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奕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被赋予新的使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面临着更好发展机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新时代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对象,是促进我国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群体,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作为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重要省份,湖南在全国发展“大棋盘”中具有特殊地位,关乎着全国经济社会稳定的发展全局。近年来,湖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2020年底已达300 多万人,涉及教科文卫事业、中介性智能服务业、社会管理业、新媒体业等多个行业,他们通过建言献策、参与公益事业等途径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2020年2月以来,课题组先后赴长沙、湘潭、岳阳、衡阳、永州等地,通过走访考察、座谈交流和电话访谈等方式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了以下调研报告。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社会治理,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本课题组发放了调查问卷360 份,收回有效问卷341 份,其中问卷对象中男性占70.38%,年龄结构中26~55 岁的占95.02%(36~45 岁占38.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34%,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占65.69%,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占14.66%,自由职业人员占12.02%,新媒体从业人员占7.62%。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一部分人在各级人大、政协、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在每年人大、政协会议上就社会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党委政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其中一部分律师、心理咨询师、新媒体人士、自由撰稿人等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就社会治理积极建言献策,取得了很好的履职成效。比如,湖南人和人(永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分析得出的可行性建议,通过议案、建议、提案等形式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考,并发挥律师行业优势直接参与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一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受统战部门委托担任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方式、体制、机制等创新发展。问卷调查显示,97.65%的受访者表示对参政议政感兴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被推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数众多。以岳阳市为例,经统计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全国人大代表1 名,省人大代表1 名、省政协委员1 名,市人大代表25 名(党外20 名)、市政协委员26 名(党外20 名),县级人大代表55 名、县级政协委员127 名。在岳阳,受访者中认为通过参政议政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的占70.67%,认为可以展示自我才能的占14.96%,认为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的占13.2%。在政策上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改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利用政治身份进行多样化的表达,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代表人士提意见的占50.44%,向有关部门单位提意见的占46.04%,会在参加同事、朋友聚会时讨论的占44.57%,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表达看法的占29.91%,会通过网络发声的占24.34%,通过参加听证会、市民论坛或者旁听人民代表会议与政协会议表达看法的占20.82%,不表达看法的只占5.57%(见表1)。
表1:建言献策方面
湖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公益慈善逐步由偶发行为转变为常态、普遍现象。比如长沙群英会探索“社工+志愿者”项目化服务模式,积极参与社区基层治理。尤其长沙群英会承接的“和谐号高铁志愿联盟”志愿服务项目,先后吸引了来自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高校学生、社会爱心人士共计上万人次的常态参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公益慈善的形式不断完善,除了直接捐赠以外,有的还专门对接了有关基金会。比如“湖南民间联合救灾”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人道救援网络湖南区域总协调机构联合湖南省内30多家公益团队成立的社会组织,致力建立湖南区域社会组织联合救灾网络,已成为拥有覆盖全省的130 多家在地协作救灾公益团队、5 大备灾仓库、4 支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多名心理咨询专家的湖南区域社会组织专业联合救灾平台,先后参与了汶川地震、雅安地震、湘西洪灾、云南鲁甸地震等多地的救灾救援工作,凭借其快速的反应、高效的协作、务实的行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目前有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断探索参与社会公益的商业化运作,比如益阳市微爱公益服务中心理事长王雄就以“商业化推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营”理念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常态化,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治理的参与提供了新的思路,拓宽了新的空间。从调查的情况来看,48.97%的受访者表示比较感兴趣参与本地基层社会治理事务或公益服务,36.07%的受访者则非常感兴趣。在过去一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或服务的频次上,37.24%的受访者参与过4 次及以上活动,22.29%的受访者参加过三次活动,17.3%的受访者参加过两次,17.01%的受访者参加过1 次,只有6.16%的受访者没有参加过活动。其中扶贫救灾占54.55%,文化传播占53.08%,环境保护占47.51%,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占47.21%,儿童青少年服务占40.47%,社区发展占40.18%(见表2)。婚姻家庭服务、心理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应急救援、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因需要专业知识而相对参与较少。
表2:公益服务方面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其所在的新经济组织或新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新的社会组织以其高质量、精细化、低成本的专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实现政府、公众、社会组织的三方共赢。比如永州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清河行动”,对每条河流编制了问题排查台账,狠抓河库流域污染治理,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有方、守河有效。永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担当“红马甲”志愿者,按照行动部署分工合作,进行清淤除杂、清理垃圾、维修沟渠、疏通水系,保障群众农业生产用水,保障农田灌溉以及汛期的排涝,协同创造一个宜居的美丽的生态水环境。此外,新的经济组织以其市场化、商业化手段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和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政治、公益社团比重最大,占71.26%;进行宣传,提升公众社会治理意识占56.89%;整合资源,搭建合作平台占47.51%;提供跟基层治理和民生相关的服务占44.87%;参与地方政府活动占41.35%;动员和组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项目占40.47%(见表3)。另外,申请列席听证会、向媒体投诉、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等处理基层社会问题的做法相对较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多的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表3: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其专业能力和素养参与社会治理,在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法治宣传、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以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以律师为代表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凭借其法律方面的业务知识,通过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参与法律援助等方面化解社会矛盾。比如永州、衡阳等地律师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改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重要经济合同签约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通过帮助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有利于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中。调查显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不到一半(46.04%)的受访者表示参与过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其中化解公共利益矛盾、政企关系矛盾均占28.03%,化解邻里纠纷占24.84%,化解社会治安矛盾占17.2%,其他占1.91%。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舆论引导”上,53.37%的受访者做过舆论引导工作,59.89%的受访者通过口头进行舆论引导,58.24%的受访者通过会议进行舆论引导,42.86%的受访者通过自媒体进行舆论引导,26.37%的受访者通过传统媒体进行舆论引导。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相对而言文化程度高,富有创新精神和独立意识,思想较为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能够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发挥独特作用。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文化名人和文艺创作者,从事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在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新媒体从业人员,能够优化整合传统的文化传播系统,有效刺激多元化文化产品的生产,在传播优秀文化、繁荣文艺事业、促进文化交流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比如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永州有一大批网络大V、活跃自媒体达人在市委领导下组建了“永州自媒体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联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撰写和发表宣传正能量的诗歌、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350 余篇,通过宣传正面典型、颂扬美好品质、弘扬主旋律,极大地鼓舞和凝聚了人心。调查显示,在弘扬先进文化和传播正能量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有63.34%的受访者认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增强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凝聚力”,54.55%的受访者认为他们“营造了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有53.67%的受访者认为他们“协调了各种资源”,有52.79%的受访者认为其“实现了个人价值”,有51.32%的受访者认为是“街道、社区与服务对象联系的桥梁”,有48.68%的受访者认为是“解决了社会现存的尖锐问题”等等。总体而言,反映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拥有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意愿。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当前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一股蓬勃发展的新生力量。目前他们参与社会治理还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
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主要是依靠党委政府,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安排。由于党委政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千头万绪,很难把所有精力集中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方面,有的时候甚至还带有明显的随意性、临时性和短暂性等特征。由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序、保障政策、评价机制尚未建立,缺少甚至缺失便捷的、能够快速响应的参与通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活动零散、活动无人管、范围分布广、活动组织难等问题,也影响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治理参与,这都需要从制度规范的层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和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和平台。目前亟须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参与机制,明确规定参与的范围、参与的程序以及由谁来牵头等方面的内容。
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不断推进,传统观念和传统思维不断消解,而现代意识和现代化思维又难以在短时间之内创新建构。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虽建有自己的协会组织,但组织的命名各异,有的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有的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在协会功能设计上,基本还是以联谊交友为主,尽管有内设机构维权服务、公益事业两个可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但缺乏系统性的组织工作,往往是在社会问题发生后的一种被动号召,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没有计划、没有预案、没有系统的规章制度。而对于需要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来从根本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而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虽有满腔热情,但因组织不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作用会大打折扣。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还只是联谊性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还只是自觉、自发性行动,主要是纠纷、矛盾、事故、灾害等社会问题发生后的一种自觉行为和社会责任的实现,缺乏完整的基础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来激活其主体性。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不利因素主要在于他们容易受外来多元思想价值观念的冲击。信息时代扩大和加快了各种社会思潮的传播面和速度,使得多元社会思潮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不断加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来源广泛,身份多样,社会影响较大。特别是当前,涉及民生等问题的社会矛盾凸显,他们难免会受到不同声音、不同思潮、不同意识形态的影响。倘若不能有效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正当合法地表达自身合理诉求,就会成为社会治理的隐患,也不利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可以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治理有较强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但与日益发展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规模及需求相比,仍然缺乏有效的路径或载体予以引导。现有相关政策文件多以“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指导性意见对社会组织提出治理要求,但并没有就具体的参与方式、参与程度等作出安排部署。对于具体的治理实践缺乏指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责任感不明确,有的参与社会治理的目的甚至不正确,也导致参与社会治理的成效不甚理想。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体上来说心态开放,视野开阔,愿意接受新事物、新思想。相当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广、流动性大、结构不稳定,且往往都是年轻人,人员松散呈扁平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其中一些新媒体从业人员在网络中往往用的是化名而不是真名,发现与识别真人难,传统的组织方式和行政方式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他们往往会注重自身利益,有的还有强烈的政治诉求和参与意愿,从整体而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治理参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就需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行有针对性地引导。否则,无视或忽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或群体“自组织化”,任由其片面追求新闻自由、片面追求自身利益和盲目追求自由空间,任由其过分强调自我价值实现而忽视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就可能成为社会治理的风险点,也必然会成为引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难点和堵点。从其利益诉求来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体上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并不稳定,需要投入较多精力专注自身或自身企业的发展,更多关注个人专业和其所在领域,客观决定其在形态总体上呈现个体性和分散性,其社会治理参与或许更多的是功利性参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由于专业性很强,表现出来的差异性也很明显,虽然涵盖了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但是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很不均衡。比如以律师为代表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由于其法律服务的专长和优势发挥着较为突出的作用,而自由职业人员等群体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相比起来显得还很不足。
引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可以充分利用传播快、受众广、联系众等优势和作用,促进社会资源配置优化,弘扬社会正能量,为构建社会发展良好秩序、促进社会良性运行贡献智慧和力量,推动形成新时代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统一战线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最为根本的还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依靠各级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增进政治认同,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凝聚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合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体现了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科学理念。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把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二是加强思想引领。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把个人理想、事业追求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和教育培训,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三是强化主体意识。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强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体意识,有助于走出社会治理只是政府部门职责的认识误区,提升社会治理的共识和效能。要增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事务的状况具有一定认识和能力,把参与社会治理内化为自身职责和态度,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当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已不仅仅满足于物质财富的增长,也越来越关注政治问题且拥有较为强烈的政治诉求。通过实行党建、党群工作与统战工作的创新结合,加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党建工作力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党建引领的优势转化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作为。
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统筹推进统一战线服务社会治理的工作,助推形成大统战格局。在社会治理共同体视阈下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统战部门牵头,将统战部门、组织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如文明办、民政部门等)、相关行业协会等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党委层面对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能、相关单位的职责作出规定。明确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评估指标。注重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摸清底数、加强交往、建立阵地、健全机制,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或联谊组织,把分散的“社会人”变为“有组织的人”。可以在湖南相对比较成熟的地方试点,将各级党委(组织)引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作为加分项纳入工作考核体系中。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律师、私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新媒体从业人员作为重点,组织他们开展能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体现统一战线特点的特色活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制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指导性文件。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强化制度规范引领。结合中央《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见》,制定就律师、会计师、新媒体从业人员、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领域的工作意见和相关行为规范。畅通制度化的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的恳谈会、座谈会、听证会制度。制度性安排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参加各类政党协商会议、民主协商活动、党外人士暑期谈心活动、联谊交友活动。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联合调研等方式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国情、社情、民情,以调研报告、统战信息、建言直通车、信息提案等方式,畅通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渠道。积极搭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载体。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为主阵地,按照“社会化、项目化、品牌化”的方式,探索灵活多样的工作平台和活动载体,激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创造力。建立完善定期座谈、知情明政、协商反馈等制度,开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建言资政的“直通车”或“绿色通道”,大力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立足本岗位、本行业、本领域参与社会治理。与此同时,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优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环境,保障必要的工作力量和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统筹考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需求,积极协调和帮助反映合理化的建议和要求。寓思想引导于具体服务之中,多方面了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意见诉求,帮助解决具体实际困难。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国内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谋篇布局制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人才基础之一,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作为人才强国的基础性工作和战略性工作。发掘和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大社会影响、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并结合实际选拔优秀代表人士加以政治历练、挂职锻炼和管理锻炼。打造实践创新基地,选取不同群体或领域创建一批示范性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按照有党的组织、有统战力量、有骨干队伍、有工作阵地、有制度规范、有专门经费、有主题活动、有工作品牌的“八有”标准,将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为“四位一体”的平台,即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党同心同行的政治引领平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人才聚集平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事业发展服务平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贡献平台。要加强队伍建设,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选出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代表人士,有重点地培养和使用。加大对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安排力度,积极争取、推荐优秀者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团组织的领导者、政府职能部门的特约监督员等,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知名度。通过“岗位建功”“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评比活动,宣传优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产品和形象,帮助他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加大培养力度,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人才培训计划,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统筹利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培训资源。结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专业特长,推动在人大、政协以及党派组织、工商联组织、团体组织、行业组织、协会组织等方面的安排,为他们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机会和平台。在政协现有界别设置框架内,有效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进一步扩大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借助民主党派组织的力量和资源,适度、有序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入民主党派,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意见、诉求和愿望通过政治渠道进行表达和整合,在现行制度框架中进行社会治理的有序参与。同时,还可以加大帮扶力度,转移政府的部分职能,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侨联等人民团体和社团组织,秉承“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理念,延伸工作手臂,通过项目合作、经费赞助等方式支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