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评价及实证研究
——基于河南省的调查数据

2021-07-03 05:51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关键词:权重集体经济样本

陈 军 民

(河南科技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2018年国家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根据不同乡村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等分类梯度推进乡村振兴。为此,应构建科学有效的乡村振兴可行能力评价体系。一方面有利于科学度量乡村振兴的进展,为各地分类推进、部署乡村振兴各要素有效聚集、流动提供量化管理依据;另一方面,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可对不同地区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进行评价和对比,总结区域差距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学者们对乡村振兴取得更好成效的措施进行了大量探索,代表性观点有以下3种:①乡村振兴需遵循农村经济转型的路径与规律,利用好制度创新、技术进步、市场改革和生产力投入四大驱动力[2]。核心路径可概括为“一推二改三振”,即城镇化协同推进战略,乡村土地改革和乡村治理改革战略,乡村教育振兴、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战略6个有机组成部分[3];②黄祖辉进一步提出坚持“五个激活”驱动、“五位一体”协同、“五大关系”协调的三大推进路径[4];③乡村振兴更应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民要求的内生路径,坚持从外生性发展向内生性发展转变[5-6]。为科学有效地对乡村振兴战略成效进行评价,学者们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5个总体要求,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张挺等筛选出 15 个三级指标 44 个四级指标,并以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计算的均值作为综合权重,测度了35个样本村的发展水平[7];闫周府等构建了一套由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43个三级指标为基础的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并以主成分分析和专家打分两种方法计算的综合权重测算了各省的乡村发展水平[8]。张雪等设置了5 个二级指标、15 个三级指标、46 个四级指标,并以层次分析法和熵权法综合赋权,测度了辽宁省106个村庄的发展水平[9]。陈俊梁等设置了18个具体评价指标,采用因子分析法测评了40个省辖市的乡村振兴成效[10]。

现有研究围绕乡村振兴的5个维度,设置了比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权重确定大多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或综合利用这两种方法和因子分析法,对区域乡村振兴的成效进行了测度,但现有研究较少对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水平进行评价和分析。本文基于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构建乡村振兴可行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熵权法和TOPSIS法对样本村的可行能力进行测度。

一、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及测度指标

1.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

阿马蒂亚·森指出:发展的本质就是使行动主体能够实现各种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最终目的是破除约束人们生产生活中不自由的羁绊,激发各行动主体内生发展的活力,增强其实现自由发展,能够过上自己愿意过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11]83。按这种视角,乡村振兴应以村民的全面自由发展为根本发展目标,破除影响村民自由发展的各种障碍,不断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为他们创造机会共同塑造村庄的前景。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是由多个分力聚合而成的“合力”,这个合力的大小和方向由分力的大小和方向合成决定,它决定了乡村振兴的速度和质量。根据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行动主体的可行能力取决于政治参与、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防护性保障、透明性保障5种重要因素[11]31。基于该理论,本文把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分解为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村集体经济能力、村民获取社会机会能力、村民获取防护性保障能力和透明性保障能力,这5种能力形成的合力决定了乡村振兴的水平,从而决定乡村振兴的质量和速度。

2.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评价指标

(1) 村民政治参与能力。公民权利的工具性作用和建设性作用都是非常大的。阿马蒂亚·森从发展的角度将能力定义为人们赖以做什么的必要条件,包括个人具有和社会提供两个方面[11]62。就乡村发展而言,个人具有的能力指村民具备的素质、技能及主动参与乡村治理的意愿。但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快速转移,农村人口空心化问题日渐突出,大多数农村留守人员囿于身体、文化素质和年龄等原因,既没有参与村集体活动的积极性,也没有参与监督的可能[12]。村民这种参与乡村建设可行能力的工具性缺陷,导致村民自治体系不健全、功能薄弱,使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社会提供的能力主要是政府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提供的制度保障,允许村民在村级事务中行使基本权利,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这对村庄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建设性作用。故本文选用村民是否参与村干部选举、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难度、村民对村务的关注度、村民提出建议被采纳的比例4个指标衡量村民政治参与能力。

(2) 村集体经济能力。集体经济能力薄弱是乡村振兴可行能力缺乏的重要原因之一。它深刻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的为了消费、生产、交换的目的而运用经济资源的机会。村民享有公共服务的水平更大程度上依赖于村集体经济实力。充足的经济资源能为村中各种组织的培育和各种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使村庄里各类组织得以正常运行,也使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和村民在参与乡村事务过程中形成良性互动。随着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财富的增加,村民的经济权益也会相应地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是吸引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入农村的环境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一定的经费支出激励村干部,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村集体也需量力而行,做好发展预算,减少债务负担。因此,本文选用村集体经营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村级负债和村集体办公经费4个指标综合衡量,其中村级债务为逆向影响指标。

(3) 获取社会机会能力。社会机会指在社会教育、医疗保健及其他方面可以获得的机会,它影响人们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这些机会,不仅对村民个人生活,而且对其更有效地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都具有重要影响。以教育机会为例,若教育资源安排不公平,农民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质量,将严重削弱农民实现自由发展的机会和质量,使乡村振兴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本支持。社会机会的创造可直接对个人的可行能力和生活质量作出贡献。很多证据表明,更好的教育、环境卫生、交通通信设施不仅能直接改善村民个体与群体的生活质量,也能提高获取收入并摆脱贫困的能力[11]136。故本文选取村民对乡村的教育条件、卫生条件、交通条件和通信条件的满意度来衡量村民获取社会机会的能力。

(4) 防护性保障能力。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一般情况下,人们只有满足了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后才会有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防护性保障是保障村民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基础。主体可行能力方面的缺陷,如村民年老、伤残、生病,村庄环境恶劣、闭塞等,都会降低村民个体和村庄集体获取收入的能力。同时,这些因素也使得将收入转化为可行能力更加困难。因为年老、病情加重,会需要更多的收入和人力给予照顾,若无法解决这些制约因素,势必影响农户家庭发展的可行能力。乡村社会若能提供足够的养老、医疗、治安等服务,可极大缓解村民的生存约束,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极大激发群体和要素的活力,提升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故本文选取社会治安、安全事故次数、养老保障、医疗保障4个指标衡量防护性保障能力,其中安全事故次数为逆向影响指标。

(5) 透明性保障能力。社会是在对信用一定假设的基础上运行的。在社会交往中,人们总是按照一定的假定,即其他人提供的是什么,自己预期得到的是什么,来处理彼此之间的事务。透明性保障需要满足人们对公开性的需要,即在保障信息公开和明晰的条件下自由交易。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农村社会逐步从熟人社会演变为半熟人社会。在此背景下,亟需重构乡村社会交往的信用体系。这对防止腐败、财务渎职和私下交易能起到显著的工具性作用。故本文选取村务公开度、村干部廉洁度、村干部办事效率、近3年制定的制度规范4个指标来衡量透明性保障能力。见表1。

表1 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评价指标及其赋值

二、乡村振兴可行能力指标赋权与测度模型

1.熵权法赋权

熵权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熵指信息的不确定性,信息量越大不确定性越小,反之熵越大。因此,用熵值可以判断指标的离散程度,确定指标的权重[13]。设xij为第i个村庄第j个指标的原始数据。本文中i=1,2,…,n;j=1,2,…,m。

(1) 采用Min-Max离差标准化法将15个评价指标的取值标准化,其中,正向指标(值越大越好)计算公式为

逆向指标(值越小越好)计算公式为

(2) 计算每个指标的熵值,计算公式为

(3) 计算指标权重wj,公式为

2.基于熵权的TOPSIS法评价模型

TOPSIS法(逼近理想解排序法)是一种基于多目标的多指标评价方法[13]。基本原理为:通过构建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分别计算评价单位与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的距离,以获得评价单位与两者的相对接近度。基于TOPSIS法的评价模型在使用中需要对多指标进行客观赋权,故构建熵权TOPSIS法评价模型,具体有3个步骤:

(1) 构建n个村庄m个评价指标的乡村振兴可行能力初始判断矩阵,然后根据熵权法计算的指标权重Wj(j=1,2,…,m),运用TOPSIS法计算m个指标和n个可行解Zi=(Zi1,Zi2,…,Zim),(i=1,2,…,n),并设规范化加权目标的正理想解为Z+和负理想解为Z-。

(2) 确定评价对象与正、负理想解的欧式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3) 计算贴近度,计算公式为

贴近度的计算值为0≤Ci≤1。其值越接近于1,表示被评价对象越接近于理想水平。

三、乡村振兴可行能力测度

1.数据来源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县及县以下乡村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 88%,有1 802个乡镇,46 831个村民委员会,18 万个自然村,4 909万乡村人口,具有乡村面积大、村庄数量多、农业人口多、发展不平衡等特点[14]。为此,对河南省各地域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进行评价,具有丰富的案例借鉴意义。2019年8月,课题组对河南省各乡村展开了问卷调查,调查采取多阶段抽样法。①根据18个省辖市组建18个调查小组,共113名在校大学生参与调查;②根据城市规模,从每个市抽取2~4个县(区);③从每个县(区)随机抽取1~3个乡镇,共170个;④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4个自然村,每村入户调查1名村干部和1名村民(研究分别设计了关于村干部和村民的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 000份,剔除不合格的回收问卷,形成有效问卷852份,有效率为85.20%,有效样本村426个。由于济源市回收样本不合格,剔除,所以样本市为17个。抽样分布见图1。

图1 426个样本村在河南省17个市的分布

2.样本特征描述性统计

调查得到426个乡村的振兴可行能力评价指标值(本文未标注出处的数据均为调查数据或基于调查数据计算所得),如表2所示。样本中有219位村民参与了村干部投票选举,占样本的51.40%,但村民广泛参与村级事务的难度仍较大,且村民对村级事务关注度不够,提出的建议被采纳的比例较低,表明村民的政治参与能力明显不足。样本村集体经营收入平均为131.113万元,负债平均为31.69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平均为25.222万元,办公经费平均支出为8.582万元,但各项指标的离中趋势很大,表明样本村集体经济能力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从社会机会、村庄防护性保障和透明性保障方面看:村庄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医疗条件情况总体反映比较好;对教育资源、通信条件、村庄治安、养老保障的评价较差;村规民约等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村民对村干部的廉洁程度评价较好,但仍存在村务公开的频次和程度较低,村干部办事拖拉、效率较低等问题。

表2 426个乡村振兴可行能力评价指标描述性统计

3.指标权重确定及样本村可行能力测度

(1) 评价指标权重测算。采用熵权法,首先确定三级指标的权重,然后汇总计算出5个二级指标对乡村振兴可行能力影响的综合权重,见表3。结果表明:二级指标对乡村振兴可行能力的影响权重依次为:村集体经济能力、政治参与能力、透明性保障能力、社会机会能力和防护性保障能力;三级指标的影响权重依次为:村集体经营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规范、村民是否参与干部选举、村集体办公经费支出、村民建议被采纳的比例等,其他指标的权重均在3.00%以下。具体来说:①村集体经济能力的综合影响权重占46.06%,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占到21.1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占15.86%、办公经费支出占8.67%,而村级债务在所有三级指标中权重最低。这表明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高集体经营收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是乡村振兴可行能力提升的关键;②政治参与能力指标的综合权重为25.08%,其中,村民是否参与村干部选举与提出的建议被采纳比例的指标权重较大,而村民参与村务情况和对村级事务关注程度的权重都不到2.50%。这表明目前村民政治参与能力主要表现为是否参与村干部选举及对村级事务意见的反映。在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的情况下,村民参与村务和对村务的关注程度不够;③透明性保障能力指标的综合权重为18.17%,其中,制度规范权重占到11.48%,其他3个指标的权重总计仅为6.69%。说明加强村级制度规范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坚决推行村务公开,有利于干群关系的和谐,是促进乡村振兴可行能力提升的重要方面;④社会机会能力和防护性保障能力指标的综合权重比较低,分别为7.95%和7.25%,且在三级指标中,只有社会治安和通信条件的权重在3.00%以上,其他指标的权重更低。社会机会能力和防护性保障能力侧重反映的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环境,对乡村振兴可行能力的提升仅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而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集体经济实力、村民的广泛参与及制度规范建设。

表3 基于熵权法的乡村振兴可行能力评价指标赋权

(2) 基于TOPSIS法的可行能力测度与分析。测度结果表明:

① 样本村的可行能力总体偏低。样本村可行能力均值为0.091,标准差为0.074,最大值为0.564,最小值为0.022,分布偏度为3.082,峰度为11.868;77.9%的村庄可行能力值在0.100及以下,仅有10个样本村的可行能力值在0.300以上。这表明样本村可行能力呈严重右偏分布,且多数样本的可行能力值在0.100及以下,反映出多数乡村的可行能力不足。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村集体经济状况。调查表明:30.00%的样本村集体经营年收入不足5万元,55.60%的村有债务负担,且负债10万元以上的村占29.90%,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债务负担重,使乡村社会自我发展缺乏经济基础。

② 区域发展不平衡。根据历史与地理因素,通常将河南省划分为豫东(开封、商丘、周口),豫西(焦作、洛阳、三门峡、济源),豫南(南阳、信阳、驻马店),豫北(安阳、鹤壁、濮阳、新乡),以及豫中(郑州、平顶山、许昌、漯河)5个地区。将样本的测度值按照区域进行分组统计(见表4),并以区域为自变量,可行能力综合得分为因变量,构建单因素方差分析模型。结果表明,各地区之间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在7%的显著性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检验统计量F=2.123,P=0.070)。其中,豫中地区乡村振兴可行能力均值最高,其次为豫西、豫东和豫北,豫南地区最低。

表4 河南省17个市分区域乡村振兴可行能力测度结果及排名

根据17个市的测度结果,各城市乡村振兴可行能力指数从高到低排名为:漯河、焦作、鹤壁、平顶山、商丘、郑州、新乡、驻马店、洛阳、濮阳、信阳、南阳、安阳、三门峡、周口、许昌、开封。若以内生能力指数0.10、0.09、0.08作为划分点,按区域内生能力水平分类,河南省17个市大致可分为4个类别:内生能力均值大于0.10称为一类地区,包括漯河、焦作、鹤壁、平顶山、商丘;内生能力均值为0.09~0.10称为二类地区,包括郑州、新乡;内生能力均值为0.08~0.09称为三类地区,包括驻马店、洛阳、濮阳、信阳、南阳、安阳;内生能力均值小于0.08的称为四类地区,包括三门峡、周口、许昌、开封。从区域及各城市来看:尽管豫中地区综合排名第1,但许昌市在城市间排名居倒数第2位;豫东地区中开封和周口分别居于倒数第1和第3位,内生能力指数最高的漯河市比排名第17位的开封市高出20.78个百分点。以城市为自变量,各城市的内生能力指数均值为因变量,运用SPSS软件建立单因素方差分析模型,计算的检验统计量F=4.34,显著性水平P=0,表明在城市之间,乡村内生发展能力存在显著差异。

(3) 可能的原因。①各区域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存在较大差距,其中豫中地区样本村的年建设资金投入最高,达40.18万元,豫西地区为22.34万元、豫东地区为27.74万元、豫北地区为27.65万元,豫南地区最低仅13.71万元。②区域乡村民主政治建设水平的差异。豫中和豫西地区样本村村民参与村干部选举的均值最高,分别为0.62和0.61,而豫南为0.42;豫中和豫西地区村民提出的建议被采纳的比例分别为3.48和3.49,而豫南地区为3.26、豫北地区为3.08;此外,村民参与决策的程度也呈现出同样的趋势。

四、结论与启示

乡村振兴可行能力的测度结果表明:当前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总体上比较低,且区域间及区域内各城市之间乡村振兴的可行能力水平不平衡,存在显著差异。5个综合评价指标对乡村振兴可行能力影响的重要程度从高到低排序为:村集体经济能力、政治参与能力、透明性保障能力、获得社会机会能力和防护性保障能力,其中村集体经济实力是影响乡村振兴可行能力的关键因素;三级指标的权重从高到低依次为:村集体经营收入、村基础设施建设、制度规范情况、村民是否参与干部选举、村集体办公经费支出、村民建议被采纳的比例,其他指标的权重均在3.00%以下。

根据研究结果,本文提出如下提升乡村振兴可行能力的策略:

(1) 以集体经济实力的提升为关键抓手,盘活闲置的乡村集体资源,培育特色产业,夯实集体经济的产业基础,鼓励村集体组织、村庄能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商企业等在农村创业,兴办实体企业,实现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多元化。

(2) 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不断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筑牢留住乡村精英、吸引人才下乡的环境基础。

(3) 指导村集体制定乡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凝聚乡村发展共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4) 大力加强村级制度建设,明确农村基层“小微权力”制度清单,增强村级事务的透明度,构建干群互信的透明性保障体系。

(5) 重视区域之间、城市之间、村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分类、分层次、差别化、按梯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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