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当下的农村地区仍存在一些日渐突出的消极社会心理,自卑心理、懒惰心理、拜金心里、疏离心理以及怨愤心理。这些消极的社会心理,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对广大农村政治稳定和基层民主有序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构成了潜在威胁。因此,本文旨在提供一些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的途径,希望对农村基层治理和全面乡村振兴能够提供帮助。
关键词:社会心理;政治学]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与农村边缘化、乡村文化衰落与传统价值观淡化以及乡村治理内卷化与政治权威弱化等原因造成的农村消极社会心理是一种向下的力量,对农民的政治认同感和农村的政治稳定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化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城乡文化建设和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则是消除农村消极社会心理的三条基本途径。
一、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农村消极社会心理的深刻根源是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被边缘化。空壳村、留守老人等边缘化的村庄大量存在。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的重要途径和基础性工作就是着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不仅关乎农民的尊严,更关乎社会公正。
首先,要在民生建设上向农村倾斜。在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过程中,国家应给予农村更多的支持,把基础性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把国家的财政政策,教育、卫生和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照耀到农村,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使农民能够体面并且有尊严地与城市居民和睦相处,从而有效地化解农村的消极社会心理。同时也要注意在政策向农村倾斜时,确保各项惠及民生福祉的举措要落到实处,不要让好的政策漂浮在空中,进而更加伤害了农村和农民的情感。
其次,要重视农民能力和素质提升。农民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应重视和扶持农民的技能培训和文化教育,提升农民的创收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让农民能够适应现代化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这样既能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又能使农民增强自信心、尊严感和进取精神,两者都将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
最后,要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最大结构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为统筹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民的身份平等,同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服务制度,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文化是一种精神力量,乡村文化对乡村社会心理和行为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塑造功能,并为乡村社会的秩序和发展提供精神支撑。因此,要有效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必须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当前,加强乡村文化建设需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化建设。政治价值观是社会文化的构成要素之一,直接影响着政治行为主体的政治信念、信仰和态度,对政治价值观的认同和共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政治秩序和积极的社会心理。为此,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乡村社会,引领乡村文化建设。当然,许多基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如河北平泉“草根”宣讲团推进核心价值观认知认同、上海的“美丽乡村·文明家園”建设以及重庆市梁平区的好家风“孝雅善月月谈”等活动。
其次,要着力提高乡村社会的道德素质。加强乡村道德建设对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十分重要。加强乡村道德建设,必须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财富观,正确对待利益差别和贫富差距,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获取财富,以健康的心态和理性的方式使用财富。
最后,要着力提高乡村社会的法治意识。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必须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法律依靠国家权力来贯彻,能够更加有力地解决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加强乡村法治建设首先要提高乡村社会的法治意识。一方面,要加强法治的宣传和引导,学会自觉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强化农民按照法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工作,有效调节乡村社会的利益纠纷和冲突,有力惩处乡村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为害乡里的强人、恶人及黑恶势力,以维护法治权威,坚定人民对法治的信心;加强乡村的法制建设,还要在乡村社会努力培育公民文化。在乡村文化建设过程中,努力培育公民文化能够增强村庄的内聚力和农民的积极政治情感,从而有力化解农村的消极社会心理。
三、规范基层公共权力运行
政治权力是政治社会的核心要素,作为政治权力末梢的基层权力与农民的联系最为密切,其运行情况对农民的影响也是最直接、最具体。因此,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对于化解农村消极社会心理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一方面,要规范农村基层政府的权力运作。具体来讲,一是要提高基层政府的自主性及制度化水平,确保权力运行的廉洁与公正;二是要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能力,确保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服务;三是要规范基层政府与村两委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要规范村民自治组织的权力运作。村民自治组织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其权力运作涉及的是公共利益,而公共权力对公共利益的损害是导致农民不满情绪和疏离、怨愤心理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从完善村民自治的监管制度、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和切实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等几个方面严格规范村自治组织的权力运作,规范基层公共权力运行。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土地面积巨大,生活在土地上的人民,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在城镇化过程中呈现出了消极的社会心理。消除农民的消极心理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并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新的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仝志辉:《从参与到选举——扭曲的村民自治》2010年第4期.
[2]赵树凯:《乡镇治理与政府制度化》,2010年版.
[3]贺雪峰:《中国农民价值观的变迁及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5期.
作者简介
王晶晶,(1985.12—),女,汉,籍贯:辽宁葫芦岛,本科,职称:中级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党建。
中共兴城市委党校 辽宁 兴城 125001