,生活节奏逐渐加快,困于工作、生活诸多事务的多重挤压,人们的闲余时间被普遍压缩。如何在参与时间缩减的情况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要,是全民健身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此外,“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经济由中等收入迈向高等收入的关键时期。根据国际发展规律,人均GDP的提高将推动享受型、发展型消费的持续提高,服务业将出现爆发性增长。2019年,我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29 483亿元,增加值为11 248亿元(国家统计局,2020),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但同时也为全民健身相关产业的发展留足了市场空间。而在2020年中国体育产业峰会,根据《2020年大众健身行为与消费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全民健身消费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在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使其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时期,释放更大潜能。随着政府“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政策体系的不断健全、市场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健身需求与健身服务供给的市场化运作将在社会经济的强大推力下相互促进,推动全民健身的繁荣发展。全民健身作为助力体育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在如何通过全民健身活动实现公众体育消费理念和体育消费行为的转型升级,推动我国体育产业规模扩大和结构协调方面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王学彬等,2019)。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AI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全民健身发展被赋予了更多的可能。首先,“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服务内容生产升级面临新的技术环境。例如,智能可穿戴健身设备的普及实现了个体运动的实时监测,能够更大程度地保障群众健身参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坚持全民健身服务内容为核心要素,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内容生产核心优势,才能够满足人民高质量、多元化、个性化的健身需求。其次,“十四五”时期的全民健身服务方式将进一步提档升级。依托现代化信息智能技术,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的搭建将进一步缩小服务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的时空距离,广大群众可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互联终端,随时了解、获取包括场馆预订、赛事报名、技能培训、健身咨询等在内的体育服务,提高了全民健身服务获取的便捷性与匹配度。各地区全民健身数据信息的共融共享将促进跨地域的资源共享与协同联动,并为全民健身的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最后,“十四五”时期的全民健身服务功能也将进一步升级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运动健身需求,促进新型运动健身消费,提供综合健身信息服务,实现百姓由被动接受服务区的客体受众向主动参与全民健身服务的用户转变,由传统的“要健身”向“想健身”的转变。坚持为社会治理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居家、网络、云端等运动健身场景应用开发,满足百姓运动健身、健康咨询、科学指导、社区管理等社会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体育健身企业发展,促进智能化制造、柔性化生产,推动百姓运动健身消费升级转变。
2.1.1 持续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培训学习,对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观进一步认识,有力促进了体育系统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内在指引下,党和国家基于人民性做出了包括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健康中国”等在内的多项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让体育更好地造福于国家和人民。为了加强学习领会,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加大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群体工作者素质能力,组建了群体干部培训工作团队,以多种形式举办各层级群体干部培训班(张盛,2018),加强对全民健身的系统学习。通过学习培训提升了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认识站位,切实增强了做好全民健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强化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工作发展机制。中央、地方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工作发展领导机制建设,始终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工作作为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百姓幸福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治理体制的形成,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联动机制。2016年,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实现重大创新突破。国务院建立了由29个部委组成的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据统计,截至2018年3月,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328个市、1 723个县建立由政府牵头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制(王莉等,2015)。2018年,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在“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中增设“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子项目,实现“三级联创”新突破(赵勇,2018),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与推广体育工作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发挥典型案例对全民健身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是进一步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为切入点,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健身设施建设中存在的规划、用地、审批、社会参与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此外还制定出台了包括《“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马拉松、自行车等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行动方案(2017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民健身指南》《京津冀健身休闲运动协同发展规划(2016—2025年)》等政策文件。从中央到地方,多部门联动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为全民健身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全民健身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更加清晰。
2.1.2 全面实施“六个身边”工程建设,向党和人民递交基本满意的“成绩单”
“十三五”期间,我国各级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认真履责,初步构建了以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健身场地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19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8 m2,全民健身路径82.35万个,健身房10.82万个,健身步道有7.68万个,长度达17.93万公里(国家体育总局,2020)。全国累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共约250万人,全国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1.79‰;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不断丰富,每年参与总人数超过1亿人次,推动全运会赛制改革,增设19个大项126个小项的群众比赛项目,吸引参赛群众达数百万人,参赛年龄最小的4岁,最大的93岁,基本实现了全人群覆盖;全民健身文化广泛弘扬,以影视、音乐、诗歌、摄影等文化作品树立推广基层健身榜样,选拔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健身健康品牌人物、品牌故事、品牌项目,传播群众健身好声音;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十三五”期间,各地区纷纷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苏体通”“蒙享动”“运动嘉”等一大批地方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相继上线。2020年8月,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组织开发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正式运营,群众可通过平台查询场馆开放信息,进行场地预订,观看赛事直播,从平台获取所需的体育资讯等服务。这提升了健身服务获取的便捷性,推动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2.1.3 扎实推进各项务实惠民举措,全民健身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显著提升
秉持“服务为民”原则,着力提升全民健身发展的人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十三五”期间,仅在2018年国家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共计安排彩票公益金208 948.39万元,共支持地方建设社区中心166个、体育公园115个、健身步道(包含健身步道、自行车道)154条。为增强人民体质、保障人民健康,改善人民生活质量,2018年支持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运动医学研究所700万元,转移支付14省(区、市)1 400万元,开展医生开具运动处方培训等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全民健身工作的便民、惠民性均得到显著提升。编制《健身运动安全指南国家标准(GB-T34285-2017)》《全民健身指南》《科学健身18法》等为人民群众的健身参与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大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2019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19〕95号),要求各地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深入实施。
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推出了一系列易学易会、操作性强的体育干预方法和内容,创编“青少年近视防控操”并在全国进行推广。2018年起,启动实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工程,组织开展各项目全国性、系列性的冬夏令营,对参加冬夏令营培训的青少年评级发证,并指导各地开展各项目的冬夏令营,建立完善了冬夏令营工程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构建起国家、省、市三级联办的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体系。据统计评估,2019年,利用彩票公益金支持全国举办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3 591个,带动86万名青少年参加,青少年和家长对冬夏令营的满意度达到90.71%,带动2.65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对相关产业的经济带动效应达8.22亿元(国家体育总局,2020)。
2.1.4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措施,全民健身绩效考核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一是全民健身领域工作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从2014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联合高校智库资源,先后出版了《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一百问》等系列丛书。从理论研究、走访调查、政策制度等方面转变了全民健身工作方式,并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群众体育工作信息化建设方案、“十三五”期间对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医保卡、健身一卡通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发挥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在决策咨询方面的作用。此外,还召开全民健身科学大会和全民健身优秀论文报告会,不断加强群体工作理论研究队伍的建设(张盛,2018)。
二是不断完善绩效评估制度,推动全民健身绩效治理新实践。在各大新闻媒体的支持下,营造了更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委托上海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服务发展研究中心,先后开展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评估工作。2017年,国家体育总局开展了对各地省、市、县3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研制工作的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研制工作举措、提交时间、出台数量、内容质量以及地方特色等方面的评估。评估工作不仅有助于促进各地更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而且将为全民健身政策完善提供客观依据。此外,国家总局高度重视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研制工作,邀请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地方体育部门的领导和部分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专家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研制工作思路和重点,对新周期群体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
2.2.1 “十三五”期间全民健身相关政策效力,有待“十四五”时期的实践检验
随着全民健身、体育强国建设先后上升为国家战略,全民健身的发展作为体育促进健康的重要支撑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一系列国家政策、规划及各级配套措施的颁布,为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尽管我国全民健身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全民健身政策规划和制度建设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指导标准及配置要求需要进一步细化。例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政策文件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服务等方面列举了清单目录,起到了方向引领的作用,但由于配套制度未能及时完善,在指导各地方发展实践过程中缺乏能够测量、评价的细化指标。二是政策执行评估监督亟待加强。民主参与不足、第三方评估不规范、监督反馈机制不健全、群众获得感指标涉及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全民健身发展绩效评价向人民满意的转向之路仍然任重而道远。三是部分政策颁布的时间点在“十三五”末期,政策红利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细化了地方城乡健身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的内容、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简化健身设施用地审批程序;进一步保障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室外健身设施建成后5年内不得擅自改变其产权归属和功能用途等内容(戴健等,2019)。“十四五”时期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下,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领域很多曾经遥不可及的设想有可能成为现实,但在此过程中可能伴有诸多不可预见的阻力和问题,需要时间检验其效力。
2.2.2 高品质的全民健身需求与滞后的全民健身市场意识矛盾凸显
需求和需求管理是现代管理关注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十四五”时期我国全民健身需求随着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变化,呈现“高品质”的新特征。全民健身需求内容的个性化,全民健身需求对象的差异化以及全民健身需求质量的动态化,对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更大挑战。伴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健康需求也随之发生了转变——从局限于对疾病防治转向了对自身健康水平与生命质量的关注(戴健,2020)。新健康观念深深影响着重视身体健康的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居民选择通过运动健身来调理身体、增强体魄、缓解身心压力。参加不同的运动项目达到健身目的已经成为新的时尚和潮流,成为人们追求健康的新趋势。“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发展规模、发展速度、向品质运动、品质健康的美好健康服务转变,居民对体育健身服务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居民的体育健身需求将加速从“基本福利型”向“消费休闲型”转变,因此不断丰富和拓展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在保障“基本福利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充足、公平的前提下,努力挖掘和宣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多元功能,通过政府购买和项目补贴等措施积极满足居民“消费休闲型”体育健身需求成为未来全民健身服务改革的必然趋势。这对全民健身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不仅要提供充足的服务,还要提供优质的服务。
与“爆发式”的高品质全民健身需求相比,我国全民健身服务主体仍然缺乏市场意识,百姓也缺乏将需求变为消费的内生动力。由于全民健身领域的社会、市场资本进入与服务机构对接后的权责利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目前在我国全民健身领域,依然存在市场资本准入门槛高、行政部门过度干预、社会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无特长、技术无优势、人才不流通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降低了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许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团体、健身指导平台因缺乏管理、运营人才难以持续发挥应有的服务效益。部分老旧城区体育设施缺乏、老化,得不到及时的补充与维护,成为全民健身的发展“盲点”。基层全民健身设施的经费不足,管理、维护难度较大。因此,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侧尚未转到满足市场需求升级上来,这些问题对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带来了更大挑战。
2.2.3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总量不断增长,但供需结构性失衡问题依然存在
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取得成绩的背后,是百姓体育健身消费结构、运动健身需求的不断升级。尽管我国制定和颁布诸多政策旨在推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但目前我国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依然在区域、人群、城乡、内容等方面存在不均衡、发展水平差异大的问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结构性失衡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以区域作为主要变量来看,根据“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省份(除港澳台地区)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评估调查的各项主要数据显示,中部、东北部和西部地区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等方面与东部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表1)。
表1 “十三五”期间不同区域全民健身发展部分指标差异比较Table 1 Comparison of Some Indicators of National Fitness Development in Different Regions during the 13thFive-Year Plan Period
二是从城乡地区差异来看,城市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活动开展等方面都优于同地域的农村地区。为全面评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效果,根据其中“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的要求,专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此次调查为全国性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时间为2019年8—12月。调查在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湖北、吉林、甘肃、云南、内蒙古,分层抽取了30个市(区),共发放问卷11 179份,回收问卷10 342份,其中有效问卷9 449份,有效率为91.37%。从调查对象的居住地来看:城区受访者的满意度(满分100分)高于乡镇受访者,分别为73.98和73.15(表2)。不同居住地受访者的体育场地设施满意度得分均排名靠前,其中城区受访者满意度最高(77.26);体育健身指导满意度得分均排名靠后,乡镇受访者满意度最低(71.72)。在不同体育锻炼参与人群中,中青年人和老年人多、中年人普遍较少。从年龄段分布来看,30~39岁受访者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36.97%)最低,而50~59岁受访者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42.08%)最高,在20~60岁及以上年龄段,随着年龄增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呈现波浪式上升的趋势(图1)。
表2 城乡受访者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各维度满意度的分布情况Table 2 Distribution of Satisfa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Respondents to All Dimensions of National Fitness Public Service
图1 各年龄段受访者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图Figure 1.Proportion of Respondents of All Ages Who Often Take Part in Physical Exercise
三是调查结果显示,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六个身边”工程内容建设中,体育健身指导与公众的健身质量和健身效果密切相关。参加体育锻炼的受访者中没有接受过指导比例为75%。在接受过指导的2 042名受访者中,曾经接受过专业教练指导的比例为15.30%,接受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的比例仅占5.28%。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各领域满意度评价中,受访者对体育健身指导的满意度得分排名垫底。此外,体育健身指导领域各分项内容中,受访者对“获得健身指导效果”满意度最高,“获得健身指导的方法”满意度最低。这说明目前公众对体育健身指导的效果比较满意,但体育健身指导的方法还有待创新。
2.2.4 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但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十三五”期间,社会力量参与群众性体育赛事、大型体育综合体建设、青少年体育发展、冰雪运动以及全民健身宣传等服务供给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绩。例如,2017年浙江省温州市成为我国社会力量办体育的首个试点,该市490项市级以上赛事已全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办,政府购买服务金额达7 680万元。2019年上海城市业余联赛进一步创新,吸引160家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办赛,同比增长31%,共开展赛事活动近6 000场,参赛市民330万余人次(戴健,2020)。此外,社会力量还积极投入资本参与体育培训项目,以及采用与政府合作的方式,建设与运营各类体育综合体。国家体育总局配合发展改革委实施《“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采用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的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予以专项补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管理。“十三五”期间,大量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投资冰雪运动,冰雪场地设施分布更加广泛。按照2017年统计的滑雪场数据,冰雪场地设施已由过去集中于东北地区发展为向全国范围分布,仅四川省就拥有17家社会冰雪场地,全年参与冰雪运动超过150万人次,直接带动经济效益3亿元以上(国家体育总局,2020)。
虽然目前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已经成为一股强大力量,但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一是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目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依然高度依赖政府,缺乏自我“造血”能力,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除了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获取的资金之外,尚未形成稳定的创收渠道。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在赛事组织、健身指导、经营管理等方面缺乏充足、优质的专业人才,主要依靠原有的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教师、跨界工作者开展业务,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依靠“热情”工作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二是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存在不均衡问题。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与全国性、地方性体育协会之间不平衡。全国性体育协会的龙头作用,各级体育总会枢纽带动作用有待加强,社区体育组织作用的发挥还尚在探索之中;不同企业之间介入存在差异,总体表现为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之间的不平衡。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依然存在制度障碍。尽管全民健身的市场准入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但真正有利于全民健身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尚未真正形成,鼓励社会、市场主体参与的政策支持依然有待加强,落地程度不够,市场主体的参与意愿仍未充分激发。例如,目前社会力量利用非体育用地(如废旧厂房、公园绿地、闲置土地等)投资运营体育场地,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办理项目规划许可手续、出台土地规划建设指引及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存在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投资运营。
2.2.5 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跨领域融合仍待深化
“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坚定不移贯彻新融合发展理念,使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韩文秀,2020)。随着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的日益增长和多元化,全民健身的发展要求不断提升,仅靠体育单一部门、单一领域的力量难以完全破除越发复杂的发展难题,但在目前全民健身融合发展能力亟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的领域还比较单一,深度合作方面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1)对全民健身的时代内涵还没有充分的认知和宣传,很多地方的全民健身特色文化没有得到应有的普及和推广,全民健身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忽视全民健身文化在健康领域的前端地位。2)体育与文化、卫生、教育以及旅游等跨部门之间的融合协同效能不足,合作不够畅通,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地方政府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制度设计,权限的不合理配置体现在原本强势的部门没有受到“牵头部门”的“领导”和“约束”,原本弱势的部门越发弱势没有行动能力。因此,目前这种协同模式只能是一种依赖于外在政策和命令的“形式上的协同模式”,不仅难以发挥协同治理的合力。当前,“体医融合”的大健康观逐步树立,但体育系统资源服务健康中国建设仍效率不高。我国健康管理组织大多缺乏应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而大型国有医疗机构拥有大量优质资源,在长期的保健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它们的技术资源很多都用于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很少用于主动健康管理和科学健身指导。体育系统已经拥有相对成熟、完善、高效的运动康复及医疗服务,各项目国家队、省队都配备专业医疗保障,如何把这一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和有效拓展,服务全民健身工作是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3)新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挖掘,科技创新链与全民健身服务链尚未形成有效对接。全民健身领域的自主创新与国外体育领域存在一定差距,缺少龙头企业,不同领域人才、技术、资源、资金等在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壁垒仍然存在。
3.1.1 基本思路
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工作的主线和目标。它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应该适应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诉求,遵照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基本导向,循序渐进地分步骤推进。总体而言,“十四五”时期我国全民健身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强化政府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2035年全面建成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3.1.2 理念导向
一是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以实现人人共享,普遍受惠为导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改革。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主线任务,形成系统化、整体性的部署安排。
二是牢固树立以“美好生活”为基准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理念。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需要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益。判断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是否高质量,体系建设是否达到更高水平,关键是看能否让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发展需要顺应时代诉求,丰富发展内容,稳固发展态势,提升发展质量,更要兼顾城乡、地域差异,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健身需求。
三是坚持融合创新发展理念,鼓励科技发展与智慧赋能相链接。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深化全民健身智慧赋能,实现全民健身全要素数字平台一体化、健身设施信息化、健身服务网格化。要从主要依靠集中资源投入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向注重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集约型发展模式转变,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做优增量,盘活存量,避免无效、低效供给,保障全民健身资源投入的持续效益。
3.1.3 “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国全民健身取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全民健身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信息化程度大大提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更亲民、更便利、更普及,人民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全民健身全面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和第2个“百年奋斗目标”,成为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的基础性支撑,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3.2.1 抓好全民健身政策落实,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治是实现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措施,也是推动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保障全民健身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时期,要牢固树立全民健身法治治理理念,加强全民健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法与修订工作,持续规范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加强全民健身领域各项政策执行的精准度和落实力度,科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一是针对百姓反映最强烈、舆论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依法规范体育参与行为,对侵占体育场地设施、生产假冒伪劣体育产品等侵害公民体育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依法明确体育参与过程的各方责任,做好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实现全民健身事业的有序发展。二是通过法律形式提升全民健身发展工作在各级政府工作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在政府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角色和作用。要明白对施政者的监督和管理不到位,再好的政策实施也得不到良好的效果,也不会落实落地惠民利民。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流程和考核方法,细化政府和党组织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步骤和过程。各级地方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要在做好科学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对全民健身政策详加解读,制定好具体实施的先后步骤,轻重缓急。
3.2.2 补齐全民健身供给短板,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针对我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存在的质量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等短板问题,按照我国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健身需求的总体要求,“十四五”时期,要特别关注从以下4个方面补齐短板,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一是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短板。“十四五”时期,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首务之要。要将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计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老城区、中西部贫困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十四五”时期要补齐健身设施短板。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鼓励改造建设,统筹体育与其他设施建设,推广多功能性改造。要落实健身设施属地维护、管理责任,划拨专项维护资金,保障健身设施持续安全使用。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简化、优化健身设施项目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进一步盘活空间资源。
二是补齐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供给短板。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是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持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形式和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要打造覆盖全面、项目多样、分级举办、参与便利的群众赛事活动服务体系。结合“我要上全运”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全社会参与、多层级联动的“全国社区运动会”。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赛事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注意品牌培育,逐渐形成“一城一品”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新格局。要因势利导,顺应居民健身新趋势,积极探索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新形式。统筹线上与线下,融入现代科技,将传统赛事活动与线上赛事活动有机结合,推动网络赛事活动形成新业态;以活动为基础,以赛事为引领,带动广大群众强身健体。进一步放宽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准入标准,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办赛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办赛、市场办赛的积极性。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推进办赛主体社会化、多元化,有效调动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提高办赛水平和赛事服务质量。在赛事活动招商引资、税后缴纳资金、项目审批等方面向体育社会组织倾斜。
三是补齐全民健身组织建设供给短板。发展社会体育组织是完善体育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全民健身治理格局,离不开群众社会体育组织的参与。“十四五”时期,要形成相对完整、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体系,建立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覆盖城乡、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提升社会体育组织的参与能力,出台培育计划与鼓励政策,激励体育社会组织增能、增效。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对项目协会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候选人产生办法以及选举程序进行规范,强化对协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评模式。强化社会体育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采取公开招聘等形式拓宽人才渠道,提高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并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职业道德准则,强化德治建设、提升组织内部成员素质修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理顺体育社会组织内外部治理关系,优化运行机制,科学定位体育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在组织内部全面推行投票表决制度,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内部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法定代表人定期述职制度等,构建权责明确、协调均衡的组织运行机制,提升社会体育组织内部治理能力。
四是补齐全民健身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供给短板。科学健身指导是保障群众健身效益,提高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是全民健身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机制,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体育主管部门与其他志愿服务负责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纳入志愿服务体系工作。逐步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统计、评估、激励制度等。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为载体,推动志愿服务项目化、组织化运营,并通过政府部门引导、政策完善、环境优化等促进相关组织发展,以志愿者的专业联动为支撑,优化志愿服务的人才体系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在科学健身指导中的载体作用。加强对不同人群、不同身体状况、不同体质健康状态人群的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指导方法研究,丰富完善运动健身指南。建设具有科学性、权威性的科学健身方法库,推广普及中华传统优秀健身方法,如五禽戏、太极拳、八段锦等。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宣传力度,在科学健身指导的理念、形式、技术、方法、内容等方面进行创新宣传改革。利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多种媒介,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明星引领效应,提升健身指导的大众接受度,让更多人掌握运动项目的技能和科学运动方法。
3.2.3 深化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
面对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承担时代重任,应进一步深化全民健身融合协同发展。
一是要坚持“大体育”发展观,将全民健身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建设的各相关领域,树立“跨领域融合、多元化供给、全社会共享”的融合发展理念。完善政策保障,扫清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领域壁垒。综合运用资金支持、政绩评价、表彰激励等方式引导发展方向。落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突破体制障碍。充分发挥社会、市场主体在各自领域的优势,推动跨部门、跨领域间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体教融合”“体医融合”“体旅结合”,充分发挥体育、医疗在健康促进中的互补作用,实现体育与医疗1+1>2的融合效益。充分融合体育、教育系统各自的资源优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推出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丰富青少年课余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是要将全民健身发展纳入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布局,积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全民健身协同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顶层设计,健全常态化区域沟通、协商、合作渠道,提升跨区域全民健身事项处理能力。明确区域协同发展的规划、步骤、途径,推动从办比赛、拉联谊、搞论坛会议等“低层次协同”向优化资源配置、人才联动、项目共建等“高层次协同”转变。鼓励各地区以“优势互补、共建共享、服务民生”为原则与其他区域建立全民健身协同发展战略关系,发挥协同优势,推动全民健身高质快速发展。
3.2.4 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提高全民健身智慧化水平
一是要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升级,亟需加强全民健身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在全国布局一批全民健身数据监测中心,负责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形成包含群众锻炼环境监测数据库、全民健身行为监测数据库、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公民身体素养监测数据库在内的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与卫生健康、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机制,使全民健身数据与国民健康、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实现外部关联,打通区域、行业、部门、机构间的数据壁垒,深化信息集成,打造业务互联新模式,构建数据的有效链接,形成更具深度的信息-技术合成,为加大公共投入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提供信息支撑,促进全民健身发展与群众健身需求的精准对接。
二是要支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建全民健身重点实验室群,加强全民健身智慧化领域关键应用技术和产品研究,提升主动健康科技服务能力。充分加强与卫生部门的互助合作,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国民体育与健康信息服务。发展智慧体育、体育电子商务,创新服务平台和运营模式。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健身服务水平,提供科学健身的器材装备和监测服务,实现个体体质健康精准分析,丰富群众健身消费的内容和服务供给,创新AI智能技术和可穿戴智能设备等与科学健身指导方案的融合,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建立简便有效的基于自我评价的大数据运动风险预警方法与预警体系,创建适合社区居民科学健身和慢性疾病防控等要求的非医疗健康干预服务新模式。
三是要大力推进互联互通的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提升体育特色小镇以及体育服务综合体等平台设施的智慧化发展水平,大型体育场馆要以Wi-Fi无线网络建设和智能传感系统建设为基础,提高体育场馆的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分布于社区、商圈、工业园区等的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智慧健身工作室、共享健身仓等。
3.2.5 健全监督评估长效机制,提升公众全民健身参与度
创新体育治理方式,重视各级各类工作科学评估体制的构建,建立完善的全民健身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全民健身事业有规划有评估,发展有保障。探索建立面向全人群,全区域,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身发展评估机制。针对老龄化不断加剧以及当下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服务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体育权利保障的考核力度。构建多部门参与的评估体制,拓宽市场、社会及群众参与渠道。创新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包括体育、医疗卫生、民众代表、法律、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专家人才库,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绩效评估。增加网络民意测评、实地匿名调查、大数据科学分析等评估手段,加强评估过程的多样化,提升评估结果的精准性。
加强对公众体育需求和满意度调查,注重利用新技术,加强对全民健身领域海量数据的挖掘和使用,对群众的体育需求做出科学响应,为政府决策提供有效支持。构建线上用户需求表达-线上线下资源共享匹配-线下用户体验-线上用户满意度评价-服务改进为流程的监督完善模式,使民主监督常态化进行,建立公共体育服务需求采纳响应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多元主体协同、政民互动通畅、体育服务精准、管理决策精准有效的全民健身发展模式,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高质量地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3.2.6 培育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全民健身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大意义。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认识。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对全民健身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构建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的健康防护线,推进居家健康宣传与健身运动,配齐社区健康指导员,发挥基层组织在弘扬健身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素养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可优先提升民众的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应进一步提升健身能力、强化持续健身意识。在全社会创造健康防护的支持性环境系统,紧密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县等建设工作,促进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健康”等健身理念,引导公众养成合理膳食、积极运动、戒烟限酒的健康生活方式,塑造自主自律健康行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运动健身生活化。抓好青少年“终身体育”观念培养,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健身知识的趣味性与实用性,提升健身素养。借鉴北京奥运会“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天津全运会“我要上全运”等活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培育健身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