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6日,在习近平同志主持和提议下,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在省域层面的实践探索。
15年来,浙江省委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循序渐进,在法治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始终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始终重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重大进展;始终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探索形成了一条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发展道路。
面对新阶段新形势,全省上下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奋力打造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