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文,冯若芊,孙克新
(河北经贸大学 会计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当前,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培养具备综合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在教育部2019年4月29日提出的“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及“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1]建设精神基础上,河北经贸大学提出了构建新的学科体系、重构培养目标及树立新的培养理念和教育教学方式等“新财经”教育理念[2]。创新创业教育是落实“新财经”教育改革的重要途径之一,涉及到培养目标、理念和教育教学方式多方面的内容,事关“新财经”背景下人才培养的成效。“新财经”教育改革过程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需要充分了解当前高校、师生及政府等各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对河北省高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生进行的基于需求侧和供给侧的问卷调查发现,河北省高校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推行过程中存在起步晚、课程体系不完善、师资队伍缺乏等问题。因此,以“新财经”教育改革为视角,提出转变学生观念、创新课程形式[3]、完善政府创业激励政策等建议,以充分利用创新创业教育带动就业,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最终实现教育服务于经济发展的目标。
本研究以河北省高校为切入点,对河北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授课教师及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分为本科生(在校学生,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负责人(高校教师、创业讲座专家、社会导师、创业成功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该问卷通过问卷星网络平台进行随机发放,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35份,其中发放本科生问卷629份,发放创新创业教育负责人问卷76份,发放用人单位问卷60份,总计回收有效问卷765份,有效率达97%。其中,河北省高校教师问卷数为51份,占有限问卷总数的6.67%;河北省高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生问卷数为558份,占有效问卷总数的72.94%;河北省高校毕业生问卷数43份,占有限问卷总数的5.62%;河北省用人单位问卷数59份,占有效问卷总数的7.71%。
1. 创新创业教育需求意愿。问卷统计结果显示,处于创业阶段的本科生仅占1.04%,215人表示有创业想法,占总人数的38.61%,从未考虑创业和处于迷茫期的分别占29.91%和30.43%。这表明河北省高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生对于创业仍比较保守,仅有少部分有明确的创业意愿,从侧面反映了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尚未有效挖掘出来。同时,对于处于迷茫期和具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引导,仍有可能成为创业大军的潜在力量。
3.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供给。问卷显示,有41.22%的本科生表示所在高校开设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但是数量很少,所在高校开设此类课程且数量很多的占28.7%,并且3.13%的本科生表示从未开设过此类课程。这说明地方高校创新创业类课程供给数量不足,本科生接触此类课程的机会不多。此外,如表1所示,在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形式”的调查中,“互联网教学、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排在第一位,占54.42%,排第二、三位的是“传统的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分别占47.85%和40.14%。这意味着,地方高校创新创业类课程供给质量不佳,课程教学形式较为单一,以案例教学为主,学生接触实训教学的机会较少。由此可见,传统的创业课程和创业教育方式的课程供给已经逐渐难以适应当今以信息技术与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时代大学生创业者的实际需求[4],与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目标存在脱节的现象。因此,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设计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进。
表1 创新创业课程供给形式
4.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供给。对创业教育师资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时发现,从未接受过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家占比59.21%,从未参加创新创业培训的占比40.79%,42.11%仅参加过1~3次,85.53%的教育专家从未有过创业经历。如表2所示,在对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时,有31.83%的学生表示创新创业课程是由只具有理论知识的专职教师担任的,14.09%的学校是由学校行政人员教授。这与大多数文献研究结论是相同的,例如李德丽等(2019)发现高校一线教师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与能力不足,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导力量却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3]。总之,目前大多数院校创新创业课程师资供给不仅数量较少,而且师资供给质量也亟待提高[5]。
表2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供给
5. 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供给。问卷显示,对创新创业政策非常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仅分别占5.91%和18.09%,其中,对于创新创业相关政策了解的途径主要有网络媒体、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比赛。此外,在问及“政府应该在哪些方面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时,认为应当宣传普及政策知识的学生占比高达52.52%。由此可见,政府在创新创业政策供给方面的工作仍有待改进,地方政府对于政策的宣传及解读还不到位,这将会直接导致财经类专业学生缺少创新创业政策认知。
随着经济新发展和“新财经”教育的新变化,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需求侧和供给侧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只有厘清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1. 相对较乐观的就业和传统择业观导致创新创业意识不足。大学生就业情况的好坏是检验大学教育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发展,高校财经类专业就业情况整体上比较乐观。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指出,2019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为834万,大学生创业者为35万,创业率仅为4.1%,较2018年相比虽然有所增加,但占比仍然较小[6]。这与问卷调查结论基本一致。根据《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蓝皮书)数据统计(见表3),2018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1.5%。其中,财经类专业大类下的管理类专业就业率(92.7%)位居第二,财经类专业大类下的经济类就业率(90.6%)位居第五。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与会计等专业表现更为突出。在本科各学科门类中,2015届管理学毕业生三年内的行业转换率(42%)最高,高于平均值(35%)。这也充分说明,与其他专业相比,财经类专业大学生就业受行业限制较小,就业面较宽泛,普适性较高。而且,社会普遍存在的传统择业观念影响了财经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导致创业意识较为薄弱。他们或多或少存在快速回报的功利性观念,对就业岗位的衡量仅停留在即时的价值创造,从而更倾向于选择能立刻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工作[7]。
表3 2016—2018届本科各学科门类毕业生就业率(%)(按2018届排名)
例如各高校的重点学科和双一流专业毕业生普遍倾向于选择公务员、银行、国企等单位或岗位就职。而创业不确定性较大,成功率低且耗时费力,利益回报又具有时滞性,与传统就业观形成鲜明冲突。由于择业风险低、成本小、待遇稳定,可以快速成家立业,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毕业生首选是择业而非创业,这也是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创业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市场发展和财经类专业扩招,毕业生与就业市场的供需矛盾日益严峻,逐步显现出“供过于求”的局面。各高校财经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优势越来越经不起考验。一方面,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环境影响下,创新意识不足已经制约了就业质量。从全国范围看,毕业生整体就业状况越来越不乐观,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下降,由2014届92.6%下降为2019届的91.0%[8]。财经类专业毕业生普适性的特点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当前社会与用人单位对于高质量人才的需求正在与日俱增,对于人才的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财经类专业毕业生择业对于成长与发展空间的影响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从实践中看,财经类毕业生选择回报较快的工作带来了很多负面问题,例如过于稳定的工作缺乏足够的上升空间、职业生涯规划与现实存在冲突、就业感受与预期落差较大、转岗离职率高等。在本科专业中,市场营销专业的离职率(36%)比平均值(33%)高出3个百分点[8]。这些问题无一不意味着社会对财经类专业毕业生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当财经类专业的优势不再是优势,甚至可能成为劣势时,创新创业教育则成为一种缓解就业压力、拓宽发展空间的有效途径。尽管很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新创业课程并在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增加了投入,但固有的优越感、保守思想已经成为制约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本科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主要因素。
城市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功能区[1]。识别城市不同功能区并研究其空间分布特征对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综合部署有着重要的意义[2,3]。传统的城市功能区识别主要是基于专家评判、调查统计等以经验为主的方法,主观性较强。也有一些学者通过遥感技术辅助实现城市功能区划,但数据获取和处理的成本较高,时效性差[4]。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可供城市规划相关研究所应用的数据不断涌现,包括传统数据、开放数据等各类大数据资源。在这些数据不断丰富的背景下,基于城市生活数据的功能区分析也变得更加快速、有效[5]。
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依赖于学科建设和教育模式的改革和创新,需要有预见性和系统性地逐步推进。综上所述,财经类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经初见端倪,如果只是从课程设计及教学方法等进行零碎的改革,很可能无法有效适应环境的快速变化。因此,尽快建立以强化创新创业意识、提高满足社会需求能力为目标的“新财经”学科体系和本科教育模式,已经迫在眉睫。
2. 创业资源紧缺,创业成效差,无法发挥带动作用。“新财经”教育背景下的创业资源应该得到科学配置,创业成效也应该是显著的。但调查结果却一致显示,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培养中普遍存在创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创业资源指的是创立企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依托条件,可以分为有形创业资源和无形创业资源(有形创业资源的表现形式有创业资金、创业团队等;无形创业资源的表现形式有创业机会、创业技术、创业战略等)。例如石瑞丽等(2020)研究发现,地方高校学生实施创业活动中存在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高校提供的智力资源、人力资源、科研成果等也存在时滞性和局限性[4]。任泽中等(2017)研究发现大学生在政府资源、企业资源、其他社会资源等创业资源的获取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创业资源供给不足且获取难度大[9]。创业资源供给不足增加了创业风险,降低了创业成功率。
造成资源供给不足的原因有二:第一,财经类专业学生存在专业限制。财经类专业与理工类专业相比,理论课程占比高于实践课程,财务与金融知识储备丰富,但是与创业相关的例如计算机技术、软件知识较为欠缺,在创业活动准备中可获取的专利成果有限,因此存在创业资源供给不足的现象。第二,财经类专业学生对创业相关法律政策了解程度较低。财经类专业学生在学习中以课程知识为主,对于创业相关政策及法律的了解途径有限,因而根据政策高效利用创业资源的可能性较弱。
1. 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定位不清晰,课程体系不完备。我国创业类课程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创业类教育课程供给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是课程质量仍需提升,且课程体系与实践的衔接程度较差。例如创新创业类相关选修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开设方式以理论课堂为主,期末结课方式为论文,课程教育与考核均为理论形式,与实践活动完全没有联系,课程效果不佳。相关研究与调查结果类似,例如李德丽等(2019)提出,创业类教育在我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课程数量有所增加,但是课程内容却与实践活动存在脱节现象[10]。二是课程层次不够明显,学校对课程的供给与学生对课程的需求不匹配,相关创业课程为大班教育,并未按专业需求开设针对性创新教育课程,课程形式过于基础和单一。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时间相对发达国家较晚,相关课程仍比较孤立零散,不具有科学性与系统性。1947年美国哈佛商学院初次开设创业类课程,课程名称为“初创企业管理”。1968年,创业课程已经在美国高校开始普及,美国百森商学院将创业类课程计划列入本科开设的必修教育中。从目前来看,创业类课程已经在美国高校实现普及。此外,日本及欧美发达国家也陆续推出了促进创业类教育稳步进行的政策及保障性措施。与上述国家相比,我国创业类课程教育则存在起步较晚的问题。我国创业类教育的开端是清华大学在1998年开展的创业比赛。二是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教育计划对于创业类课程教育的定位不清晰,我国大部分高校的财经类专业培养计划只是简单地将创业类课程设置在管理学学科大类之下,并未将其单独成立一门学科体系,创业类课程的课程属性仍未得到清晰界定。
创业类教育体系是学生了解创业的第一步,课程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与积极性。地方高校在财经类专业学生培养过程中还未形成“参与者到合作者”角色转型观念,产学研合作资源利用不充分,如缺少创业案例库、师生合作不足、校内校外资源配置明显失衡等问题都制约了创业类教育的发展。
2. 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专业性不足。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是学生掌握创新创业知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推动“新财经”教育改革的必要基础。目前,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专业性不足的问题在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学生培养中普遍存在。首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为财经类专业对口教师,且课程方式以理论教育为主。问卷显示,财经类院校中,85.53%的教育专家从未有过创业经历,普遍存在创业型师资不足、教师创新创业经验欠缺的问题。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师资队伍组成以财经类专业教师为主,专业性难以保证,创业教育经验较少,实践经历及经验积累不足。相关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现象,例如,郭丽莹(2019)对全国12 596名教师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课题研究范围内的各级各类高校大部分教师以专业知识研究领域为主,创业实践类教师较少,高校普遍存在创新创业专业教师缺乏的现象[11]。其次,在问卷调查中发现部分地方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存在由辅导员兼职授课的现象,师资专业性更加难以保证。
造成高校创业教育课程教师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高校对于教师校外任职的相关制度限制教师实践活动,教师进入企业进行专利转化或者经验积累往往是难以实现的;第二,高校教师引进标准存在漏洞,高校在招聘教师时注重专业及学历条件,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往往无法满足高校招聘条件,且高校激励政策无法驱动他们进行创业指导及经验分享。
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相关教师培养与选聘制度体系仍未形成,高校教师的专业性无法得到保障。地方高校的财经类专业存在特殊性,导致创新创业师资供给质量与数量均不乐观。师资供给在创业教育的开展中发挥着导向性作用,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对学生创业教育的开展质量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师资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将成为财经类专业学生创业教育进程中的“绊脚石”。
1. “新财经”改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仅靠高校的力量很难全面实现。作为新财经改革中重要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推动,政府的宣传贯彻和配套举措更是必不可少。目前,政府针对高校创业活动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对于政策的宣贯还不到位。在本次问卷调查中,当问及“政府应该在哪些方面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时,认为应当宣传普及政策知识的学生占比高达52.52%,这意味着政府在现有创新创业政策普及中没有完全发挥作用,宣传途径、宣传方式存在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有政策的普及与实施效果偏离预期。
2. 对于政策配套的后续措施设置仍有待落实。创业资金发放的监督体系仍不完善,申请制度以及后续审核之间存在脱节现象,无法全面发挥创业资金的支持作用;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例如借贷优惠、税收优惠仍存在较多限制且优惠力度有限;创业资源的保障细则仍需要完善,例如2007年,《科技进步法》修正法案出台后并没有很快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主要是因为该法案针对产学转化的专利权权属、产权明晰、利益划分、战略制定等矛盾没有制定详细和具备可操作性的后续保障细则。
1. 增强危机意识,把握财经类优势,提升自身素质。“新财经”教育改革首先要培养创新意识。第一,财经类专业学生应当增强就业的危机意识。虽然财经类专业毕业生仍具有就业优势,但随着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专业的兴起,人工实操很可能被计算机和机器人所取代,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很可能进入就业困境。因此,财经类专业在校生应当增强自身的危机意识,切实认识即将面临的就业难、就业瓶颈多、就业预期偏差大等问题,真正意识到财经类专业就业前景好的优势正在逐渐消失。第二,创新就业理念。“新财经”理念的提出对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而言是一个契机。“新财经”理念要求学生应主动握住“新财经”契机,以创新精神和意识、创业素质和潜能的提升为目标,树立开拓进取的新思维,将开拓型人才必须具备的学习能力强、知识获取能力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等特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等素质作为自身学习的标准。其次,“新财经”强调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应充分挖掘优势,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融合与合作。一是在创业活动中充分利用学科专业性。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组成主要为管理学与经济学,这两类专业对于创业活动的风险把控能力较强,该专业学生具备的财务能力也与创业活动较为契合。二是在商业动机意识和商业动机把握方面充分利用专业能力。高校财经类专业教育在会计、金融、财务管理、审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学科优势,该专业学生对于市场供需现状、商业模式、成本管理等方面与其他专业相比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因此其创业活动参与能力较强。但在市场开拓、技术攻关等方面,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具有明显不足,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融合与合作,将是推动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创新创业的最有效途径。最后,“新财经”要求学生创新积累经验和知识的方法和途径。“新财经”理念的提出对于财经类专业学生来说既是挑战也是契机。一方面,财经类专业学生要想成为开拓型人才,需要重新规划职业生涯,增加创新创业类知识储备,包括管理类、专业类、综合类等知识,积累创业基础;另一方面,财经类专业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创业大赛及创业课程,在学习中将兴趣逐渐培养为意识习惯,进而内化为知识,真正形成创业认同。
2. 提升资源获取能力和利用率,提高创业成效。“新财经”不仅强调转变意识观念,更注重改革成效。面对创业资源匮乏的现状,财经类专业学生应当提高资源获取能力,高效利用创业资源,提升创业成效。首先,财经类专业学生可以成立创业团队,团队成员通过分工解决战略、技术、机会把握等资源获取问题。除了本校内部交流沟通学习外,外校资源与校友资源也可以作为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加以利用,增加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次数。其次,地方高校的学生会及社团可以多举办一些与创业法律知识相关的讲座与比赛,还可以举行读书分享大会,扩充创业政策相关信息的了解途径,提升财经类专业学生创业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了解程度。此外,财经类专业学生还应当注重创业相关政策信息的搜集和法律知识的积累,加强与社会的沟通,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创业成功率。最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创业者不应将目光局限于资源的获取,还应更多关注资源的利用。与资源的助推作用相比,创业的核心要素是创业者自身的素质和实践经验积累,地方高校培养财经类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最终目的是生产实践[10]。学生可以利用相关资源自发建立课程实验室或者创业孵化园,使理论在实践中真正得到检验,进而为资源获取与高效利用实现能力积累。
1. 积极探索课程体系改革的新模式,优化创业教育体系。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的教育体系包括课程主导者、课程培养目标、课程培养方式、课程考核方式等。“新财经”教育改革牵涉到教育体系改革的方方面面,是一项需要各高校高度重视和共同协作、同时需要学校上下齐心、师生合力才能完成的工程项目。首先,“新财经”要求高校实现由主导到合作的角色转变。财经类专业课程体系的主导者为高校,而高校专业能力的培养依赖于课程体系设计,因此高校应当关注课程体系的优化,将高校实现“主导到合作”角色的转变作为核心。从现在来看,财经类专业具有相对完善的理论体系,但高校在教育模式、课程设置与培养体系等方面较为传统。在课程体系构建方面,高校起到主导作用,培养目标、学分结构、课时设计、课程考核方式均由高校决定,课程体系设计相对封闭,外部(政府、企业)主体在课程体系构建中的作用微弱,外部资源的利用率较低。随着外部主体对于学生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地方高校应当考虑课程模式转型,创新相关教育体系的构建可以参考西方国家经验与体系架构,课程体系中高校将角色逐渐过渡为合作者,政府与企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可以在课程体系设计方面贡献力量。其次,“新财经”要求建立以能力和素质为主的培养目标。传统的培养目标是财经类专业知识扎实、财务类操作熟练的财经类人才。然而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地方高校应当响应“新财经”培养理念,将具备学习能力强、知识获取能力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等特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等素质的人才标准作为课程培养的目标。再次,“新财经”要求增强实践课堂开设。一般地,高校课堂分为两个:显性课堂与隐性课堂。显性课堂以专业知识教授为主,开设地点为校内课堂,注重战略规划与实施细则、创业专业课程等,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基础与核心。隐性课堂以实践活动体验为主,开设地点为实践基地与企业,注重创新创业比赛、创业实操等,是创新创业教育的补充与保障。“新财经”改革下的高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设计应该基于两个课堂,全方位解决高校人才供需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最后,“新财经”要求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考核体系。传统的理论考核较为单一,已无法满足“新财经”培养理念的要求,地方高校应当重新设置考核方式,提高实践能力的测试,例如在期末成绩构成中提升实践活动(实践时间、实践成果、实践经验积累)的占比,提升创新创业类课程考核的全面性。
2. 健全创新创业教师选聘与考核机制,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新财经”要求建立新的用人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首先,对于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培养而言,教师的选聘和培养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两个核心环节。在“新财经”理念提出的背景下,高校在引进创业课程教师时也应当充分考虑其实践经验和发展潜能,而不仅仅关注拟引进师资的科研能力和学历[12],这样才有利于将具有丰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成功创业人士和企业家引进高校教师队伍中来。高校应允许教师将自己在学校获得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转变,并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在企业中的实践权利。其次,对于创新创业教师的考核也是教师素质提升的保障环节。对于高校创新创业教师考核而言,传统的职称评价体系具有局限性,学校可以将教师考核分为双考核制,突破理论考核的方式,按照“室内+室外”形式进行:室内包括科研成果数量、学生考核结果等,室外包括企业任职期间的表现、创新创业实践次数、调研质量等,从而对教师的创业教育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切实监督教师素质的积累与提升。最后,高校还应当注重引入创业实战精英,优化在职教师中专业教师和社会教师的数量结构,提升社会教师在课程培养中的占比,让创业者向学生分享创业的一手经验和感悟。此外,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引入适合专业发展的创业型人才,通过相关资源与激励政策鼓励优秀创业实践者加入高校教育体系,积极引进所在地域及专业具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者来补充现有创业教师队伍,例如马里兰大学合理利用区域优势和资源,为创业课程组引入了113名校外教师,包括创业成功的企业管理者、风险投资公司负责人和财经类等领域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社会教师在教学中可以尝试打破“教室—教师—学生”书本知识类型的单一讲授模式,将教学场所与教学知识范围扩大,把“教室”搬到校外,其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传授可设置小组为单位完成创业计划书、创新作品成果展示、产品或服务需求市场调查、虚拟公司运营等创业类活动,进一步来培养学生应对问题和规划事物发展方向的能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落实不仅仅是高校的责任,也是高校所在地政府部门的职责。地方政府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不足,会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新财经”教育改革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1. 统筹社会资源,多方面强化相关政策宣传贯彻。各高校所在地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各项资源,多方面拓宽针对高校学生创业类政策的宣贯途径,提高政策宣传度。一方面可以通过线上途径提高政策的宣传频率,可以在学生感兴趣的热门APP不定时投放创业政策的实施细则,也可以在学校官网及相关考试类网站滚动播放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还可以在相关公众号开展知识竞赛类活动,激励学生学习相关政策并打卡,切实提高政策普及度;另一方面可以兼顾线下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及创业优惠条例,政府可以针对区域内高校的财经类专业特点,通过政策进校园的讲座、相关教师培训、创业政策知识竞赛、沙龙、论坛等途径普及与高校专业特色相匹配的创业优惠条例。此外,政府可以在区域内大学的网站和校园宣传墙设置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专栏,及时更新国家与当地相关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普及度[13]。通过宣传途径,切实提升创业类政策宣传及实施的监督、调研和评估结果反馈效果,确保各项政策按照既定计划得以落实。
2.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建立和落实创业政策的配套措施。政府政策支持对于创业具有积极作用。第一,政府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服务相关设施,设置创业政策及优惠信息库、创业优秀案例展示库、创业专家信息库等,全方位保障创业相关信息共享与资源协同,为高校学生提供集引导、培训、监督等一连贯的创新创业服务供给。第二,政府应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保证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推进。政府可以通过调研现有资金资源使用情况,对专项资金重新进行整合和分配,对于预期成果完成度差的相关项目及时叫停,集中有限资金重点精准投入和推进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政府可以在优化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固定化,稳定毕业生的创业预期。第三,政府还应当建立政策监督、保障配套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及创业项目进度进行考核,及时将存在的政策局限、资金限制、项目瓶颈等问题反馈给政策制定者,用实践经验补充理论政策,提高创新创业政策与社会现状的匹配度。第四,政府还可以与企业、高校协同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配套机制。在政策及优惠的实施过程中,制定并细化风险清单,各风险主体针对预期风险制定风险预测、风险控制等措施,分层次、分主体、分时间将风险分解,保证政策实施效果和风险可控;在利益共享方面,应当综合评价政策实施过程中贡献度,也可按照风险承担强度进行分配,切实保障各主体的利益。
3. 细化激励政策,形成社会合力。各地方政府部门应当了解本地区实际情况与院校专业分布,针对不同院校推广适合的优惠政策,切实细化、优化激励政策,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带头作用,联合企业等社会力量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最终形成合力。以河北省为例,地方政府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报告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然而这些政策与河北省高校区域性相关性不高,多是根据国务院等部门颁布的政策文件,以宏观计划为主。因此对于政府而言,指导性政策还应当综合考虑各省现存高校专业优势、区域经济建设目标,进而制定具备本省特色的实施细则和激励制度,通过制度激励和战略引导来双重保障本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14]。
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发现,当前我国地方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距离“新财经”要求还相差较远。本文从学校、学生、政府等三个方面对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进程中面临的困难与瓶颈进行的分析发现,地方高校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时普遍面临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不足、可获取的创业资源紧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不完善、师资专业性有限、政府政策宣贯不到位、政府政策配套措施仍有待落实等问题。为此,以“新财经”为视角,本文从需求角度提出了学生需以“新财经”为契机,转变观念,提高创新意识的建议;从供给侧角度提出了地方高校需围绕“新财经”教育改革目标,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并从政府角度提出了拓宽政策宣传贯彻途径,积极建立和落实政策配套设施的建议,目的是推进“新财经”理念和推动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新财经”理念的提出与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相呼应的。社会需要的是高质量应用型创新人才,是可以适应新时代要求、帮助企业制定战略的高级管理型人才。地方高校财经类专业培养的不仅是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还应该是具备能够改造世界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大数据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将很多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在一起,传统的专业型财经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很难胜任管理工作,而传统的操作性工作又被智能机器人逐渐替代,没有创新创业意识的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必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地方高校应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对财经类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持续影响力,通过深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切实下力度开展教育模式改革,全面提高财经类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社会贡献度。为此,地方财经类院校应加强合作和交流,形成推动“新财经”教育改革的合力,增强财经类院校在教育发展中的话语权,提升财经类院校的影响力。只有财经类专业院校打破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发展局面,形成联合发展、集体发力的合作局面,“新财经”教育改革得到广泛认可,财经类院校的发展才能有所突破,财经类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更好发挥作用,扮演好经济参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