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春花
(东莞市虎门医院康复科 广东 东莞 523000)
康复方法是脑瘫儿童恢复的重要手段,但因各地医疗、经济水平不均衡,使其康复服务水平也存在差异。近年来,社会福利中心脑瘫儿童的康复、生活质量受到国家卫生组织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福利机构脑瘫儿童康复政策,但仍存在康复资源不足、康复设施设备不全、康复技术及康复理论水平整体不高等问题[1]。因此寻求与其他康复机构相互合作的干预模式显得极其重要。综合医院康复科拥有全面、专业的康复资源,双方合作是否能提高福利机构的康复水平,丰富康复理论,提升脑瘫儿童全面康复效率。现我们基于该研究,分析综合医院康复科与社会福利中心的合作模式的管理效果,报道如下。
选取2020年1月—6月我院与东莞市福利院合作期间收治的360例脑瘫患儿,按双盲随机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80例。对照组男98例,女82例;年龄1~12岁,平均(5.89±1.24)岁;疾病类型:痉挛型42例、混合型31例、强直型28例、迟缓型26例、共济失调型28例、徐动型25例;观察组男95例,女85例;年龄1~12岁,平均(6.01±1.22)岁;疾病类型:痉挛型45例、混合型30例、强直型30例、迟缓型25例、共济失调型27例、徐动型23例。
纳入标准:(1)入组患儿符合全国会议对脑瘫的制订标准[2];(2)不存在听力或意识障碍;(3)患儿法定监护人对本次目的、方法等具体事宜知情,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1)伴缺氧、缺血性脑病或脑肿瘤者;(2)精神分裂症、认知异常或精神发育迟缓者;(3)多脏器功能异常;(4)无法配合治疗者。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对照组:采用福利院既往干预方法,对患儿进行认知、语言、运动等功能干预,采用实物、图片等工具指导其准确认识颜色、物体形状等。让患儿多接触外界的人群、事物,诱导其发音,单字-词语-简单句子,引导其多说话,表达自己的想法。指导其洗脸、刷牙、穿衣、上卫生间等日常工作,准确认识居住环境、成员关系等。
观察组:综合医院康复科与社会福利中心合作干预。(1)成立综合医院康复科与社会福利中心合作干预流程。由综合医院利用现有的医疗康复资源:中医、运动、语言、心理等康复工作以及物理治疗因子,负责康复干预的落实情况、治疗及跟踪随访。福利院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安排教育时间、康复治疗时间等,设立康复中心,负责脑瘫康复干预。由医院康复医师到福利院坐诊,将康复价值高的脑瘫患儿转移至康复科,建立在线诊疗培训平台,对福利院康复人员进行在线培训,按照康复科拟定的诊疗、康复培训内容对其进行干预,实时接受康复反馈,提高康复效果。(2)设立康复中心。福利院利用自身的教育资源,安排教育时间、康复治疗时间等,设立康复中心,综合医院将剩余或过剩的人力资源派送至福利院,对有脑瘫病症患儿给予康复治疗。同时指导福利院准确布局康复场地、采购康复设备,由有效率、专业水平高的康复医师指导,并对福利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修以及科研学习。(3)康复训练。康复场地布局宜明亮,用书法、动漫图片等装饰布局,设置无障碍通道、轮椅及行走支具,地面宜防滑,铺耐磨橡胶板。对智力、语言等方面存在缺陷者,了解其心理问题,鼓励患儿的诱导,组织画画等娱乐活动,锻炼其社交、语言能力,引导其做游戏、看电视、拼图等工作,增加其对外界的兴趣。若出现肌肉痉挛、抽搐等情况,指导其准确运动,对四肢进行刺激、按摩、推拿等,训练其关节功能。对其进行四周按摩,拇指指腹顺时针按揉上唇肌群,中指或食指按摩下唇肌群,每次按摩2~3 min,2次/d。使用硅胶指套、牙刷刺激口周、面颊、牙龈、咽喉等部位,每次10 min,1次/d。用冰水、棒棒糖进行温度、味觉等感觉次刺激,诱发吞咽动作。采用吹气球、吹口哨、乒乓球等动作锻炼其呼吸功能。两组连续干预6个月。
(1)运动功能:采用粗大运动功能评定量表(GMFM)[3]、精细运动功能分级(FMFM)[4],前者是步行、跑及跳进行评价,共有22个条目,每项评分0~3分,评分越高,粗大运动功能越好。后者有61项条目,每项评分0~3分,选用等距特性精细运动能力评分计为0~100分,评分越高,精细运动功能越好。(2)日常生活能力量表(BI)[5]评价,评分100分,分值越高,能力越强。
采用SPSS 2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正态分布且方差齐的计量资料采用(±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频数和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两组粗大、精细运动得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粗大、精细运动得分均提高,观察组得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运动功能得分比较(±s,分)
表1 两组运动功能得分比较(±s,分)
精细功能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观察组 180 19.86±3.6148.92 ±4.5028.96 ±6.7273.53 ±5.85对照组 180 20.14±3.8035.49 ±3.9630.13 ±7.0861.24 ±6.32 t组别 n 粗大功能0.717 30.059 1.608 19.146 P>0.05 <0.05 >0.05 <0.05
两组干预前BI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BI评分提高,观察组得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BI评分比较(±s,分)
表2 两组BI评分比较(±s,分)
组别 n 干预前 干预后 t P观察组 180 43.84±6.81 73.40±6.30 42.749 <0.001对照组 180 45.12±7.05 61.79±5.98 24.193 <0.001 t 1.752 17.932 - -P>0.05 <0.05 - -
脑瘫是一种临床常见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全球患病率在1.0%~5.0%,我国发病率在0.1%左右[6]。自脑瘫病例逐年增加,使其治疗及康复需求也随之增加。患儿发病后,常有运动与姿势异常、智力发育缓慢,语言、行为及感官功能障碍,影响其健康生长发育。目前临床治疗方法多,包括药物、中医特色疗法等,但整体效果不佳。当前脑瘫康复过程不仅需要给予其规范治疗时,也要对其采用早期合理、科学的康复干预,以此提高患儿康复水平。福利中心是脑瘫儿童的主要集中地,但受医疗、经济水平因素的影响,多数患儿能在最佳时机得到科学、准确的康复手段;而且我国福利机构康复诊疗存在康复资源不足、医教脱节、康复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加上专业人员康复理念及康复水平不够理想等,使患儿康复效果欠佳。因此在福利院脑瘫康复工作中,需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完整的理论知识,注重康复实践指导,提高脑瘫康复水平。我们采用综合医院康复科与社会福利中心的合作干预模式,由综合医院康复科指导福利院人员进行康复训练,结合医疗康复资源以及福利院教育资源,并整合福利院存在脑瘫适应证患儿的康复治疗过程,负责脑瘫的康复干预,而综合医院康复科可对其进行指导,提供专业场地布局、设备设施采购、康复服务等,故此解决福利院康复干预不足情况,并使其得到专业、合理的康复服务,解决医疗不足、康复资源紧张问题[7]。
本文观察组干预后粗大、精细运动以及日常生活能力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表明采用该种康复方法能够提高脑瘫患儿的运动功能,改善其日常生活能力。原因是准确结合综合医院康复科与福利院的医疗资源,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医疗康复干预为一体的服务流程,使脑瘫患儿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康复治疗,并能接收康复诊疗计划,以此能提高脑瘫患儿的康复效果。因此,对于我们而言,在采用该种康复方案时,要对福利院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与观摩,记录康复实践经验,调整康复计划。同时要拓宽社会支持渠道,增加支持力度,构建合理、有力的社会支持网络,完善跟进与评估措施,提高康复水平,完善康复流程。
综上所述,综合医院康复科与社会福利中心合作模式的应用,能够提高脑瘫儿童的粗大、精细运动功能,改善其日常生活能力,临床康复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